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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可以要求房東對其房客造成的損害負責嗎
發表人 無奈  

發表日期

8/19/2009 11:06:09 PM
發表內容 我老家是舊公寓2樓,3樓轉手後,新屋主改裝成套房3間,那間房子平時空置沒人住,家人有時會過去看看,前鎮子有親戚北上借住,才住了幾天,馬桶竟然嚴重賭塞,親戚說入睡前突然聽見浴室傳來奇怪聲響,跑去一看馬桶竟然一堆米天共夾雜衛生紙湧出,弄得浴室地板一片狼籍,我媽聯絡3樓屋主,他說最近有新房客搬入,會請房客留意,第二天我們找人來清理化糞池,暫時告一段落,這是第一次

這半年這樣的情況陸續又再出現兩次,中間甚至還有充出一堆泡麵和頭髮過,顯見3樓的房客簡直把馬桶當垃圾桶,跟房東反應,也只說他挑房客很嚴格,會警告房客之類,然後不了了之,

今天我心血來潮過去看看,簡直快暈倒,浴室又變成化糞池了,連地上的排水孔都被沖出來的衛生紙堵住了,要是我沒過去,大概就會滿出浴室淹到外面其他房間了吧!我通知我媽打電話聯絡3樓房東,對方直接說他也沒辦法.....

.看到真的很氣人,這很明顯是他房客不當使用馬桶,我們卻一點辦法也沒有,請問有任何規定,我們可以要求3樓房東負責嗎??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8/19/2009 11:34:16 PM的回覆:

可以請求賠償

民法第423條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回覆 不同意見 在8/19/2009 11:50:29 PM的回覆:
你應該是直接找那個不當使用廁所的房客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因為李老師所引用的民法第423條,主要是用在出租人提供有瑕疵的出租物給承租人,而承租人對出租人請求賠償的依據
可是如果依照你說的情形,出租人似乎並沒有提供有瑕疵的廁所給承租人才發生你所說的情形,而是因為承租人不當的使用廁所才導致你家廁所發生堵塞等情形,所以原則上並沒有民法第423條的適用,而是單純的房客(承租人)對你們的侵權行為
回覆
李俊德 在8/20/2009 12:36:20 AM的回覆:

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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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法條,看不懂嗎?

存續中----這三個字無法理解嗎?

回覆 不同意見 在8/20/2009 11:55:19 AM的回覆:
民法第423條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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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契約相對性的原則,可以適用上面這段法條的人應該是租賃契約的相對人,也就是承租人而不能包括第三人。而今開版者並不是房屋的承租人,而是該出租房屋的鄰居,所以性質上應該是屬於租賃契約以外的第三人

因此就算是出租人於租賃關係存續中對於出租物的使用收益狀
態負有修繕義務,開版者應該也不能以民法第423條作為請求出租人負損害賠償的基礎,而仍應以出租人不履行修繕出租物的義務導致出版者的權利造成損害,而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不知道李老師是不是把開版者誤認為是承租人了,否則依李老師的見解豈不是違背了契約相對性的民法原則而過渡的擴張契約對第三人的效力?

回覆
李俊德 在8/20/2009 3:25:27 PM的回覆:

不知道李老師是不是把開版者誤認為是承租人了,否則依李老師的見解豈不是違背了契約相對性的民法原則而過渡的擴張契約對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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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我真的搞錯了

你說的對


回覆 久利生公平 在8/20/2009 11:16:46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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