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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恭喜babythinker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1/27/2009 5:48:15 PM
發表內容
恭喜你雙喜臨門

一、金榜題名

二、新婚快樂
回覆 很多人都是這樣的 在11/27/2009 7:08:14 PM的回覆:
拼命不結婚,等考上了,就開始結婚了,而且似乎全天下的人都會知道..........

我周遭的同學很多都是這樣~~

這大概就是中國人科舉制度下的所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得名天下知>吧~~

回覆 XD 在11/27/2009 7:30:30 PM的回覆:
狀況又不是你想的那樣,樓上實在是感慨得有點莫名其妙XDDD
回覆 佩服 在11/27/2009 10:19:07 PM的回覆:
恭喜baby大大,你讓我們知道努力可以改變自已的命運,也希望baby大大能忘掉之前這個版的風風雨雨,和大家分享讀書心得。   
回覆 小白(有幸與你相識的 在11/28/2009 3:44:40 PM的回覆:
恭喜你,終於得到你想要的,人生的第一階段你已經達成,接下來的路也希望你能順利的走,在網路上的風風雨雨你就一笑置之吧,或許有許多令人難忍的話語,但這也是能培養你的忍耐及修養的方法,你為了達成這個理想所犧牲的及所付出的,只有你自己知道,網路上的路人甲甚至你的同事們知道些什麼呢?而我想你也知道,在上榜的喜悅過去後,隨之而來的是重大的責任及考驗,也希望你能將你考試的初衷一直放在心上。不過還是再次大大的恭喜你囉!
回覆 恭喜 在11/29/2009 1:16:09 PM的回覆:
希望曾當書記官及司事官<
當了法官<要對他們好一點
不要忘記初衷
我們不是常罵上面的人換位子換腦袋
希望你不要發生

 曾經的戰友祝福
回覆 babythinke 在11/30/2009 1:34:48 PM的回覆:
謝謝李老師及其他網友的祝福:

先說聲抱歉,因為上星期有事,直到今日才看到此文。

本人壓根兒沒想到李老師會開一個版來恭喜我,雖說是「驚喜」,但內心是「驚呀」多於「喜悅」。

再次承蒙李老師與網友們的厚愛與支持,爬著那些祝福與鼓勵的文章,這些與我偶然交會的網友,或許連姓名也不曾留下……

之前,在部落格經營了近3年,累積了不少讀者,本以為將之閉關,一切都將雲淡風輕,沒有想到,在沉寂了一段時日後,居然在98年律師、司法官放榜的這一些日子來,看到版上不少網友還記得我,乃到發文、回文的溢美之詞,實令本人誠惶誠恐,直呼有謬賞錯愛之感,我,不敢看3遍以上!實乃三遍已是耽溺,讀四遍簡直就是沉淪了。

感謝李老師毅然決然地在高點、保成兩大補習班的夾殺下,在一片唱衰不看好的聲音中,以不拘一格的活力與創見,開啟了函授的新風貌新視野,進而衝出一條血路,打下半壁的補教江山。從宇法草創之始,在那個只有民訴民法兩大科的陣痛期,我已是宇法的忠實信徒,從黑白教材到全彩套刷、日臻成熟的教材品質,時今宇法教材燦然大備,已不容法界雙壁-高點、保成小覷,而須枕戈待旦,全力還擊。

老師不辭辛勞,又似有魔法,能夠上山下海一步一步地牽引著諸多考生領略詰屈聱牙的法律典籍裡,卻不覺得陌生與隔閡。箇中的心路歷程,想來李老師點滴在心頭,不足為外人道也。

雖然自己曾因「不認真」的發問問題而遭老師嚴詞針貶,但從書記官考試開始就一直懼怕宛如夢魘的民法民訴商事法強執(科繁不及備載),至此才徹底被拯救了起來。

在此借用文人張曉風的一段話:「懷不世之絕技,目高於頂,不肯在凡夫俗子身上浪費一絲一毫的美,當然也沒有什麼不對。但肯起身為風雪中行來的人奉一杯熱茶,看著對方由僵冷而舒活起來,豈不更為感人」。

在此也一併謝謝楊小姐在行政上的幫忙與通融,楊小姐在小節的處理上,細膩而溫煦,宇法得楊小姐之力,實為內勤上固若磐石的後盾,往後業績應能蒸蒸日上。

要感謝的人太多太多(台北大的鄭老師、即將結褵的牽手、讀書會的學長……),一時無法盡述。

在辭窮之餘,容我借用陳之藩「謝天」一文,道感謝於萬一:「無論什麼事,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因為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天罷。無論什麼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遺愛與遺產,即是需要眾人的支持與合作,還要等候機會的到來。越是真正做過一點事,越是感覺自己的貢獻之渺小。」

撫今追昔,漫漫近8年的考試路,期間遭逢父親的驟逝及其他的風風雨雨,直叫我心如搗臼,熱淚迸湧。

想說的話太多,抵不住襲來的思緒,哽住了喉頭…

最後,僅以「看似尋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卻艱辛」一段話,再次謝謝李老師。

期盼我再次撰文敘談讀書方式的網友,深感抱歉,畢竟我早已欠下許多筆債、人情債,本人不敢再給予任何承諾,如果可以,待告一時間段落後(至少1、2個月),始考慮動筆(我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babythinker,已關版)。

最後,另借下文,與網友分享共勉:

「媽媽,一直沒有勇氣告訴妳,我早已辭職。很怕妳生氣,更怕妳傷心。   

辭職前的最後一堂課,學生給我的掌聲,久久無法停歇。媽媽,妳知道嗎?即使我努力成為一個孝順的女兒,一個好老師,都無法壓抑我想成為一個全職媽媽、一個文字創作者的渴望。   

我的個性太真,總是用一種很真的眼光,省視自己的生命。這樣的個性,出了社會總是讓我吃虧。但是我不怕,不怕世俗的眼光。我怕的是我這麼努力,努力了一輩子,卻活不出生命中的自己。我辭職,是因為孩子、家庭、文學和我的生命是一體的。我只是想過一個沒有遺憾的人生。   

我像一隻鵬鳥,渴望長大,渴望擁有自己的天空。卻總是頻頻回眸望著母巢,不忍縱身飛馳。以前我叛逆,只是想證明自己已經獨立,可以自己做主。但是,當我漸漸成熟,才恍然明白,唯有用一種平和的方式,取得妳的了解和支持,我才能算真正成熟長大……」   
(黃淑文,《最長的辭職信》,圓神出版)


謝謝!

真的謝謝您們!
回覆 誠心恭喜 在11/30/2009 2:35:58 PM的回覆:
B大的文筆與熱忱都令人折服,每每看B大發表,都有令人感動之處,想來B大的成功絕非偶然,誠心恭喜你了!
回覆 baby值得學習對像 在11/30/2009 3:30:34 PM的回覆:
期待你的部落格重新開啟,並祝褔你受訓、任職順利。

一定要再努力,希望能和你共事。
回覆 違反智慧(財產)權法 在11/30/2009 3:51:19 PM的回覆:
不是只要po出原作者的名字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像這樣整篇或整段照po的行為恐怕也沒有合理使用的適用!

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
回覆 baby值得學習對像 在11/30/2009 4:08:44 PM的回覆:

你很煩耶!
baby只是分享不錯的文章,我覺得值得分享。
有那麼嚴重嗎?
回覆 三等政風 在11/30/2009 4:09:45 PM的回覆:
王兄
好樣的,在此恭喜您
回覆 與人分享不錯的文章 在11/30/2009 4:14:10 PM的回覆:
可以建議對方去買他的書來看,直接po出來總是不太好(不是只要po出原作者及出版社就能免責,除非原作者事先即聲明歡迎轉載但要po出姓名)

當然!原作者也不一定會提告!

還是注意一下比較好~~
回覆 baby值得學習對像 在11/30/2009 4:20:26 PM的回覆:
照你這樣說,以後根本沒人要分享好文章了。致於有沒有侵害智慧財產權,我不懂。但是,無私的分享,這就是好心有好報的下場(榜上有名)。
baby我剛去部落格,目前還是關閉的耶,好期待你的好文章。
回覆 我的建議 在11/30/2009 4:25:56 PM的回覆:
是能不po就不要po!
除非他不是智慧權的客體(例如新聞等,請參照!)

我也建議像B的文采如此之好(從其發言內容觀之),可以自己為文。


如有得罪,請見諒。
回覆 babythinke 在11/30/2009 5:55:55 PM的回覆:
謝謝樓上大大之提醒指教!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著作權法第   65   條第1項、及同法第52條分別定有明文。

著作權法並非自己熟悉的領域,然誠如網友所言,「合理範圍」有一定之界限,而此一「射程」在判斷上並非易事,須視引用次數、字數、範圍、是否獲利等一切情事綜合考量判斷(65二項參照)。

如已逾合理使用範圍,本人理當對被引用者負責。

另外引起爭議非我所願,還請勿為此再起爭端。
回覆 引用? 在11/30/2009 8:40:26 PM的回覆:
我覺得你不是引用,是照PO。

如果你是引用,恐怕也引用得太多了~~

之前的<吳淡如事件>猶在耳,恐怕吳也沒你引用得<多>。

不過吳淡如令人失望的,是她第一時間的狡辯之詞。(她的行為嚴重性在於PO他人文章沒有註明出處,但請注意,不是註明出處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回覆 PS:很多事情都是倒 在11/30/2009 8:48:01 PM的回覆:
很多著作權人都會說樂意讓他人轉載,但請註明出處與姓名,就有人會不明究理的,以為只要PO出原作者的姓名與出版社就沒有著作權的問題,這是倒果為因。

只要對方想提告,恐怕就無法避免一場官司。

另外關於獲利問題,恐怕不是構成侵權與否的必要要素件。
回覆 loyfoon 在11/30/2009 9:29:41 PM的回覆:
考上了

講好聽話大家都會

今天哪位飛黃騰達了

平常名不見經傳的

忽然說話   文筆也勢必滔滔不絕

看看就好

聽聽就好















回覆 loyfoon 在11/30/2009 9:35:56 PM的回覆:
還有

我覺得李老師

是不是應該也要鼓勵一下弱榜的考生

不是只有對考上的才特意上來請安吧

畢竟大部份弱榜的學生

未來的路有更長要走

如果勢利一點

不要忘了這些人才是補習班的支柱吧


回覆 小河流水 在11/30/2009 9:43:15 PM的回覆:
雖然不認識本人,可是看到一個這麼努力、在國考路上一步一腳印走過來的考生達成夢想,真心的感動與高興,真的,恭喜。
回覆
李俊德 在11/30/2009 9:52:16 PM的回覆:

我不太懂得撫慰落榜者的脆弱心情

其實,我對上榜者,也是簡單恭喜。

落榜有什麼大不了,趕快收拾心情,準備下一回合的考試,才是最實際的。

babythinker上榜前,也痛苦徬徨很久........

痛苦......熬過去,就是了。

又不是小孩了,還要大人「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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