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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給李俊德老師的一封信(是否該尋求法律途徑?!)
發表人 總理  

發表日期

10/11/2009 9:41:07 PM
發表內容 親愛又可敬的李俊德老師:

您也是身兼數職者,又是讀書人又是為師者,
同是網站管理者,您真能坐視從以前到現在,
在貴站所留存對本機構不實、未經求證之文詞,
繼續留存嗎?!
何況您本人,亦有親口答應本機構只要有關陳一夫之文字討論者,
皆一律刪除,為何其處理方式,
還是公開留存與討論且並未刪除。

陳一夫的品牌是我們整個機構的人,
含辛茹苦的一步一腳印耕耘而來的,
沒有人會傻到到同質性的地盤打所謂的廣告,
何況還是負面的、不實的!
目前的我們有我們的專利及商標,
我們擁有惟一之法科四象限吸分規格課程,
今日起捍衛品牌是我總理專注要做的。

首先,請您將於貴單位所有(全部)出現之陳一夫字詞全面刪除,
因為裡面之文章確實已侵害本機構之誠信與冒名本機構工讀生的文章顯現,
陳老師與工讀生正研擬交由刑事網路警察
辦理此有關商譽與個人名譽和冒名之情事。

深怕到時候有誤傷李老師之狀,故,最好之處理方式---
未來不再會透過陳一夫關鍵字而連結到貴公司的網址…等
應為最互利之況。

期盼李老師也能深有同感---各自在自己之領域努力…
齊力為學生與考生盡一己之力!
謝謝您願意給學員考生們一片清靜之學習空間。

最後,也希望此次藉由向警察機關報案,
找出真正惡意不實攻擊本機構之行為人,
以正視聽,以符法紀。
 陳一夫數位影音機構      總理981011
回覆
李俊德 在10/11/2009 9:51:55 PM的回覆:

如果你覺得有人惡意攻訐你們,就去提出告訴。

誰有興趣留存對你們的言論,但是我也沒興趣當你們的守門員。

回覆 又來打廣告了 在10/11/2009 10:17:13 PM的回覆:
唉,又是天皇、又是總理的
回覆 路人 在10/11/2009 10:23:33 PM的回覆:
陳老師與工讀生正研擬交由刑事網路警察
辦理此有關商譽與個人名譽和冒名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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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人開家教班,說謊說他是律師,卻提不出律師資格的,請順便請警察辦一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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