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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連署:司律考試新制過渡期,可否再多一年?
發表人 總是要面對  

發表日期

8/21/2009 12:29:03 AM
發表內容 考試改為新制未必是壞事,相信會是種進步。
但還是想問,能否延到民國101年再開跑呢?

現在98年說定案,100年就要實施,
換言之99年就是最後一次依舊制考試。

雖然希望不大,但還是想推推看連署,
也許考試院的大官們,會願意小延至民國101年再實施。


卑微的心願
回覆 請立委幫忙陳情 在8/21/2009 12:45:48 AM的回覆:
考生自己連署應該是沒有用的
因為考試院的大官只會給你一些制式的官方回應

建議可以打電話至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
跟那些委員陳情,請他們幫忙向考試院反應
這樣應該會比較有用..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前年的事情?
本來司律考試差點就要改成法律研究所畢業才可以報考
後來幸虧各校師生強力向立院諸位委員陳情法案才被擋下來的
不然現在大家大部分應該都不是在這邊準備律師考試
而是在補習研究所入學考〈因為要法律研所畢業才能考律師〉
回覆 ^^ 在8/21/2009 12:25:29 PM的回覆:
不連署

自己好好開始努力吧
回覆 支持 在8/21/2009 12:32:00 PM的回覆:
連署+1
回覆 錄取率提高之後 在8/21/2009 1:11:28 PM的回覆:
新制提高了律師的錄取率到10.89%,很多想考律師的人不會去跟你聯署的
回覆 總是要面對 在8/21/2009 11:03:43 PM的回覆:
新制提高了律師的錄取率到10.89%,很多想考律師的人不會去跟你聯署的   

------

不同看法...

新制:想考律師的人,一年只有一次考試機會。

舊制:想考律師的人,一年只有一次考律師的機會;
但若同年先考上個司法官的話,
多少也算先有個類似"退可守"的感覺,
(或許會覺得至少先可以對家人交待也說不定!)
回覆 bb 在8/21/2009 11:12:22 PM的回覆:
樓上的「退可守」有點難度...
回覆 在學生 在8/22/2009 3:54:54 AM的回覆:
這和成立法律專科研究所情況有所不同吧
因成立法律專科研究所
嚴重影響到高中生對法律系的選填   只能考書記官   
以及影響到考試資格   某年之後得去進修學位   才能考
這當然會有共識

而現在改制   至少資格不會被剝奪
現在升大三的學生
就不見得同意
因為既然都是第一次改制考試   這樣學長姐優勢變少
反而延一年   自己還要再去面對改變   
何況應屆考上畢竟少數(所謂應屆不少人其實是延畢生)   
所以現在的大四生      更說不定方向是放在100年

至於已經畢業的   有些當然會想爭取   
但忙於念書都來不及   有心力去串聯又有多少
回覆 支持連署 在8/22/2009 9:03:09 AM的回覆:

新制:想考律師的人,一年只有一次考試機會。

舊制:想考律師的人,一年只有一次考律師的機會;
但若同年先考上個司法官的話,
多少也算先有個類似"退可守"的感覺,
(或許會覺得至少先可以對家人交待也說不定!)
=====================================
雖然支持連署
但"總是要面對"兄似乎擔心的過早,三合一考試103年才實施
100年起仍然是司法官、律師分試
詳閱以下方案第2點可知:
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2577
「二、第二階段改進方案
         俟司法官及律師考試近程改進方案實施後,將研議採行法官檢察官律      
         師三合一考試,其間將先完成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      
         案,函請立法院審議,預定自民國103年實施。」
回覆 舉例錯誤 在8/22/2009 12:14:45 PM的回覆:
舊制:想考律師的人,一年只有一次考律師的機會;
但若同年先考上個司法官的話,
多少也算先有個類似"退可守"的感覺,
(或許會覺得至少先可以對家人交待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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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司法官正式任用的資格後,就是當然的律師。所以向來就只有考上律師的人繼續的考司法官,絕對沒有考上司法官的人再去考律師的,你舉的例子完全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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