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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不能帶耳塞  

發表日期

12/17/2009 1:43:29 PM
發表內容 說"不"太小聲!   男子性侵判無罪
   更新日期:2009/12/16   16:45   
   
台中一名男子和一名未成年的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少女控訴她已說「不」,仍遭霸王硬上弓,這名男子一二審都被判刑,沒想到更一審時,高等法院法官卻認定少女可能因為害羞或害怕才小聲說「不」,改判無罪,有民眾說,既然已經說不了,哪有什麼大小聲之分。


這起性侵害敗訴的案件發生在台中,男子和女網友約見面之後,就發生了性關係,女孩子才17歲未成年,24歲的男子認為是在兩情相悅下才有進一步的肢體接觸,但少女則認為是被性侵,還強調說他當時有說「不」這個字,不過,高分院法官說,講「不」時太小聲,所以不算性侵害,男生女生對「不」這個字的解讀果然不同,有律師也強調,性行為發生的過程中,只要有一方說不,就不能用強制的手段,否則就是觸法。(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2/200912160365303.html)
回覆 亂七八糟 在12/17/2009 4:04:01 PM的回覆:
那麼重聽(還在正常範圍內呢)
回覆 在12/17/2009 10:38:59 PM的回覆:
女人說不要
就是不要停

女人就是賤
回覆 阿亮 在12/17/2009 11:52:50 PM的回覆:
劉   在2009/12/17   下午   10:38:59的回覆:
女人說不要
就是不要停

女人就是賤
..................
雖然我是男人,但男人喜歡女人不就多以外貌和性關係做考量。如果照你的說法女人就是喜歡發生性關性(雖然嘴巴說部要),那男人從一開始考量交往對象就以性關係為考量,不是比女人更糟糕。
回覆 給樓上的 在12/17/2009 11:55:48 PM的回覆:

樓上的不要口出非理性之言
你講的是通說還是你個人獨特之見解
法官或許判錯了   或許需要接受性別平等教育   
或者進一步瞭解何謂性騷擾
今日設身處地而論   

若是您之姊妹   母親   老婆   或女友   或者是女兒
你會認為   不要有另一番解讀嗎?
不要就是不要      
你家人說不要   
你認為會是說不要停嗎??
真是奇哉!怪哉!不要哉!
回覆 給劉 並對阿亮表示 在12/17/2009 11:59:37 PM的回覆:

給劉
但要稱為上劉   還是下劉   而是不要劉呢??

樓上的不要口出非理性之言
你講的是通說還是你個人獨特之見解
法官或許判錯了         或許需要接受性別平等教育         
或者進一步瞭解何謂性騷擾
今日設身處地而論         

若是您之姊妹         母親         老婆         或女友         或者是女兒
你會認為         不要有另一番解讀嗎?
不要就是不要                  
你家人說不要         
你認為會是說不要停嗎??
真是奇哉!怪哉!不要哉!
回覆 上帝本來就不該創造女 在12/18/2009 12:08:44 AM的回覆:
男人應該喜歡男人
男人愛男人

女人應該被毀滅!

回覆 上帝本來就不應該創造 在12/24/2009 7:44:26 PM的回覆:
佛說無量壽經:
二十二、國無女人願。   
我作佛時。國無婦女。   
二十三、厭女轉男願。   
若有女人。聞我名字。得清淨信。發菩提心。厭患女身。願生我國。命終即化男子。來我剎土。   
回覆 路人 在12/25/2009 12:06:14 PM的回覆:
要完成性交很難

一方面男性要依照社會觀念

扮演積極主動的角色

一方面女生又要保持一點點矜持說不

男性在前置作業準備了那麼久

營造氣氛、佈置、餐敘、鮮花素果

如果到最後因為女性的小聲說不

就使男性打消念頭

這顯然是無可能的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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