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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為什麼非要解剖?解剖只能確定死因不是嗎?
發表人 高中生情殺?殉情?  

發表日期

9/2/2009 12:27:33 AM
發表內容 如果是情殺,檢察官也只能不起訴處分;如果是殉情,檢察官最多還是只能不起訴處分。

不是嗎?
回覆 前檢方書記官 在9/2/2009 8:59:24 AM的回覆:
就算是情殺,畢竟女生身體上有刀傷,這一部份,要確定,雖然男生已死亡,檢察官仍為不起訴,但是檢察官開具之死亡證明書上面的死因會有不同,影響所及像保險像加害人求償、甚至檢方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領取,且檢方的不起訴書,事實ㄉ交代要明確,總不能經現場、被害人身體ㄉ刀傷,研判是情殺,但是被告死亡,依刑訴..之規定為不起訴,這樣不起訴內容,如同法官判決寫不臻明確...,就算當事人不再議(雖然不得再議),但檢察官不起訴輸送出去,不被主任檢察官、襄閱檢察官定才怪,尤其是社會重大案件。
回覆 謝謝你的回答! 在9/2/2009 9:18:59 AM的回覆:
不過我還是有疑問:
就算是情殺,畢竟女生身體上有刀傷,這一部份,要確定,雖然男生已死亡,檢察官仍為不起訴,但是檢察官開具之死亡證明書上面的死因會有不同:那是否檢察官為了開具死亡證明書就非得解剖死者?
影響所及像保險像加害人求償、甚至檢方ㄉ犯罪被害補償金的領取,:解剖可以證明甚麼?解剖無法證明是殉情或他殺後自殺吧?

且檢方的不起訴書,事實ㄉ交代要明確,總不能經現場、被害人身體ㄉ刀傷,研判是情殺,但是被告死亡,依刑訴..之規定為不起訴,這樣不起訴內容,如同法官判決寫不臻明確...,就算當事人不再議(雖然不得再議),但檢察官不起訴輸送出去,不被主任檢察官、襄閱檢察官定才怪,尤其是社會重大案件。:問題是解剖能證明甚麼?

解剖只能證明較為確切的死因而已,但無法證明是殉情或他殺後自殺吧?不是嗎?
回覆 解剖的目的 在9/2/2009 9:23:22 AM的回覆:
ps:不管是殉情或他殺後自殺,兩者在男方死後都無法透過解剖證明甚麼,只能證明較為確切的死因。

至於動機,是無法透過解剖證明的。

是否屬於非殉情,似乎只能透過雙方家屬的說詞而已。

特別是,在兩人都死亡以後,檢方的功能如果是要釐清男同學的動機,如前所述,解剖無法證明,只能證明較為確切的死因而已。

那麼,非得解剖嗎?

純討論。
回覆 檢察官真要介入 在9/2/2009 9:31:14 AM的回覆:
重點應該不在解剖,而在查明行為人的動機。

問題是,本案中的檢察官會做到此點嗎?做得到此點嗎?

還是.......解剖?只是給雙方家長一個交代,給上級長官一個交代(我有查明較為確切的死因?不是只有一個不起訴處分?)

回覆 解剖的目的 在9/2/2009 9:34:30 AM的回覆:
解剖當然也不能證明是自殺或他殺吧?!
回覆 解剖的目的 在9/2/2009 9:37:04 AM的回覆:
當然我有聽過所謂的生前溺水或死後溺水(從肺部觀察)的結果,亦即解剖可以證明部分的是自殺或他殺。
回覆 鑑識法律人 在9/2/2009 3:56:03 PM的回覆:
你確定真的是情殺或自殺,沒有其他可能性嗎?
如果不確定,為何不解剖?
解剖沒法決定動機,只在盡力找出死因,避免其他外力介入而疏忽不知,對死者不公平!!
回覆 在9/3/2009 2:53:13 PM的回覆:
鑑識法律人   在2009/9/2   下午   03:56:03的回覆:
你確定真的是情殺或自殺,沒有其他可能性嗎?
如果不確定,為何不解剖?
解剖沒法決定動機,只在盡力找出死因,避免其他外力介入而疏忽不知,對死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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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懂你在講甚麼!
回覆 ppp 在9/5/2009 2:22:22 AM的回覆:
非自然死亡都要搞清楚死因
自殺或他殺   就是重點之一

若有其他人參與怎麼辦?
求償問題怎麼辦?

兩個人在房間裡面非自然死亡
一定是殉情或是他殺後自殺?
就算這兩種   檢察官就刑訴法所為處分書   也許都為不起訴

但發現真實才是最重要的
沒弄清楚   民事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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