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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月旦系列雜誌
發表人 驚奇  

發表日期

10/4/2009 10:25:36 PM
發表內容 在元照網站看到
********************
為推廣數位知識閱讀,本刊自二OO九年九月一日起不再接受紙本訂戶。二O一O年一月一日起將停止紙本期刊的印行服務。
********************
應該不會有人想對著電腦看長篇大論的文章吧??而且到他的知識庫隨便找了當期雜誌的一篇文章,竟然要$40,全部閱讀的話遠遠超過一本雜誌的定價了
回覆 菸酒僧 在10/5/2009 12:11:41 AM的回覆:
見鬼了...月旦這招真狠!   不過也很險
回覆 考生 在10/5/2009 12:12:40 AM的回覆:
而且文章只有一年的時間可以看

要印下來又要花紙的成本

這樣不是更花錢嗎?

月旦雜誌該不會是因為數位閱讀都沒人看

然後關起紙本的來源

強迫買點數閱讀嗎??

PS:個人覺得最不合理一點就是文章只限一年的時間
回覆 在10/5/2009 12:44:04 AM的回覆:
我用過朋友的點數
很貴
我覺得很爛
準備倒吧
回覆 路人 在10/5/2009 12:52:26 AM的回覆:
可否請問一下相關網頁的網址?
謝謝
回覆 無奈 在10/5/2009 6:19:26 AM的回覆:
一頁4元
相當300頁書籍的份量就要1200元,超貴
但會從中出題,又不得不買,無奈
回覆 在10/5/2009 8:04:07 AM的回覆:
如果是真的,這會不會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或消保法的問題?
回覆 色戒 在10/5/2009 9:44:13 AM的回覆:
月旦賺粉大耶
回覆 疑問 在10/5/2009 10:31:29 AM的回覆:
老師拿自己寫的文章出題,寫文章出版社也會給稿費,為何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回覆 吃人夠夠 在10/5/2009 11:41:56 AM的回覆:
月旦法學知識庫以前一頁只要2元,後來突然就改成一頁4元,漲價的理由當然是聽聽就好。最令我受不了的是,文章的保護機制真的吃人夠夠,你下載文章後,你就要保祐你的電腦都不要出問題,一旦重灌,你準備又要大傷荷包重新下載!
回覆 疑問 在10/5/2009 12:47:28 PM的回覆:
即使付錢下載之後,可以印出來看嗎????兌著電腦看很痛苦吧
回覆 好奇 在10/5/2009 12:49:46 PM的回覆:
這算不算另種形式的舞弊???以前好歹圖書館還能看到雜誌,現在非得強迫自己花錢買,然後強迫的原因很簡單=題目會從裡面出來,難道這純粹是道德問題嗎??沒有法律問題嗎
回覆 引用 在10/5/2009 1:14:27 PM的回覆:
依照某網友的說法:沒有法律問題
因為一切都可以從法條中推導出來
不看期刊一樣考的上
回覆 模擬 在10/5/2009 1:18:04 PM的回覆:
依照考選部的說法很可能是:沒有法律問題
因為不公布參考答案
你怎麼確信那題目源自該期刊?
只是剛好爭點相同而已
答案其實不同
(反正不公布參考答案,考選部要怎麼說都可以)
回覆 pp 在10/5/2009 1:41:30 PM的回覆:
怕被一直印吧   所以改電子閱讀   真厲害~~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5/2009 2:08:09 PM的回覆:
依照某網友的說法:沒有法律問題
因為一切都可以從法條中推導出來
不看期刊一樣考的上
==========================

說真的,那位網友的這句話,大概是我最近在宇法的網站,所看過最好的笑話

不過話說回來,月旦法學雜誌應該要送給民進黨的陳明真立委,一個「惠我良多」的匾額啦

感覺月旦法學雜誌,就是擺明了吃定法律系的考生了

回覆 QQ 在10/5/2009 2:25:26 PM的回覆:
剛看了使用說明

文章下載後只有一年期限



買來只有一年可以看.....
回覆 哈哈 在10/5/2009 2:27:36 PM的回覆:
其實人要有自知之明
考不上找個替死鬼來怪是很可悲的
學藝不精還不檢討難怪只能一直找藉口怨天尤人
答案推不出來是自己無能不代表別人不能
回覆 又來說笑了 在10/5/2009 2:30:48 PM的回覆:
答案推不出來是自己無能不代表別人不能
========================

呵呵,有網友又出來說笑話了

用法條推不出答案來,是自己無能,所以用德派老師的觀點,推不出日派、美派老師的答案,必定是自己無能,哈哈哈
回覆 yaya陳明真快出來 在10/5/2009 2:36:01 PM的回覆:
難怪考不上

你以為再寫論文嗎?
不過除了網路哭哭罷了還不是附法條
真是爽...
回覆 陳明真快出來 在10/5/2009 2:37:50 PM的回覆:
考不上是你害的
我是背誦機器
因為你我這個機器被丟到垃圾桶了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5/2009 2:41:35 PM的回覆:
其實大家都不用擔心了啦,依照上面支持陳明真委員的網友的說法,在偉大的陳明真委員的附法條的德政之下,看法條就可以推出所有的老師的學說了,不管是美派、德派、日派.....的各家的學說都推得出來哦

所以根本就不用去看月旦跟本土的老師的學說文章,因為既然看法條就可以推的出答案來,看的人鐵定是笨蛋

當然,推不出來的話,就是自己無能啦!

回覆 XDDD 在10/5/2009 2:50:24 PM的回覆:
每天看到某網友的法條推論萬能論的言論
有益身心
因為看完後不禁哈哈大笑
回覆 真是無聊耶 在10/5/2009 8:17:02 PM的回覆:
考上的永遠說公平
考不上的永遠說不公平
附法條自然對有些人有利對有些人不利
這就是考試
回覆 在10/5/2009 10:16:56 PM的回覆:
你贏了陳明真該死
回覆 沒有辦法... 在10/5/2009 10:31:17 PM的回覆:
希望市場機制能將這種不方便的雜誌淘汰掉,如此高費用又從裡面出題,對手頭拮鋸又無管到獲取資料的考生不公平...
回覆 wang 在10/5/2009 10:37:56 PM的回覆:
往好處想

以後就不會出期刊論文題了
回覆 路過 在10/5/2009 11:03:34 PM的回覆:
不可能因為他電腦化就不出期刊題吧?現在是資訊時代啊!!!月旦的經營策略,大概是想讓大家統統使用者付費,沒錢就抱蛋吧!我覺得老師要是有良心,不該給這種出版社稿
回覆 Adems 在10/6/2009 12:16:01 AM的回覆:
找不到這則訊息~~可否煩請樓主把看到的網址PO個連結,謝謝~~
回覆 Adems 在10/6/2009 12:19:14 AM的回覆:
找到了~~真的很誇張,所有月旦系列都停印,是快要倒閉了還是要賺更多=   =
回覆 Adems 在10/6/2009 12:22:28 AM的回覆:
還給我扯全球暖化,真的是有夠牽強~~~建議老師們投稿都不要投到月旦....奸商!
回覆 e 在10/6/2009 12:50:59 AM的回覆:
以前紙本,資訊流通,大家都看得到.

出期刊文章題勉強說得過去

以後變成沒有流通

再出題刊論文題不就怪怪的.......
回覆 ....... 在10/6/2009 1:29:19 AM的回覆:
說真的~~這樣自己準備沒補習的人很吃虧
回覆 路人 在10/6/2009 9:17:43 AM的回覆:
各位大德,如有法律系的在學生,請把月旦的生意觀點告訴你們的老師,尤其是愛出文章題的老師,讓他們知道現在資訊取得不易,且並非每各考生都經濟良好可以下載一頁4元的大作,請他們衡量是否繼續發稿給月旦,全台灣也不只月但一家可以投稿,可以告訴普世大眾老師很會寫是吧!!!

嘖嘖~~~話說月旦真是敢賺,一頁4元,(沒錯,我再看了一下,一頁是4元),目前法律老師的作品,隨便找一各ex王澤鑑老師的書也沒那麼貴!!!!!!!!
回覆 阿一 在10/6/2009 9:37:29 AM的回覆:
一頁   4   點(係授權費   2   點   +   維運費   2   點)

授權費指的應該是老師的授權費

老師恐怕沒立場跳出來說不投稿該雜誌了
回覆 法律人沒啥好尊敬的 在10/6/2009 9:47:55 AM的回覆:
店大欺客
我就是從期邗中出題
有種不要買啊!!
回覆 在10/6/2009 9:51:22 AM的回覆:
一頁要賺兩元的老師,歐賣尬,這算不算跟廠商狼狽為奸,試問教科書有沒有那麼貴,一本600元的教科書大概也有600頁左右吧!

法律人真是太利害了,難怪很多總統都是法律背景出身,多好啊!!!!!出題已經   =   唯我獨尊,學術影響力無人不知了,再加上非買不可的期刊推波助瀾,這到底是什麼亂象,考選部竟然能坐視這種情況,躲在資訊不公開的保護傘底下,簡直是官商勾結了,這絕對有道德問題,只是道德在現在的社會來講,比較被嗤之以鼻罷了
回覆 Adems 在10/6/2009 4:16:55 PM的回覆:
我會去跟我的指導教授反映此事,希望大家也能團結共同去反應、畢竟元照這樣搞,對於不論準備考試、學術研究(由其是窮研究生)   ,實在是增加太高額的成本了~~
回覆 在10/6/2009 4:28:10 PM的回覆:
以下訊息,請大家轉寄或是刊載。若有思考不週之處,還請各位大大補充。
                    
親愛的法律人:
                    
或許已經有人注意到了,最近國家圖書館的檢索系統無法搜尋到月旦法學系列雜誌。如此一來,讀者僅能依靠月旦之檢索系統進行搜尋。
                    
然而,月旦將於明年一月停止發行紙本。月旦停止發行的理由在於,節能減碳。此一真知灼見,固可贊同。但是,依照月旦的操作方式,讀者僅能看完簡目後選擇下載全文。而每頁之下載點數須耗費四點,換言之,將是一頁四塊。雖然這樣的方式,用電子全文可達環保目的。但是一頁四塊的計算方式,實無法令人苟同。這樣的方式,可以想像將對所有的法律人造成衝擊。
                    
如果您是國考生,或許您可以跟人共分點數,影印文章。如果您是大學生,亦可採取相同的方式。如果你是研究生,您將會大失血。您將會為了論文跟學期報告,不斷的下載文章。而在下載完後,您才能知到這篇文獻對您是否有幫助。然而,您的四點已經浪費了。試問您將會花費多少的金錢在撰寫一份報告。
                    
然而,就國家考試的出題方式而言。學者將文章出成考題的可能性頗高。若老師為了避嫌,而選擇不出月旦的文章,那麼您身為國考生將會採取如何的策略去挑選文章(因為月旦聲明該文章的授權金將回饋給筆者)。

其次,月旦請求國家圖書館停止搜索月旦系列文章,實屬可議。依圖書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月旦之出版品有送存國家圖書館之義務。若以智慧財產權保障的規定,讀者若未進行重製行為,為何不可依合理使用,進一步檢索月旦雜誌的文章。更何況,月旦未來將以電子方式發行,但是又不允許讀者先行檢閱內容。是否有藉此依一方式,剝削讀者之嫌。就學術文章而言,學者寫作之目的在於,解釋法律制度造福人群,應非賺取授權金。如此一來,勢必會造成學者選擇投稿刊物之逆選擇。還請月旦出版商三思。
                    
建議方式:
                    
(1)月旦應開放全文閱讀,讓讀者選擇是否下載
                    
(2)電子全文之下載應不得超過紙本之價格
                    
(3)國家圖書館依圖書館法應請求月旦將電子全文寄存於國圖並開放檢索
                    
                    
參考資訊:
                    
一、月旦法學雜誌將停發紙本
                    
請參考,網址:http://www.angle.com.tw/ad/090930/index.htm

二、圖書館法(原出版法)
                    
圖書館法第十五條:「為完整保存國家圖書文獻,國家圖書館為全國出版品之法定送存機關。
                    
政府機關   (構)   、學校、個人、法人、團體或出版機構發行第二條第二項之出版品,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但屬政府出版品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圖書館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前項圖書資訊,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圖書館法第十八條:「出版人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經國家圖書館通知限期寄送,屆期仍不寄送者,由國家圖書館處該出版品定價十倍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寄送為止。」



不是我寫的,但是原作者歡迎轉寄。
我也覺得月旦這樣子做的過份了,我必須要先花一筆錢來確定這文章是不是我要的?
回覆 QQ 在10/6/2009 5:49:21 PM的回覆:
推樓上的觀點
回覆 贊成 在10/6/2009 6:00:34 PM的回覆:
推樓上的想法
回覆 555 在10/6/2009 8:20:45 PM的回覆:
撐不久的
為什麼呢?

各位知道對著電腦看文章很痛苦吧
也不方便筆記等等

要知道那兩大家期刊
所有的學者&實務工作者
他們都會買來看

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對著電腦看都很勉強了
何況是四五十歲,甚至六十歲的人要這樣看呢?

而且如果要搞列印下來看的話
還要考慮到一堆電腦白癡的問題
年紀越大越電腦白痴

不用我們說
年紀大的學者和法官自己會打電話去元照說的

還有宇法老師的新版民法民訴什麼時候要出
我錢已經快「船好」了耶
回覆 路人 在10/6/2009 8:31:46 PM的回覆:
各位知道對著電腦看文章很痛苦吧
也不方便筆記等等
==========================

可是月旦好像不是只能讓你在電腦上看,好像可以讓你印下來
回覆 路人 在10/6/2009 8:32:19 PM的回覆:
打錯了,不是印下來,是下列印出來
回覆 路人 在10/6/2009 11:43:51 PM的回覆:
樓上的,老人電腦白吃沒關係的,老人只有要有助理,有學生可以指使,電腦不會開機也沒關係的,月旦這招不會影響老人權益的,會被影響權益的老人,大概也不怎麼需要月旦了
回覆 Adems 在10/7/2009 3:13:28 AM的回覆:
國內法學期刊多的是~~有學術地位的老師知道此事後大可以不必投稿月旦,甚者可以另創一家期刊雜誌取代之,畢竟已有學術地位基礎者投到那都會刊。
開這種不合理的價格,就應該用市場機制讓它被淘汰。法律圈也不應是待宰羔羊,辦學術期刊辦到如此市儈的雜誌社,是否應令其予取予求??值得大家來思考
PS本人訂月旦也訂了3年,明年停止紙本後,堅決不買點數。
回覆 路人 在10/7/2009 9:54:53 AM的回覆:
推樓上各網友,請研究生告訴老師月旦的現象,請老師不要投搞到資訊取得不易的地方,投稿投去哪裡都會有稿費吧!我想其他雜誌也有銷售壓力,不會出比較低的稿酬
回覆 。。 在10/7/2009 11:42:35 AM的回覆:
支持新學林
回覆 Adems 在10/7/2009 6:02:27 PM的回覆:
剛剛去試用他的資料庫,結果點選他的連結下載安裝閱讀軟體safs   net   foxit   reader居然還被我的AVIRA掃出有病毒,實在有夠誇張~~幹嘛不用ADOBE就好,又是為了省成本嗎?
回覆 真差ㄟ 在10/8/2009 12:37:29 AM的回覆:
出期刊題有圖書管可印,若沒念怪自己不用心還說的過去;出自月旦的期刊題,是要怪自己沒錢ㄚ...醬子真悲哀說...元照太商業取向過頭了,那位學者願意自己寫的文章只有有錢人看得到
回覆 月旦在裝肖唯 在10/8/2009 1:09:37 AM的回覆:
什麼節能減碳,真的只是為了節能減碳,價錢就不應該調那麼貴
回覆 很噁心 在10/8/2009 9:26:24 AM的回覆:
打著節能減炭名號,拜託,通常網路無實體的,費用都要降低才是,擺明了就是為了賺錢罷了,有需要的人非花錢不可,如果都是要花錢,越旦這樣搞,提高了取得門檻,老師還投稿過去也是幫兇
回覆 新學林擁護者 在10/8/2009 9:53:27 AM的回覆:
大家除了罵還能怎樣?還不是要乖乖付費閱讀!

只有支持新學林來抗衡元照,這才是王道!
回覆 阿亮 在10/8/2009 11:07:29 AM的回覆:
不能去消保官申訴嗎?可以請各位先進提供一下申訴方式嗎?其實我認為若是提供給蘋果日報他們應該也會想列為頭條。(不過要錢>"<)
回覆 在10/8/2009 12:59:30 PM的回覆:
我也覺得蘋果會感興趣
回覆 忘了講 在10/8/2009 1:00:58 PM的回覆:
如果把國考的題目來自月旦的作各對照
我想蘋果會更感興趣,而且讓有那種癖好的老師現形
作各國考照妖鏡吧
回覆 一定要抵制到底 在10/8/2009 4:11:08 PM的回覆:
大家應該要集思廣益抵制月旦這種行銷手法:

或許由一所學校統一發函給各校法律學院   院長主任   法律系研究所以及系辦,行文內的訴求一定要強而有力使教授&#20204;認同

並建議延攬入圍出題的單位,能夠盡量迴避履次在月旦發表文章的教授,以避免爭議,免助長所謂的補習文化,(當然一定要這樣講)
大搞資源壟斷,有錢才是大爺,使得城鄉的差距更大了,也扭曲了法律人才養成過成的應該有的價值觀
由於閱讀月旦系列刊物多以經濟弱勢族群為多,在無法付出龐大的學習資源下,更變相助長法律資源商業化

話說回來,商場上的手法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下,我們消費者只能用不作為方式不買受.不閱讀....大家說好就沒事了,試卷考倒眾生,死的也是一起死,該題想當然爾的不具鑑別度,但可能苦腦了研究生&#20204;~

倒是認為不要只上談兵,囿於能力有限,有能者多為各位法律人的知的權利,有志之識奮鬥吧!

回覆 leon 在10/8/2009 4:32:50 PM的回覆:
如果你真的有去分析考古題
非要讀過某篇論文才會寫的題目
真的不多
講難聽點
去讀這期刊也只是讀心安的而已
跟買樂透一下
看看能不能中一題
那麼多篇文章
你都記得起來
題目出來,你又能確定用某老師的論文一定沒錯?

回覆 v 在10/8/2009 5:25:44 PM的回覆:
月旦系列....月旦法學教室.月旦法學叢刊,裡面的文章也多是許多補教界老師補充他的學習教材的資料來源,只要翻翻過去的月旦法學教室,月旦法學叢刊,有閱讀習慣的人恐怕不是只是單純的為考試謀利益而已.   考試本質射行性,沒人可以擔保,撿到籃裡就是菜,
其實看雜誌的人動機不一,且也並非是特定人會選讀,試想一個已經在實務界工作的人士,蒙提啥進修管道,假日翻翻法學雜誌,相信也是少數的有心人士充電方式之一
又加上法律常有重要座談會會在雜誌上收錄,先不提及已考上的人,新修法部份或者實務見解月旦法學就不是只有有看沒看沒有差很大的說法
或者說,樓上的說法也值得參考!?
回覆 > < 在10/8/2009 5:40:53 PM的回覆:
如果你真的有去分析考古題
非要讀過某篇論文才會寫的題目
真的不多
-------------------------------------------------

沒有附法條的時代的考古題,的確是這樣

但是這二年附法條了以後,學說、文章題真的比較多了
回覆 ... 在10/8/2009 5:42:35 PM的回覆:
啊...這個問題很簡單

以後他們的方針施行之後,我們找補習班就好啊,補習班老師就幫我們整理好了嘛

然後月旦的客戶只剩補習班老師及少數學者,到時撐不下去就乖乖改回來啦
回覆 出題老師沒那麼聽話 在10/8/2009 8:25:07 PM的回覆:
如果你真的有去分析考古題
非要讀過某篇論文才會寫的題目
真的不多
=====================================

以前沒附法條的時代的考古題,真的是這樣

唸核子工程而沒有唸過法律的陳明真委員、和他的支持者們,都以為附法條以後,也會像以前不附法條時代一樣,考很多以法條就可以很容易推論得出來的問題點,這類型的所謂的「法條題」的題目

但是問題是,附法條是陳明真委員推動的,並不是多數的出題老師推動的,老師們都是「被動」的,那麼出題老師就一定會那麼聽陳明真委員的話,陳明真想要怎麼樣,出題老師們就一定就聽他的話嗎??

因為律師司法官考試,是錄取率不高的考試,老師們出的題目就是想篩選出那百分之個位數的人

所以老師們題就是要考出鑑別度,在附法條之後,就往往會多出一些用外國學說、外國判決判例、外國立法例、法理(有些法理相互間是有背反衝突性的).......的學說或爭議點,甚至可能多出文章題,而會比較少出以前那種以法條就可以很容易推論得出來的問題點,這類型的所謂的「法條題」的題目,這可從附法條以後的題目,跟以前的考古題作比較,可以看得出來
回覆 tj 在10/8/2009 10:07:02 PM的回覆:
換個角度想

出期刊論文題,考生至少可以抓到一定的方向

例如公司法,把幾位主要老師的文章看完就可以上考場了
回覆 出題老師沒那麼聽話 在10/8/2009 10:34:46 PM的回覆:
樓上說的雖然沒錯,但是那僅限於少數的小科,其它的大科本來要唸的東西就很多了,再加上看不完的文章,考生真的是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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