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雷洪重婚問題
發表人 iii  

發表日期

9/1/2009 10:32:34 PM
發表內容 報導演員雷洪娶五個老婆。但現在為登記婚,就算有請客也沒有重婚問題。所以,現在刑法上的"重婚罪"是否已經極難成立?因為戶政事務所不會讓你重複登記,所以永遠只有著手而不可能有既遂?該罪是否應廢除?
請高手指教。
回覆 縐一 在9/1/2009 11:08:19 PM的回覆:
之前儀式婚制度,重婚罪,本就有未遂之可能。
回覆 不廢除 在9/2/2009 12:29:26 AM的回覆:
會死人嗎?

回覆 achtzwei 在9/2/2009 2:37:29 AM的回覆:
第九百九十二條      (191203制定)   
  條文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之規定者,利害關係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在前婚姻關係消滅後,不得請求撤銷。
   
           (960504修正)   
  條文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23年上第   725   號   
      要  旨:   重婚罪之成立,必以婚姻成立為前提,婚姻成立,依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應有公開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否則婚姻為無效,即不得以重婚論。

   24年上第   469   號   
      要  旨:   重婚之犯罪行為,以舉行婚儀而完成,其性質為即成犯。
   
第   25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縱使依法後婚有效僅得撤銷,重婚非必然無罪,釋字242號解釋: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公布前之民法親屬編,其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第九百九十二條規定:「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之規定者,利害關係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在前婚姻關係消滅後,不得請求撤銷」,乃維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社會秩序所必要,與憲法並無牴觸。惟國家遭遇重大變故,在夫妻隔離,相聚無期之情況下所發生之重婚事件,與一般重婚事件究有不同,對於此種有長期實際共同生活事實之後婚姻關係,仍得適用上開第九百九十三條之規定予以撤銷,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及人倫關係,反足妨害社會秩序,就此而言,自與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人民自由及權利之規定有所牴觸。
   
回覆 iii 在9/2/2009 9:06:43 AM的回覆:
上引資料跟登記婚之重婚有關嗎?
回覆 不廢除會死人嗎? 在9/2/2009 9:27:15 AM的回覆:
重婚罪有處罰未遂嗎?

回覆 iii 在9/2/2009 10:07:13 AM的回覆:
重婚是   行為犯   還是   結果犯?


如果是登記婚,那永遠只能是結果犯。也就是要經戶政登記才算"有結婚行為"及"完成結婚結果"。結婚=兩人+戶政


如果戶政查到已婚了,那根本不可能重登記,讓有重婚意圖的人完成重婚行為。所以永遠不會有人重婚,除非戶政出錯。
回覆 散戶 在9/3/2009 2:14:57 PM的回覆:
如果當事人心甘情願,沒有被害人,管人家娶幾次嫁幾次?
現在很多未成年都在玩多P,管有沒有婚姻制度,管有沒有道德倫理。
與其綁死在一個沒有希望的婚姻,名存實亡,不如隨當事人去,也可以減少犯罪、減少家暴!
回覆 路過 在9/3/2009 4:00:12 PM的回覆:
沒廢沒差吧

很多法條都訂好看的也不是第一天知道

通姦罪是告訴乃論

當事人喬的好都是體力的問題
回覆 多p與Np的區別實益 在9/3/2009 4:08:30 PM的回覆:
請問
在台灣與甲登記結婚
到美國與乙登記結婚
在日本又登記跟丙結婚

這樣算重婚嗎?
回覆 小歐 在9/4/2009 8:53:23 AM的回覆:
樓上所言,
如依美、日方式婚姻成立者,
算重婚,
但我國刑法不罰,
因輕罪採屬地主義.

我想到的是,
在日或美已婚姻成立(依涉民法依結婚地法),
但未登記,
回我國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
回覆 真鮮 在9/4/2009 10:09:49 AM的回覆:
輕罪採屬地主義
------------------------------
依據是甚麼?
回覆 考多年 在9/4/2009 10:33:59 AM的回覆:
AC大的資料已經說明了,登記婚下,無重婚罪的適用.(本罪不罰未遂)(有未遂行為,但無25條2項的可罰性)
又重婚罪的著手,原PO訂在何時間?申請登記時?(明知不可能登記,又跑去登記)
另外,行為犯和結果犯,如何區分?重婚罪的行為和結果可以區分開來嗎?若可以如何區分?
如殺人行為,和人死的結果,可以區分.所以殺人罪是結果犯.不是行為犯.
回覆 小歐 在9/4/2009 10:53:10 AM的回覆:
回覆真鮮君

輕罪採屬地主義之依據
刑法第7條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