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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強執
發表人 有疑問 ?  

發表日期

8/25/2009 7:12:30 PM
發表內容 高點律師強執的答案,是不是剛好寫到倍受學者見解批評的那則判決?
回覆 九六年台上字第二五三 在8/26/2009 10:05:22 AM的回覆:
大陸地區民事確定判決之承認與執行─評最高法院九六年台上字第二五三一號民事判決         
台灣法學雜誌         123         期                  2009年03月
作者         姜世明

姜世明老師文章導讀—大陸地區民事確定判決之承認與執行
對於外國法院之民事裁判及大陸地區之民事裁判之承認與執行,我國已各為明文規定,立法上已就價值決定有所取捨。姜老師所著《大陸地區民事確定判決之承認與執行-評最高法院九六年台上字第二五三一號民事判決-》認為基於對於裁判效力之認識及以權利受保護者角度出發,應對於相關條文作另類解釋方式。在文義及體系解釋上可容許之下,依隨時代更易,即在對方不避諱承認為我國裁判之既判力前提下,我國司法又何必畫地自限,不相互坦然承認相互國家主權之行使結果,而造成紛爭再啟及訴訟關係主體之權益受損或程序負擔之風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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