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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刑法教科書
發表人 請教  

發表日期

10/5/2009 1:01:52 PM
發表內容 請問刑法看林山田老師的書適合嗎???雖然林老師已經不可能再出題,但若想打好刑法基礎,看他的書好嗎??還是有其他推薦的教科書呢??
回覆 過客 在10/5/2009 3:37:54 PM的回覆:
林老師的書寫得很好,還是可以看

如果要考慮會出題的因素的話,那建議可以考慮看甘添貴老師的書,因為他不但還會出題,而且他是刑法修法的主導老師
回覆 過客 在10/5/2009 3:43:05 PM的回覆:
不過因為刑法的修法太傾向日派,有些德派老師罵得很凶就是了
回覆 考上司法官為止 在10/5/2009 5:26:05 PM的回覆:
任何法科,應該說是任何社會科學,都不應該偏離人性,畢竟其屬性是以"人"為研究及規範的對象,因此學術的本身,不但不能偏離,且應給予相當的尊重......

關此,黃榮堅   老師的基礎刑法學(上,下)中之論述,個人認為其從未曾悖離過此原則,且說理自始一貫,體系亦嚴謹而分明......

開版大大問的是如何"打好基礎"...因此,在下僅是就事論事而提供主觀上的建議...至於考試的準備面向,不在建議範圍之列......
回覆 某網友說的笑話 在10/5/2009 5:55:02 PM的回覆:
不用看教科書啦,因為有網友說,在偉大的陳明真委員推動讓國考有附法條之後,國考只要看法條就可以推得出答案來了,推不出答案的話是自己無能哦

再說一次給大家笑笑
回覆 無聊 在10/5/2009 8:23:10 PM的回覆:
樓上的是真是太無聊了
你的見解才是最大的笑話還不自知
我東吳的學長去年就只看考古題就考上律師司法官
不會的就回到基本觀念和法條去推論
這也是李俊德老師一直強調的
難道什麼題目進去都會嗎?
多去看看那些考上的如何考上會比自己想像有用

回覆 我個人認為 在10/5/2009 8:35:49 PM的回覆:
在考試時候能正確的適用法條和解釋
已經很強了
不要連法條都翻不到連基本解釋都沒辦法寫出來
就算看再多的文章期刊也是枉然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5/2009 9:16:17 PM的回覆:
在考試時候能正確的適用法條和解釋
已經很強了
==================

依據我在法研所上課時,好幾位出題的老師都跟我們說,光是寫出法條的適用和解釋這樣是不會上的,還要把各家學說跟實務的有不同見解的爭議點寫出來,才能拿到好的分數

而且,何謂「正確的適用法條」、和何謂「正確的法條解釋」呢?各派學者的見解都不一樣啊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5/2009 9:22:05 PM的回覆:
我東吳的學長去年就只看考古題就考上律師司法官
不會的就回到基本觀念和法條去推論
===========================

有看過考古題的都知道,大部分的考古題都是一題裡面有好幾個學說或實務的爭議點,寫得越豐富分數就越高,光寫一說的話,出題老師們說那樣是不會上的

當然,如果遇到那種有特殊見解且不寫他們的見解分數通常都不高的老師出題,更要把他們的特殊見解寫出來
回覆 月旦雖人夠夠 在10/5/2009 9:25:54 PM的回覆:
這也是李俊德老師一直強調的
難道什麼題目進去都會嗎?
==============================

有聽過李老師的課的人,就知道李老師上課也是一直強調重要的學說與實務的爭議點,還有就是,李老師的講義也會幫我們整理一些重要的學者的文章

而不是只要寫出什麼「正確的適用法條」、和什麼「正確的法條解釋」

畢竟,常常甲學者認為「正確的法條適用和解釋」,正是乙學者認為不正確的!!
回覆 打基礎 在10/5/2009 9:27:16 PM的回覆:
教科書推薦林鈺雄老師的<新刑法總則>,上個月剛改版。

回覆 月旦雖人夠夠 在10/5/2009 9:46:41 PM的回覆:
至於有一些學者們和實務完全沒有爭議的,通說和實務都沒有爭論的單純的法條的適用和解釋,在以前沒附法條的時代是真的會考沒有錯,但是現在附法條以後,那種題目出的機率已經越來越小,因為我們會出題的老師在研究所上課的時候就說,法條都已經附給你了,就沒有什麼好考的了,因為考出來沒有什麼「鑑別度」
回覆 無聊 在10/5/2009 10:18:55 PM的回覆:
所以說這麼多
您考上了嗎?
回覆 路過 在10/5/2009 11:06:51 PM的回覆:
不要亂扯遠了吧!請討論教科書就好,
PS
法條萬能論的同學,請勿在大放厥詞,如果法條萬能,教科書都是屁嗎!光法條就推完了,要教科書幹嘛
回覆 無聊 在10/5/2009 11:31:17 PM的回覆:
我真是白痴   有夠無聊
回覆 無聊 在10/5/2009 11:34:09 PM的回覆:
炒這個太無聊了      
我因為沒辦法參加律訓   
酸律訓晚會

現在我連討論教科書   也要扯學長考古題
有夠無聊   文不對題   考試才會拿高分   懂了吧?
回覆 ppp 在10/5/2009 11:36:33 PM的回覆:
東吳的學長考上了   她說吃屎就會考上
某些人大概也會去猛吃屎
回覆 無聊的開山祖師 在10/6/2009 12:11:40 AM的回覆:
教科書推薦林鈺雄老師的<新刑法總則>,上個月剛改版。

不過念教科書似乎無法應付刑法實例題,時間充足,建議可以買金律師的刑法實例演練。
回覆 感謝"法條推論萬能" 在10/6/2009 6:08:34 AM的回覆:
如果法條推論萬能的話
刑法教科書、參考書、李老師函授都不用買了
因為自己拿法條推論就好
感謝"法條推論萬能"兄
為原po和我們省了一筆大錢
回覆 樓上中肯 在10/6/2009 9:04:39 AM的回覆:
對啊,幹嘛唸什麼書呢,其實只要拿一本小六法,整天坐在圖書館練習「推」出「正確的法條適用和解釋」,每一科從第一條推到最後一條,這樣練習推一次,那一定會考上!
回覆 樓上中肯 在10/6/2009 9:08:32 AM的回覆:
至於不信這一套的同學,就如樓上網友所言,林鈺雄老師的書真的還不錯,不過當然也有和其他的教科書一樣的缺點,就是林老師他覺得不重要的爭點,他的書就沒有太多的著墨,所以可能還要再看有整理各家學者不同見解的宇法或補習班的書
回覆 適可而止 在10/6/2009 9:17:49 AM的回覆:
東吳那位同學只說作考古題可以考上
遇到不會的題目用基本觀念和法條推論
這個在很多考上的文章都可以看到
他也沒人說只念法條,不知道只念法條怎麼推出來的
更何況考試本來就很多方法考上
你何必管人家怎麼唸書
如果不同意別人的唸書法就自己想其他方法
何必一昧的酸別人
試問自己你的方法有比別人好嗎?
我看過各種考上的文章
沒有一種方式是相同的
跟台大的老師討論
也沒說一定甲乙丙說都要寫才會高分
能清晰的寫出答案在很短的時間,就會高分
少造口業,保持謙虛的心才是法律人應有的態度
回覆 ?_? 在10/6/2009 9:32:04 AM的回覆:
樓上客體錯誤
大家又不是在討論東吳那位同學
而是另有其人
回覆 回樓上上 在10/6/2009 10:04:22 AM的回覆:
樓上上可以去看看"月旦系列雜誌   "那篇討論,就可以知道大家在講的是哪位仁兄了,他真的說靠法條就可以推出答案,還說看法條推不出答案的是「自己無能」哦!
回覆 回樓上上 在10/6/2009 10:09:09 AM的回覆:
還有,在:(【澄清&#35500;明】律師強執之完整說明   )那一篇討論裡面,這位仁兄也是這麼說的,樓上上可以去查看看他說的笑話
回覆 適可而止 在10/6/2009 10:22:41 AM的回覆:
樓上的怎麼知道那位仁兄推不出來?
回覆 看不下去的路人 在10/6/2009 10:47:12 AM的回覆:
樓上要硬拗,那就不屬於合理討論範圍
回覆 適可而止 在10/6/2009 11:00:21 AM的回覆:
只是好奇樓上怎麼知道這位推不出來
這根硬凹有什麼關係

剛剛看完全部的文章
有一個一直在幹橋陳明真
有一個說國家考試附法條很好

沒有什麼值得看的地方
而且回到我之前的說法
或許這是他的讀書方法,有什麼覺得好笑
回覆 在10/6/2009 11:58:16 AM的回覆:
陳忠五老師以前就是放學拿本六法看一看
就考上了
回覆 是嗎 在10/6/2009 12:15:52 PM的回覆:
我學弟上陳忠五老師的課,陳忠五老師說他在大學時就看了7本的債法教科書
回覆 法律之神出現了 在10/6/2009 12:21:13 PM的回覆:
只是好奇樓上怎麼知道這位推不出來
=====================================

只看法條,就可以推得出林鈺雄、林山田老師的以德國通說為主、再加上他們個人的一些特殊見解;

以及甘添貴老師的以日本通說為主、加上他個人的一些特殊見解;

以及黃榮堅老師的以德國少數說為主、加上他個人的一些特殊見解嗎?

這已經不只是笑話了,這算是神話了吧?!

回覆 阿一 在10/6/2009 12:27:03 PM的回覆:
樓上中肯
回覆 回憶 在10/6/2009 12:36:14 PM的回覆:
看到法條推論萬能的論調
就想起大一時剛法律入門的自己
那時的我,也是這麼想的
回覆 跟樓上大大一樣 在10/6/2009 12:45:48 PM的回覆:
我還沒唸法律之前也是這麼想,還沒唸法律之前這樣想應該是很正常吧

但是唸了法律以後還這麼想,那就真的很神了
回覆 用心出發 在10/6/2009 1:41:16 PM的回覆:
推考試的答案跟推各種老師見解是兩回事

只是推一個合乎邏輯的答案在考卷上

這個從法條的文義解釋跟類推適用就得出兩說


寫到考卷上份量已經很夠了,至於外國見解多數說少數說

如果要考狀元再說吧
回覆 QQ很好吃 在10/6/2009 2:00:21 PM的回覆:
果然迷失在各說之中走不出來的為多數

事實上有閱卷或改過考卷的就知道哪一說根本不重要

就算沒寫出題老師的見解,符合邏輯推論的答案,分數也不會太差

答案符合邏輯及一貫性論理清楚才是王道。



回覆 不同意見 在10/6/2009 2:05:25 PM的回覆:
改過一些考卷

但不認同樓上見解

改考卷時努力在抓卷中關鍵字

多半沒有閒工夫還在慢慢看推導過程

回覆 1 在10/6/2009 5:14:10 PM的回覆:
沒有基本的底子,不知道看法條可以推出什麼,那叫國文系的來考就好了,可以跟你「說文解字」勒。
回覆 說到這個 在10/6/2009 5:21:45 PM的回覆:
師專師院畢業考上的還真不少
可能國文系念法律還蠻適合
回覆 命很重要 在10/6/2009 5:36:19 PM的回覆:
看來考試遇到懶的老師跟認真的老師就是命了
回覆 不用唸了 在10/6/2009 8:15:48 PM的回覆:
推考試的答案跟推各種老師見解是兩回事

只是推一個合乎邏輯的答案在考卷上

這個從法條的文義解釋跟類推適用就得出兩說
=====================================

那還幹嘛唸書,反正「推一推」就考得上了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8:17:33 PM的回覆:
我們研究所,每年考上那麼多人當中,包括一個司法官考榜首的學姊,也是用「唸」的,沒有人在用「推」的
回覆 皮皮念 在10/6/2009 8:24:34 PM的回覆:
關於刑總   如果只是打基礎
我覺得   元照   刑總要論   --許澤天      
這本還不錯,言簡意賅
至於分則的話
我覺得新學林   刑法分則新論      盧映潔      不錯
你考慮看看

回覆 隨便拉 在10/6/2009 8:36:39 PM的回覆:
唸跟推有衝突嗎?
別人是說在考場上推論也沒說不用唸書
何必這麼極端的解釋
在考場上不會寫你拿什麼唸
不用推論的難道交白卷還是拿天書念

算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沒什麼意見
回覆 在10/6/2009 8:51:06 PM的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2009/10/6   下午   08:17:33的回覆:
我們研究所,每年考上那麼多人當中,包括一個司法官考榜首的學姊,也是用「唸」的,沒有人在用「推」的
------------------------------------------------------------------
唸在多書也是學會推理跟邏輯的解決問題
法律是解決世間的事
書本所學的只是有限的答案
不會推理的方法根本不可能在實務上生存
我相信司法官榜首絕對會推理能力
死讀書的是不可能考到榜首
或許你不信
那也算了,考試就是這樣,實務也是這樣
沒看過但推得出答案的才是真才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06:41 PM的回覆:
loyfoon   在2009/10/2   上午   11:13:47的回覆:
有哪一篇文章或題目不是從法條推導出來的
難道是從石頭繃出來了嗎
============================

樓上你看清楚好嗎,我可從來沒有說過推論不對哦,只是我們既然要準備考試,就要知道老師怎麼推論,因為同一個問題,每個老師推論出來的答案常常都不太一樣,所以我們才要去唸可能會出題的老師的推論-------即使你不同意他的推論、或是推論出來的答案

可是這位仁兄是說,所有的老師的文章學說都是從法條推出來的哦!

問題是,幾乎每個老師都有在批評法條訂得不對,既然都已經在批判法條了,有的學者甚至還把法條批評得體無完膚、一無是處,怎麼可能會去從法條去推論他的學說呢??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09:46 PM的回覆:
還有,有許多的老師的學說,很多根本就是從法條以外的外國立法例(也就是外國的法條!)、法理、實務慣例.............去作立論,這些立論也可以從我國的法條推論得出來?別說笑話了!
回覆 在10/6/2009 10:24:41 PM的回覆:
有人方法論上面的解釋論跟立法論可能搞混了

解釋論一定從我國的法條作解釋
立法論則從外國立法例出發

在這法理與實務慣例也偏離不了解釋的推論
實務最常用的就是「文義解釋」

所以我為何會好奇你怎麼知道這位仁兄推不出來的原因

如果熟習方法論在考試上推出幾說應該不是問題

至於外國立法例德國美國日本見解

沒有人說推得出來考試寫不出來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28:00 PM的回覆:
還有,法條不可能訂定得十全十美,所以有些老師的學說或文章,根本就是針對法條所沒有規定到的漏洞或問題等等,用外國的學說或立法例、法理...........之類,去提出他的如何解決這種為數頗多的,法條未規定到的法律漏洞或是問題的見解

既然都沒有規定的法條了,那是要怎麼用什麼法條去推出來?自己發明的法條嗎?呵呵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31:33 PM的回覆:
loyfoon         在2009/10/2         上午         11:13:47的回覆:
有哪一篇文章或題目不是從法條推導出來的
難道是從石頭繃出來了嗎
============================

樓上上又在混淆了,我已經把那位仁兄的原文引出來給你看了,你也看一下好不好,他很明確的是說,「學說」都是「從法條推出來的」哦

不論是解釋論、或是立法論,都是「學說」!

所以那位仁兄的意見,就是連學者的立法論的學說,都是「從法條推導出來的」!



回覆 在10/6/2009 10:32:34 PM的回覆:
所以我們才要去唸可能會出題的老師的推論-------即使你不同意他的推論、或是推論出來的答案
------------------------------------------------------------------
這個是事實上不能
以這次司法官行政法為例好了
劉宗德、吳志光、林騰堯、蔡志方
請問這些人的著作你念了多少
何況就算你念了寫得出來嗎?
而考上的沒念這四個人的應該為多數吧
為何沒念他們的著作也考的上
或許值得深思

你的看法或許對
但不代表別人是錯的
你或許認為推出答案是笑話
但我認為那不過是考試最基本的技巧罷了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36:40 PM的回覆:
所以他才會覺得附法條很好啊,反正學說、文章題增多了也無所謂,反正都可以從所附的法條推導出來嘛

所以依照他的意見,那些在罵月旦要改成從網路上購買的網友都很「無能」(這是他的用語),從法條推答案出來就好了,幹嘛要去看老師的文章呢
回覆 在10/6/2009 10:37:29 PM的回覆:
學說偏離不了解釋論
而解釋論就少不了法條
這應該很基本
法律漏洞這些都是靠推論及解釋去解決

不知如何再寫了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39:44 PM的回覆:
loyfoon     在2009/10/2     上午     11:13:47的回覆:
有哪一篇文章或題目不是從法條推導出來的
難道是從石頭繃出來了嗎
============================

我只是覺得上面這句話是笑話!


我也是覺得考試最基本的技巧啊,我從來沒有說樓上上你說的不對哦
回覆 在10/6/2009 10:41:37 PM的回覆:
隨便你拉
這麼重視「他」說的話
「他」推得出來是他的事
「你」愛看文章是你的事
不回了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6/2009 10:45:34 PM的回覆:
我哪會重視他的話,尤其是對一個學核子工程的陳明真委員,他這樣的外行人對律師司法官考試的意見,我真的就是在當笑話聽啦,呵呵
回覆 輔大人 在10/6/2009 10:52:35 PM的回覆:
唸輔大的都知道,每一屆的學長姊都會告訴學弟妹,每年都會有老師在問說期中期末考要不要附法條,那就一定要跟老師說不要,因為考試附法條的話,老師的考試題目會變得難很多
回覆 Legal Aid 在10/7/2009 12:07:00 AM的回覆:
以下的說明僅是個人觀點,我僅救過去有限的經驗拋磚引玉,希望對諸位考生能有些許幫助,至於我的說法是否有理,就由各位自行決定:
我是以經考上的人,也在實務介打滾幾年,個人出淺的看法,其實教科書的目的是讓學法律的人認識這部法典,不管是哪位學者血的書,最重要的,是你唸完這本書以後,是否真的知道該法點是在規範什麼。我個人的看法,林山田老師的書直到現在還是可以閱讀,拿來打基礎也綽綽有餘。因為刑法總則編的規範內容,主要都是最上位的概念,所以縱使林師已過世,他的書還是直得一讀。
當然,甘添貴老師、黃榮堅老師或是林鈺雄老師的書也都可以唸,要說這幾位老師的書不同之處是在於他們的細部學理有所不同,但總得來說,法律學說在怎麼辯論,宗就跳脫不出法典的框架。有一點不知大家有吳看到,其實每位學者血的書,它的架構可說是大同小異,而教科書的結構,如果你仔細去觀察,就是在引導你瞭解「刑法總則編」的結構。我個人的看法,不管你看哪本書,妳的第一個動作,市先去看這本書的目錄,因為目錄可以呈現該本書的架構。然後,接下來,在去做另外一個公克,那就是,你們先去翻一下「刑法總則編」的結構為何。
而刑法總則遍共有99條,而這99條則分別散居12章,呈現的結構是這樣:
第一章   法例(1至11條)
第二章   刑事責任(第12至24條)
第三章   未遂犯(第25至27條)
第四章   正犯與共犯(第28至31條)
第五章   刑(第32至46條)
第六章   累犯(第47至49條)
第七章   數罪併罰(第50至56條)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減(第57至73條)
第九章   緩刑(第74至76條)
第十章   假釋(第77至79條)
第十一章   時效(第80至85條)
第十二章   保安處分(第86至99條)
以上適法點結構的分析,至於教科書的結構在此就不多做說明,但我可以保證,再怎麼不同,絕對會是以下幾大架構:
第一部分:基礎理論「主要在介紹刑法的特質、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的效力等基本內涵」
第二部分:犯罪理論(也就是學理上再講的三階論或二階論)
第三部分:競合論(或稱罪數論)
第四部份:刑罰論(其實就是在介紹刑罰、保安處分等法律效果)
如果大家有控去做比較,你就會發現教科書再怎麼血,絕對根上面的法典結構不會脫鉤,要說不同,頂多就是順序上的安排有所不同。
因此,囉李囉說了一大堆,總歸依據話,只要這本書能讓你明白什麼事刑法總則編」的內涵,並且幫助你去思考刑法的問題,就是依本好書,而透過這樣結構的分析,且是自己花時間整理出來,保證對你建立體系性的思考很有幫助。如果你不相信,不訪試試看。
至於學說的爭議,有餘力在去花時間整理,因為那些東西也是建築在法點的基礎上所發展出來的東係,而且我坦白說,你真的上考場,真要把所有的學說婉整的寫出,有上過考場的人都知道太難了。其實,只要能夠點出該條有「肯否兩說」或「假、以、秉」等學說,然後最後在血你采哪說就夠了。至於還要猜測這是誰出題,我看省掉這些時間,好好訓練自己的思考邏輯才識上策。
以上僅是小弟的初淺看法,茹有疏漏,請不令次教。
回覆 不知道你所謂的難很多 在10/7/2009 12:07:53 AM的回覆:
輔大人   在2009/10/6   下午   10:52:35的回覆:
唸輔大的都知道,每一屆的學長姊都會告訴學弟妹,每年都會有老師在問說期中期末考要不要附法條,那就一定要跟老師說不要,因為考試附法條的話,老師的考試題目會變得難很多
----------------
不知道你所謂的難很多是甚麼意思?是指老師的獨門暗器嗎?也就是沒念老師的文章就寫不出來,寫不出來就是很難?

如果是這樣,也不能怪法條阿。

我是贊成附法條,至於題目會不會變得很難,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跟獨門暗器混淆。

而且將來從事實務,說不定會更難。
回覆 小小研究生 在10/7/2009 12:12:08 AM的回覆:
我的一個常出題的老師上課時告訴我們,他寫一篇文章常常要思考好幾天,有時候還會在研究所上課時問一下我們的意見,問說他這樣子推論、及推論出來的結論好不好,那我們要在短短考試的時候,扣掉審題的時間,每題只有20幾分鐘可以思考,真的都可以在那麼短的時間推論出來嗎?那會不會太天才了?

所以一定要唸老師的東西

但是碰到真的沒唸過的問題,只好就用唸過的老師的學說理論、或法理、法條等等(不是只是用法條哦)去推論了
回覆 不建議甘添貴老師的教 在10/7/2009 12:13:49 AM的回覆:
看到有人提到甘添貴老師,我個人不建議。
甘老師的教科書:
1.刑法總論講義:其實是學生的筆記
2.體系刑法各論:多少可以翻翻
3.新出版的刑法各論上(三民書局):應該是之前的刑法各論上吧~~該書其實出版很久了~~
至於論文:
1.刑法之重要理念
2.刑法案例解評
多多少少可以翻翻~~
回覆 ps 在10/7/2009 12:16:01 AM的回覆:
還有甘老師與謝庭晃合寫的刑法總論,過於簡陋。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2:17:55 AM的回覆:
我也贊同樓上的看法,不過甘老師跟謝庭晃老師這幾年出了一本新書了,叫做「捷徑刑法總論」,寫得還不錯,書裡面不僅寫日派通說的見解,重要的德派的通說、以及實務見解也都會寫
回覆 ps2 在10/7/2009 12:21:40 AM的回覆:
甘老師還有一本<罪數理論之研究>,或許也可以翻翻。
回覆 適客 在10/7/2009 12:22:32 AM的回覆:
我有問過甘老師,為何那本書會那麼薄,那樣不是會有像樓上所說的「過於簡陋」的問題,他就說那本書是只有重點才寫,國考一定要再補充唸補習班的書,所以他叫我們再去唸金律師的書,因為金律師是他的得意門生         XD
回覆 國考還是要按部就班 在10/7/2009 12:25:31 AM的回覆:
所以不推薦此書。
金律師的經典題型不錯,不過太厚,聽說又出一本較薄的,大概是濃縮版。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2:30:16 AM的回覆:
不過甘老師也是說「國考還是要按部就班」類似的話耶,他說看他那本書只是建立起基本觀念,然後可以再去唸補習班的書

事實上要說要應付國考的話,應該不只是甘老師那本書吧,事實是沒有一本教科書應付國考是夠的
回覆 在一本書原則之下 在10/7/2009 12:31:14 AM的回覆:
不建議該書。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2:35:05 AM的回覆:
所以甘老師在當我們輔大系主任的時候,不但找金律師來我們學校開「暑期班」,還給去上課的每個人一本金律師的書呢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2:39:46 AM的回覆:
可是要提「一本書原則」,事實上「在一本書原則之下」,事實上沒有任何教科書是夠的,只要看那一本書國考就可以考高分,還是要看宇法或補習班的整理書啦

回覆 一本書原則 在10/7/2009 12:40:31 AM的回覆:
是指一本教科書原則。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2:45:16 AM的回覆:
這個問題可能就見仁見智啦,我考前就是只唸那一本甘老師的教科書(不只是因為我是他的學生,也是因為那本書最薄,考前唸得完),然後再唸補習班的書,刑法考過六十幾分哦
回覆 與其念那一本 在10/7/2009 12:50:26 AM的回覆:
我反倒推薦謝瑞智的刑法總論。
回覆 我保險法念鄭玉波的 在10/7/2009 12:53:05 AM的回覆:
也拿20幾分。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2:55:27 AM的回覆:
事實上準備考試,就像李老師講的,要選擇你唸得下去的書最重要

所以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啦

我是論文寫刑法的研究生,我也不覺得甘老師的那一本書寫得最好,而且真的寫得太薄,就都只有寫重點,不過這本書的缺點真的就是它的優點,在考前可以讓你將重點很快的複習過一次,而且另一個優點是甘老師也還在出題
回覆 如果研究生只念這一本 在10/7/2009 12:59:22 AM的回覆:
如果研究生只念這一本,那太好當了~~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02:18 AM的回覆:
至於林山田、林鈺雄、黃榮堅老師......的書,因為論文寫刑法的關係,我也都有唸,連專論都唸了幾本,但是到考前就真的沒什麼時間拿來做複習用的書,因為在考前要複習的話,對我來說真的都太厚

這是我會推薦那本書的原因,考前真的可以很快速的複習一次重點

這也是我沒有去建議甘老師的刑分的原因,因為真的太厚了.......
回覆 想要打基礎 在10/7/2009 1:03:58 AM的回覆:
不建議甘添貴謝庭晃的捷徑刑法總論。

<考前>複習,不反對。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06:55 AM的回覆:
另外就是,實務方面的人士(司法官)也會出題,大家都知道,實務是傾向日派的,甘老師說最高法院跟高等法院每次研討會,都叫他去講新修法,而且,刑總也是他主導修法的,現在刑分在修法也是

另外,告訴大家實情好了,我們以前研究所上甘老師的課,甘老師都是叫金律師來帶我們上課的啦
回覆 除了這些 在10/7/2009 1:08:16 AM的回覆:
至於林山田、林鈺雄、黃榮堅老師......的書,因為論文寫刑法的關係,我也都有唸,連專論都唸了幾本,但是到考前就真的沒什麼時間拿來做複習用的書,因為在考前要複習的話,對我來說真的都太厚

這是我會推薦那本書的原因,考前真的可以很快速的複習一次重點

這也是我沒有去建議甘老師的刑分的原因,因為真的太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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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論文寫刑法,那應該還有日本學者如:大谷實,曾根威彥,西田典之,平野龍一..........等日文著作

Roxin,Jakobs,Schunemann,Puppe..........等的著作吧?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16:51 AM的回覆:
我學分修完而已,還沒開始寫論文,因為我研三就出來工作了,所以甚至連第二外文資格考都還沒去考啦,我們學校的第二外文資格考不太好考,工作後再加上考國考,日文很快就還給老師,所以就一直沒準備好去考

唉,這樣說,輔大的一些學弟妹就知道我是誰了......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1:18:57 AM的回覆:
不過輔大不見得要找日派的老師哦,張麗卿、柯耀程老師都在我們研究所兼課,他們都是德派的
回覆 債總 在10/7/2009 1:46:12 AM的回覆:
我也是授課於甘師~

他親口說過各個學說都有他的理由~

只要答題論理能前後一致~

他不要求一定要採他的說法~

且他很常說自己只是宇宙的一粒沙子~

寫什麼又有什麼好計較的~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2:09:38 AM的回覆:
對啊,甘老師真的是很NICE的一位好老師,連研究所入學考試都這樣,我是當時他在當系主任的時候考進輔大,那時刑法他給最高分的人,竟然都是寫德派的見解的

如果每個老師都像他這樣子,國考就好考多了
回覆 在10/7/2009 9:01:09 AM的回覆:
不知道你所謂的難很多是甚麼意思?是指老師的獨門暗器嗎?也就是沒念老師的文章就寫不出來,寫不出來就是很難?

如果是這樣,也不能怪法條阿。

我是贊成附法條,至於題目會不會變得很難,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跟獨門暗器混淆。

而且將來從事實務,說不定會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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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太好了,不論是學校考試或國考不准學生看法條
根本與將來工作脫節
跟譴責的是出獨門暗器跟改題的標準
把附法條當成對向來罵根本是搞錯對象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7/2009 12:09:16 PM的回覆:
這麼說好了,老師們對於爭點說出他們的學說,都是以法理、外國學說、外國立法例、實務慣例、法條......等等,作為他們推理的依據

所以我從來也沒有說過,法條不是老師學說推論的立論點之一啊

只不過,附了法條以後,那些可以輕易從看法條就推導得出來的爭點學說,因為考出來難以考出程度,所以大多數的題目,老師們就比較不會考從法條可以推導得出的問題點,轉而多考他們從法理、外國學說、外國立法例、實務慣例......等等,作為他們推理的依據的爭點以及爭議學說

這是我一個常常出國考的老師所說的

而這種學說爭點,通常是最難的,因為畢竟法條是有明文的依據的,像是外國的學說或是立法例,每一個國家都不一樣!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7/2009 12:13:58 PM的回覆:
而既然老師們引以作為支撐他們的學說的外國學說或是立法例等等,每一個國家都不一樣,那當然留美的、留日的、留德的老師,他們推論出來的學說也常常會不一樣!

所以至少因為法條的問題點是有明文的依據的,如果是考在以前不附法條時比較會出的法條的問題點,至少考出來不會那麼得不確定,至少比較公平
回覆 月旦吃人夠夠 在10/7/2009 12:18:25 PM的回覆:
因為畢竟不是每個老師都像上面所說的甘添貴老師一樣,你寫哪一派的學說,只要寫得不差,他都會給你不錯的分數

大家也都知道,有些老師,像是版上許多大大在批評的一些老師,你沒寫他的見解,分數就是很明顯的偏低,甚至是個位數的分數!
回覆 顏聖的刑法總論 在10/7/2009 2:04:56 PM的回覆:
金律師的書有顏聖的刑法總論好嗎?
回覆 過客 在10/7/2009 2:14:23 PM的回覆:
我覺得金律師和顏聖的書都很好,就像宇法李老師講的,挑書的話挑自己覺得看得下去的書,可能比較重要。另外我學妹有買李老師的刑法,我稍微翻過宇法的講義,我覺得編得很好,編得並不比其他補習班的老師差,至於講課的部分,因為這一科我並沒有買(工作後唸書的時間少,我的時間必須要用在補救我的弱科,不然是真的會想唸和聽看看),所以不評論,但是憑李老師講課的功力應該是不錯的
回覆 在10/7/2009 4:08:33 PM的回覆:
從去年律師司法官的錄取分數來看

可能還看不出考生因為附法條而有影響

老師改題的方式也差不多

因為錄取分數沒什麼改變

如果要有完整認為附法條對考生的影響

應該有更為堅強之理由

還有法律系的學生贊成反對比例又為多少

總不能自己反對就認為這樣不好吧
回覆 請問 在10/7/2009 4:31:00 PM的回覆:
盧映潔老師的刑分,
適合考律師司法官嗎?
回覆 > < 在10/7/2009 4:38:04 PM的回覆:
從去年律師司法官的錄取分數來看

可能還看不出考生因為附法條而有影響

老師改題的方式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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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分數當然看不出來,可是這二年學說文章題變多了倒是真的
回覆 侯塞雷 在10/7/2009 9:12:19 PM的回覆:
可不可以教我如何從民法法條,推出負擔行為和處分行為的定義和區別呢?????????????????????我程度和能力都很差,懇切請教樓上的強者如何增進推理能力,感激不盡
回覆 請教前輩 在10/8/2009 9:26:37 AM的回覆:
金律師的書有兩本,一個是精解(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合一),一個是題型(有分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二本),不知道板上朋友說的是那一本?謝謝。
回覆 甘添貴老師的刑法各論 在2/25/2010 3:41:09 PM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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