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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公務員考績 三次丙等擬淘汰
發表人 大家最好當聖人  

發表日期

12/24/2009 4:33:41 PM
發表內容 公務員考績   三次丙等擬淘汰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12/24   04:11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考試院長關中昨天重話批評現行考績制度嚴重「失靈」,公務員考績制度將有新突破,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不過,各單位人事代表最關心的還是每年要提報多少丙等淘汰額,銓敘部表示,細節最快年底出爐。


考試院長關中昨指出,現行考績制度出現許多怪現象,公務員以為打考績是獎賞、是權益,他強調,考績獎金應根據績效表現而定,並非薪水的一部分。


關中說,以現在考績法實際運作情形,九成九七的員工都是乙等以上,甲等更佔其中的百分之七十五。許多主管自動放棄了「考績」這項管理工具,考績制度已名存實亡,淪為吃大鍋飯的假平等。


關中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修改考績制度,讓主管正確地打考績,而不是輪流乙等,升官、生小孩、新人、念書則被優先列為乙等。


法規司長周秋伶指出,研議中的考績法新規畫方向,將包括擬定個人績效項目為工作績效、職能及品德操守,增加面談機制,且授權各機關視業務特性自訂考核細目。為鼓勵公務員團隊合作及表現,各主管機關辦理的機關間團體績效評比,也可望成為年終考績的一部分。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主任張四明昨指出,考績面談的立意很好,但應避免有人為因素影響,他不贊成在考績法中明訂等次比例,不過,有必要增列丙等的退場機制。
-----------------------------------------------------------

這適用於司法官嗎?

怎麼政府專搞這種有的沒的事啊?

那些之前用關係進入公家機關之約僱人員呢?(這些才是大隻的吧)
回覆 氣人死了 在12/24/2009 4:37:06 PM的回覆:
最後都是(沒背景)的人倒楣
主管打考績大部分是(看人)在打根本不會公正
真正擺爛的人,他們也不敢動   
一堆的約聘和工友   工作都推到別人身上

現在有很多這類不做事   而且還是以前約聘變身過來的   
反倒是這不景氣考進來的人都被欺負   只能忍氣也不敢申訴   因為沒用反會使自己更黑
水果報其實可以去報導這些
還說什增用約聘人員...............
只能說平民百姓就是該死啦
回覆 關中? 在12/24/2009 4:41:44 PM的回覆:
放心
受害的永遠是小市民沒背景的
那些有後台的輪不到丙(也不會乙)
再怎樣擺爛還是甲
可憐的是尋常百姓家的小孩
用家中少少的資源努力唸書考上公務員
但發現的事實是沒背景被操以外以後還可能被迫輪那丙

目前只有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採用
前陣子發文其他院
沒人要理他


回覆 你接著看下去吧 在12/24/2009 4:47:36 PM的回覆:
一下限制國考次數

現在又要搞一個淘汰機制
(你以為考績給的很公正嗎,萬一跟主官死對頭,每次都給你丙,公平嗎)

未來可能因民間機關抗議公務員薪資過高,來個全面減薪3%,以為公平。
回覆 ***** 在12/24/2009 4:49:09 PM的回覆:
所以最後會拍馬屁抱狗腿的人甲等?
回覆 增用約聘目地 在12/24/2009 4:50:59 PM的回覆:
增用約聘目的
每次都講得很漂亮
實情是國考考上所佔的額度
並不需如約聘一樣要進去要靠"錢與人"

這部份算是給目前政務官老大門廣開門路吧

藍綠都一樣
上了位置就開始動歪腦筋

約聘雇搞得都比正式考上職等高的的還大尾多了

只能說一人一款命
但修的方向真是越來越有利有權有錢人了

趕快賺錢或爬上去吧
要不小孩若進公門又要受苦一次
真慘阿

貴族還是可以世襲的
只是方式不同了
回覆 可惡 在12/24/2009 4:54:26 PM的回覆:

難怪之前好像有推動,增加政府機關之約聘、約僱人員

這些名額有些是佔了正式公務人員的缺耶,一做可以做長久的

要當公務員就要      正式的參加競爭考取啦,不要用這種方式任用   
回覆 同感 在12/24/2009 5:54:15 PM的回覆:
貴族還是可以世襲的
只是方式不同了
=====================

沒辦法,民主時代的民主國家也是這樣子的

就連美國也是這樣的,君不見老布希、小布希

老羅斯福、小羅斯福

大甘迺迪、小甘迺迪

---------族繁不及備載啊!
回覆 低等動物 在12/24/2009 6:27:17 PM的回覆:
不得長官緣的員工會乙等丙等輪流拿,這種淘汰機制也只是宣示作用而已,沒到血海深仇,要給你連三丙,也不可能。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現在看來,手段是達不到目的的,與其想盡辦法用棍子責打,不如想辦法如何讓獎勵更公平,才會激勵真的有才幹的人做事,不然連三丙淘汰機制也只是對這大鍋飯加一點調味料,久了習慣了也一樣麻痺了
回覆 在12/24/2009 8:30:48 PM的回覆:
要給你連三丙,誰說不可能,社會上瘋子、小心眼的人也不能說絕對沒有
回覆 在12/24/2009 8:59:25 PM的回覆:
2009年12月18日蘋果日報   

激勵公僕   竟是辦團康試院新點子   民眾罵「過得太爽」

【王家俊╱台北報導】為刺激公僕上進,考試院會昨通過新版「激勵公務員工作方案」,包括彈性舉辦辦公室整潔比賽,比賽優勝者公開表揚或敘獎,並建議比照民營企業辦員工旅遊、團康與年節聚餐、慶生會等。基層公務員私下罵:「跟小學生沒兩樣!」民眾批:「過得太爽。」
根據這項方案,未來公務員將定期實施面談,以了解員工價值觀,並舉辦內部會議,分享員工生活經驗及工作心得。試院並建議,邀學者、專家開辦心靈、音樂、美學等課程,避免職業倦怠。


另還舉辦整潔比賽
一名內政部科員嗆:「又不是小學生在辦家家酒,大樓清潔已發包出去,辦公室也有身心障礙者負責打掃,難道桌面整潔也要列入評比?公務員效率不彰,應把工作時間百分百納入公務,而不是增加一堆外務!」試院某員工也說:「這都沒有用,下班大家趕著回家,上班做這些業外團康活動,等於浪費時間!」
上班族賴昱伸批:「公務員過太爽了!」家庭主婦陳雅君也嗆,該改革的是公務體系保守、怕事,公務員福利不就是獎勵措施嗎?「辦一堆慶生會、整潔比賽能激勵什麼效率?」   


銓敘部:立意良好
銓敘部政次吳聰成昨說,打掃清潔、美化環境的立意良好,不應被認為亂七八糟,「不用多花錢,舉手之勞就可塑造好形象,改變環境!」且試院只是彙整專家學者及各機關建議,方案將通函各機關後,明年起實施。
試院官員解釋,現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第五、六條已訂有相關規定,但缺乏具體措施,才會彙整專家、學者及各機關意見,由銓敘部擬「重行建構激勵工作意願及工作潛能之具體執行方案」。   


考試院會激勵公務員方案
●激勵工作意願
˙舉辦員工旅遊、團康活動、年節聚餐及慶生會
˙舉行辦公室整潔比賽,優勝者及主要工作人員公開表揚或敘獎
˙實施面談機制,藉由分享生活經驗,形塑溫馨組織
˙邀請學者專家開辦心靈課程、音樂講座,避免職業倦怠
˙建立參與建議競賽制度,革新建言獲採納發獎金
˙傑出優良事蹟公布各機關網站
˙由民眾票選服務優良同仁
●發揮工作潛能
˙訓練員工創意,定期舉辦創意及潛能開發課程
˙服務績優具潛力者,得由機關依相關規定送進修
˙建立人才儲備資料庫,提供機關首長運用
資料來源:銓敘部   
回覆 連三丙比較難 在12/25/2009 9:23:47 AM的回覆:
確實連三丙比較難一點
連三丙等於剝奪了任用資格了
應該還會送考績會評議
一般行政單位都是職缺開在職才能面試
除非有背景的才能非現職錄取(沒人要去的某法院例外)
不知往後被評3丙的人還能否再任公職

但問題在於該丙的不得丙
不該得丙的確會因此乙丙輪著拿
受害還是小老百姓
除升遷因此受限外
最直接的因考績而受牽聯的錢就差很多了
真的只是調味料?
只是增列了一項破害良民的政策而已

要檢討公務員最好連教師一起檢討
要不那教師每年升功俸(等於每年自動甲)
最後以部長級的功俸退休
管他神經病.燥鬱症.不適任?
有教評會與全教會罩著
一樣退休月退七八萬
回覆 唉... 在12/25/2009 10:24:43 AM的回覆:
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
五年來三次丙是很難...
但是公職生涯裡以25年為基點
0~25年間累計達三次丙等
就不會很難了吧...
以後就會有公務員中年失業
中年失業是最悲哀..最無法在業界找到工作..
除非你是余文...有馬神照應
通常一個被判刑入獄失去公務員工作的人..
出獄後要回任公務員..
根本就不會有公家機關'讓你回任...
但馬神讓余文做到了...
以後當公務員的人最後好背後有靠山
因為有靠山..通常主管都不敢把你的考績打差...
大家以後也要努力當主管..
因為平常或是在打考績前的日子裡
會有很多下屬對你噓寒問暖..
一堆水果禮盒讓你保養身體..
很多上層有利人士打給你說..
好好照顧我的人...你以後升官我罩你啦..

總之這種制度日後在公職生涯裡
每個人至少也會輪流拿到一次丙...
回覆 達三次丙等還救濟不了 在12/25/2009 10:59:17 AM的回覆:
因為「達三次丙等」這是超級嚴重的對公務人員的行政處分,除非那個公務員真的是做得很爛,否則救濟程序只要有任何的人證物證證明你沒做得那麼爛,就可以得到救濟
回覆 真的能救濟? 在12/25/2009 11:09:42 AM的回覆:
總之這種制度日後在公職生涯裡
每個人至少也會輪流拿到一次丙...
   -----------------------------------------------------
幫您加註:
限小老百姓拿丙

以下人士免疫
1.小老百姓但很會抱腿逢節送禮打點上位者
要打點的上位很多
包含沒那官位但有實質影響力者
2.有背景者
以上兩者不需擔心公務生涯拿到丙


要到3次應該會有的救濟管道
但給您臨界的兩次或一次的丙
讓您無法救濟也無需救濟總可以吧?
公務體係拿甲的不見得是真的是認真做事
有的是被罩拿甲升遷比別人快的
但一次丙往後真的要救濟就需跟上面及得利者翻臉
就如樓上有人說的---沒用的,只會更黑!!
下次第二次丙一定跑不了的
這就是尋常老百姓的悲哀
回覆 真的能救濟? 在12/25/2009 11:24:17 AM的回覆:
關中定的丙
是硬性規定一個單位要幾%丙的
不是全國總額算%數的
你就不要你的單位有背景的居多
那你當分子(丙)的機會就會比別人大
這是制度使然
讓有權者可以上下其手
並不見得那人是爛的

另外甲也是有限額的
但有背景的有優先門票
這就是現實
往後請好好體會
回覆 爛公務人應淘汰 在12/25/2009 11:47:58 AM的回覆:
達三次丙等還救濟不了,也真的是夠爛了   在2009/12/25   上午   10:59:17的回覆:
因為「達三次丙等」這是超級嚴重的對公務人員的行政處分,除非那個公務員真的是做得很爛,否則救濟程序只要有任何的人證物證證明你沒做得那麼爛,就可以得到救濟

=====================

可以提起行政救濟,還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沒有那麼爛的公務員,真的是米蟲一隻,人民沒必要繳納稅錢養這種米蟲

回覆 阿拉 在12/25/2009 1:18:19 PM的回覆:
有人提到救濟問題~
救濟歸救濟但實際呢

好幾年前新聞有報導
有一個鎮長跟底下公務員處不好
而該為公務員在鎮長選舉時公然為對方抬轎
而該位鎮長順利連任後
就把該公務員考績打丁等
導致該公務員無法當公務員
該公務員有提起但救濟有用嗎
該鎮長就是很強硬..
也硬是說該公務員表現真的很差..
硬是要給他丁等..
總之救濟制度..救濟歸救濟..
讓你打幾個月救濟你就心力交瘁
但不一定能真的讓你找回公平...
就算真讓你打贏了..
你回任機關也裡外不是人了...


回覆 路人 在12/25/2009 1:34:48 PM的回覆:
以提起行政救濟,還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沒有那麼爛的公務員,真的是米蟲一隻,人民沒必要繳納稅錢養這種米蟲
--------------------------------------------------

擺爛的公務員,沒有必要人民要花辛苦賺來的納稅錢去養他

把擺爛的極少數公務員踢除,把缺額讓出來讓有心做好公務員的人去做,也造福考生!
回覆 太天真 在12/25/2009 1:46:45 PM的回覆:
以目前的體制是
形式很公平
實質是嚴重勞役不均

要剃除爛公務員把名額空出來?
只能說天真了點
敢爛的大都有背景
以現在及往後的考評制度這樣的人不會被剔除
糟秧的會是平民老百姓

除非你背景很硬也不需考慮此做法的真義
其實也不用考了
去弄個"機要"還高薪得很
不需要經過考試那樣累
回覆 路人 在12/25/2009 2:02:12 PM的回覆:
當被上級連續三次丙等的公務員,提起復審和行政訴訟的救濟程序

結果倘若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調查所有的人證物證的結果,也跟打連續三次丙等的上級一樣,認為那個公務員真的就是那麼擺爛,當那麼多客觀第三人也都認為那麼擺爛,那還有什麼好說的,踢除就是了!

回覆 無奈... 在12/25/2009 2:05:07 PM的回覆:
擺爛的公務員,沒有必要人民要花辛苦賺來的納稅錢去養他

把擺爛的極少數公務員踢除,把缺額讓出來讓有心做好公務員的人去做,也造福考生!
~~~~~~~~~~~~~~~~~~~~~~~~~~~~~~~~~~~~~~~~~~~~~~~擺爛的公務員如果是
1高官
2高官子女
3高官親戚
4在鄉鎮公所鄉鎮長安插進來的人
5主管的好朋友
6主管好朋友的子女
7主管的親戚
8(男)(女)主管喜歡想追的帥哥美女
9有黑心主管~下屬塞錢送禮~女的送一炮
10立委地方民代的人馬
11國王人馬

請問請問請問....以上這些人會很容易吃丙嗎~
原本要吃丙的這些人~會升級吃甲乙~
會吃甲乙的人因為丙等一定要有人吃而降級去吃丙~

只要是人治的社會...公平都是表面的...
檯面下的較量才是真的...
而我遺憾的是~
在這討論區為何有些人太過理想化了
認為真的是可行的...
唉.....
回覆 我相信多數客觀第三人 在12/25/2009 2:11:53 PM的回覆:
當被上級連續三次丙等的公務員,提起復審和行政訴訟的救濟程序

結果倘若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調查所有的人證物證的結果,也跟打連續三次丙等的上級一樣,認為那個公務員真的就是那麼擺爛,當那麼多客觀第三人也都認為那麼擺爛,那還有什麼好說的,踢除就是了!
==================================

我相信做最後決定的客觀第三人,也就是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會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當然,有人不相信司法,那我也沒有辦法
回覆 無奈... 在12/25/2009 2:13:53 PM的回覆:
當被上級連續三次丙等的公務員,提起復審和行政訴訟的救濟程序

結果倘若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調查所有的人證物證的結果,也跟打連續三次丙等的上級一樣,認為那個公務員真的就是那麼擺爛,當那麼多客觀第三人也都認為那麼擺爛,那還有什麼好說的,踢除就是了!

~~~~~~~~~~~~~~~~~~~~~~~~~~~~~~~~~~~~~~~~~~~
你太不了解官場文化~公家機關的黑暗面..
如果一個單位..有心要讓你吃丙~要趕你走
自然會做好相關配套
沒理由也會用到有理由

還有不要任何事都認為到時後再打官司就好~
這社會太多司法案件太多誤判~冤獄~
及不懂法律沒錢救濟而被判有罪的人太多人了..
誰難保你不是下一個誤入叢林的小白兔
沒錯變有錯...沒罪變有罪
真的不要太理想化了...

回覆 就是有人不守規矩 在12/25/2009 2:15:05 PM的回覆:
不相信司法也沒有關係,但不要一直在那邊扯政治,講政治請守規矩到政治版

回覆 最大的笨蛋可能就他是 在12/25/2009 2:17:32 PM的回覆:
對於監察院長王建煊說「現在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王建煊說的不是全部沒有見地,但人非十全十美,用人就是因材施教,用人用才。

王建煊昨天對前往監察院參觀的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演講,除鼓勵學生養成健康價值觀,他也說,「現在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只會講問題,不能解決問題。

吳敦義上午於行政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有幾十萬公務人員,絕大多數守法守紀、循規蹈矩。至於是否每個人都非常聰明伶俐,既能做事又能說話,能力、品德都很好,可能就不盡然。

他說,有些人可能較會做事,但不擅長說話;有些人可能較能表達,但也許做事速度較慢,不一而足。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一定有些缺點。

吳敦義表示,用人因材施教,用人用才。絕大多數公務員,只要好好發現他的才能,用他的才能,比較不足的地方就幫忙他一點。若用人要求十全十美,天下可用的人就不是那麼多,如「人生小孩,個個拿諾貝爾獎也不太可能」。   

回覆 無奈 在12/25/2009 2:21:31 PM的回覆:
不相信司法也沒有關係,但不要一直在那邊扯政治,講政治請守規矩到政治版
~~~~~~~~~~~~~~~~~~~~~~~~~~~~~~~~~~~~~~~~~~~~~~
這叫扯政治嗎?
你說的叫有理
別人說的不如你意與你相反
就變扯政治~
你未免也太擴大化了吧..
大家只是認為這種制度在打考績上會不公平現象發生..

你一直認為總之用司法就能解決..
但別人一定要認同你非得到走了司法來解決
就叫作合你所你的司法萬歲嗎...
如是這樣的話那麼你也滾到政治板去..
因為大家也覺得你不何規矩
回覆 在12/25/2009 2:23:55 PM的回覆:
連「馬神」都出來了,還說沒扯政治
回覆 在12/25/2009 2:26:23 PM的回覆:
說謊也要打打草稿
回覆 無奈.. 在12/25/2009 2:31:36 PM的回覆:
連「馬神」都出來了,還說沒扯政治
~~~~~~~~~~~~~~~~~~~~~~~~~~~~~~~~~~
無聊...那麼說到關中說到吳敦義不就是扯政治

別人說的是一個公務員被判刑入獄後
為何出獄後還能回任公務員
明明公家機關都不會讓這種人回任
除非重新考上公職
如果換作其他被判刑的公務員
出獄後能像余文一樣回任公務員嗎
這難道背後沒人幫余文一把嗎

人家舉那個意思就是在反諷這個主題
只要有關係的人就不容易吃丙
講的是官場文化現實的不同...

回覆 太天真 在12/25/2009 2:32:05 PM的回覆:
公務體系本就政治
要不你以為
五院院長
各部會首長是國考考上的事務官阿?
各派任的部會首長是政務官
上了就會有自己的人事安排與任命
包含帶一堆不是國考資格但職等高的機要

一但走到司法
還能再待原單位嗎?
別的單位敢用你嗎?


回覆 無奈.. 在12/25/2009 2:34:46 PM的回覆:
總之~像你這種人
我也無需再發言..
無論你再如何回應..
也不想再多言了...
因為對邏輯出錯的人講太多都沒用

最後建議你~柏拉圖所言的理想國適合你
因為你想法太理想化了
回覆 守規矩到政治版! 在12/25/2009 2:40:55 PM的回覆:
連「馬神」都出來了,還說沒扯政治

===================================

這裡是法律版!

對於公務員的行政處分,不討論法律面的行政處分和救濟

講什麼馬神

還說沒有講政治!?



回覆 太天真 在12/25/2009 2:52:07 PM的回覆:
不需動怒吧??
有理想非常的好
也要永遠維持
但也歡迎有一天
回到人間來
我也退出討論
因為不清處幹麻討論到那樣生氣>_<!!


回覆 偉升 在12/25/2009 2:56:25 PM的回覆:

那位唉兄,個人認為,一大篇文章裡
只要出現人名,就被硬凹到說是談政治,
就否定整篇要講的內容,別人就不能在此發言,
就是政治版,
你未免也太奇怪了吧,
反而認為你太小提大作,
思慮太與人所不同,

在公家體系裡光是招考約僱聘人員就搞內定了,
如遇上人事精減,被優先裁的也是沒背景約僱聘人員,
請問那裡會有公平性可言,
還有不要認為說有司法這一道防線,
就認為樣樣都能如你意,
等到有天你當上公務員踢到鐵板,你就知,
走司法不是你想的輕鬆如意,
回覆 硬凹最大 在12/25/2009 3:07:48 PM的回覆:
是啊,這位仁兄講的都是法律,不是政治

這讓我想到,警察是自己跳下車撞頭的哦   

回覆 在12/25/2009 3:09:21 PM的回覆:
在法律版講行政處分的救濟,居然反而會被講一些五四三的人罵......

還真的是硬凹最大
回覆 這叫作討論區~是一言 在12/25/2009 3:25:22 PM的回覆:

真是天大的笑話~~往後宇法討論區裡每一篇文章~~
只要說到政治人物的姓名~~都要被踢到政治板裡~~
那麼大家都不要討論了~~大家都被踢到政治板裡去好了~~
還有誰說討論議題就一定是單方面的阿~~
規矩好像是你在定的~~討論本來就是多方面意見~~
難道這裡是一言堂~~
你說只能說討論行政訴訟和司法~~
大家就要往你這方向討論~~
不然就要被你罵~~被你幹醮~~
別人一句話都不能發言~~
網友要討論公家機關的黑暗面不行~~
網友要討論考績制度對公務員不公平不行~~
網友要討論公務員是否有背景才能生存不行~~
網友說到馬神不行~~說到關中和其它政治人物就沒問題~~
一切討論方向都要你說得算~~
請問這還叫討論區嗎~~乾脆就是你的一言堂算了~~
看你的發言~~根本不是在爭論一件議題的對錯~~
而是你在爭你的輸贏罷了~~
如日後在宇法討論議題都要如你說的算的話~~
那麼日後宇法也退出討論~~
因為沒討論的必要了~~
因為有人會限制你的發言~~
萬一有人不小心說馬神這2個字~~
就沒資格再討論下去了~~
言論自由已被你這位警衛給限制了~~
大家乾脆退出討論算了~~
回覆 無名 在12/25/2009 3:48:36 PM的回覆:

如果人家發表的文章裡一整篇都在講政治
那麼你叫人家去政治板討論也理所當然
討論區裡板友也會覺得你合理
如果人家發表幾百個字裡主要方向
在討論制度的得失和官僚體系的黑暗面
只不過是其中裡頭有2個字馬神就叫作討論政治
你這才叫硬ㄠ
還有討論區裡決不是你說的算
請問有規定(公務員考績   三次丙等擬淘汰)這個議題
只能討論你說的法律面~行政訴訟~行政程序等等嗎
你這樣做是不是在強網友們所難呢
這裡不是你開的討論區吧
任何言論只要不人身攻擊
不妨害善良風俗
為何任何一個議題面都不能討論呢

回覆 樓上又在硬凹 在12/25/2009 3:55:42 PM的回覆:
只有講「馬神」兩個字?

是講馬跟余文的事!!

何況那個事情是經過司法三審定讞無罪的!

還拿出來講,還說不是講政治?!

回覆 無名 在12/25/2009 4:05:24 PM的回覆:

這個人擺明思考邏輯有異
我建議大家也不必再發言了
他只會找他認為的點發言
自已其他的言語行為都不面對
板友提余文是因為
他是因為辦理馬特別費的原因入監
出獄能再回任公務員是因為背後因素的關係得以回任
如果換作其他人根本就沒法回任公務員
這就是所謂的官場文化
還有我跟樓上其它網友一樣
立刻退出討論
因為大家遇到一個盧神
也沒發表的必要
因為這裡是他說的算
這篇文章就由他一人發揮吧
大家就當在一言堂裡由他一人發言吧

回覆 聖誕節的大笑話 在12/25/2009 4:08:02 PM的回覆:
除非你是余文...有馬神照應
通常一個被判刑入獄失去公務員工作的人..
出獄後要回任公務員..
根本就不會有公家機關'讓你回任...
但馬神讓余文做到了...
以後當公務員的人最後好背後有靠山
===============

呵呵,這個叫做只有講「馬神」兩個字,完全沒有講到政治哦

回覆 越ㄠ越離譜 在12/25/2009 4:10:27 PM的回覆:
今天是聖誕節,可不是愚人節
回覆 好笑! 在12/25/2009 4:12:06 PM的回覆:

好笑~別人不能找一個馬英久的例子當作發表的看法
如果日後有人提出任何一個政治人物的案件來討論的話
不就都是討論政治
你管太大了吧
請問你是宇法的網路管理者嗎
如果不是
我想代替大家問你
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
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
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
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你憑什麼
 限制別人的言論自由
回覆 守規矩點 在12/25/2009 4:18:43 PM的回覆:
樓上的火氣很大哦

在法律版講政治,火氣還那麼大......
回覆 別人沒有批評的言論自 在12/25/2009 4:21:20 PM的回覆:
終於承認,不是只有講「馬神」兩個字了

在法律版不守規矩講政治,就必須接受別人的批評
回覆 氣消一下 在12/25/2009 4:33:45 PM的回覆:
你們真有趣耶!

吵成這樣>"<
回覆 在12/25/2009 4:40:55 PM的回覆:
樓上大大,我也只是覺得好笑而已

一下子說只有講「馬神」兩個字沒講政治,一下子又說講政治只是舉個例

還有,只有他有「在法律版講政治」的言論自由哦,別人沒有「在法律版說不能講政治」的言論自由哦

呵呵
回覆 讀書為上! 在12/25/2009 5:41:16 PM的回覆:

很奇怪呢?討論余文不對嗎?這叫作政治~
我覺得跟打考績有間接關聯性討論阿!
一個人一出獄就能馬上回任公務員
這難道背後沒一隻無形的手操作嗎?
你敢大聲否認嗎?
如你敢否認的話!
那麼我相信應該有很多出獄後的人
一定很多能夠回任公務員~
不然的話
不就代表公家機關任用體制能操作嗎?
不能質疑嗎?
那麼在打考績這個議題上不就也間接也點出了
會有黑箱作業的情況發生嗎?
不也就表示有人會因為不公平而被打丙等的可能性嗎?
全台灣數十萬公務員~你敢說沒這可能性嗎?
是不是事事如你所言等到出事再來走司法!
而不是先檢討考績制度日後延伸出來的黑暗面呢?
還有你這位口氣很大的人士
你好像一開始質疑別人是用(馬神)2字
來說是別人討論政治
人家也是就你說馬神2字回應你有錯嗎?
直到最後你才又說人家有提到余文~
所以這就是政治~話好像都你在說~
政治議題是可以限制~但標準在那~
是你在訂的嗎~你不覺得你過度限制嗎~
說到馬神和余文為何能回任公務員
這樣就叫作政治~別人看法裡也可以當作是司法~
或是一個普通討論議題
你何德何能~能定調是政治~議題標準線在你這定調的嗎?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干擾別人
那討論板日後不就天下大亂
當一個真正的聰明人
是應該同理心看待和尊重任何一個人的發言
而不是自已說的或認為的算~想去限制它人
不然只會讓別人認為你度量一點都不夠~
從這板我看到的是~你想去干涉別人~
要別人順從跟你一樣的論點~討論你想要的方向~
是你先去鬥別人~再來說別人不是~
這樣&#35500;的過去嗎?
你有好好檢討過自已
問問自已你有這權力嗎?

回覆 路人 在12/25/2009 5:50:16 PM的回覆:
討論余文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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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余文的案子可以,就講明討論那個政治的案件,然後用法律的角度去討論,不要用政治的角度,說什麼背後有靠山,不然就是討論政治,請到政治版

當然,說什麼只有講「馬神」兩人字,沒有講到政治,那更是硬ㄠ
回覆 凹很大 在12/25/2009 5:55:50 PM的回覆:
說「余文有馬神照應當靠山」,有何   證據?

沒有證據,這樣說還說不是在講政治

哈哈
回覆 在12/25/2009 5:58:35 PM的回覆:
快6點了,大家先去吃飯吧!
回覆 大話政論節目也是講這 在12/25/2009 5:58:47 PM的回覆:
要說「余文有馬神照應當靠山」,就請拿出證據

法律人要求的不多,就是要有證據,否則別亂說,沒證據就亂說,就是跟政客名嘴一樣講政治
回覆 我看不是名嘴吧 在12/25/2009 6:04:09 PM的回覆:

名嘴嗎?   我看是(爛嘴)

有些政論節目,論事都不客觀,都硬【ㄠ】把事實都扭曲了。

一般有常識的正常人,皆可以取捨。那些人只會騙南部鄉下人
回覆 算了吧 在12/25/2009 6:07:37 PM的回覆:
一直發文也無法證明自己是對的
多唸書比較重要
等考上了再體會這時您的說法對不對
回覆 政治人的邏輯 在12/25/2009 6:12:50 PM的回覆:
拿不出證據一直用凹的,凹久了就是對的
回覆 migeka(ali 在12/26/2009 5:15:05 AM的回覆:
還沒考上的,就贊成這種政策淘汰他人,以成就自己.

已經考上的怕被當成政策犧牲品,

能當上首長的人多係踏著別人的鮮血上去的,只求順利再升官,根本不

管部屬的死活.如何求公平?

淘汰不適任公務員的出發點良善,惟如果又限定僅一定比例的公務員得甲乙,如同現行考績制度一樣,先假定每年至少會有25%的公務員擺爛,再去打考績,什麼狗屁制度???

回覆 路人 在12/26/2009 10:37:18 AM的回覆:
被打連三次丙等,如果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調查所有的人證物證的結果,也跟打連續三次丙等的上級一樣,認為那個公務員真的就是那麼擺爛,當那麼多客觀第三人也都認為那麼擺爛,那是眾多多的客觀第三人全都一致認為那個公務員很爛,踢除並不過份

而如果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調查所有的人證物證的結果,認為那個被打連三次丙等的公務員沒那麼爛,那麼不但這個公務員我想以後法有長官再敢亂動他,那個連續亂打人家三次丙等的長官,我想也會黑掉!
回覆 死道友不死貧道 在12/26/2009 11:33:25 AM的回覆:
還沒考上的,就贊成這種政策淘汰他人,以成就自己.
已經考上的怕被當成政策犧牲品,
-----------------------------------------------------------
這種情形在律師也可以看到,有人在還沒考上律師的前,一直說律師只不過是資格考,所以應該再提高律師的錄取率。
但是考上律師後,卻說律師公會應該向考試院施壓,逼考試院降低律師的錄取率,以維持律師的水準
回覆 路人 在12/26/2009 11:46:23 AM的回覆:
打連三次丙等的長官,並不是有最後決定權的人

敢打屬下連三次丙等的長官,他自己也是要受到司法的最後判決檢驗!!

被打連三次丙等,如果那麼多個復審委員和行政法院的法官,調查所有的人證物證的結果,都認為這個長官是亂打的話,在台灣這種煤體喜歡對政府官員做錯事的話就大肆報導的環境,那麼這個長官不會被罵到臭頭、不黑掉,老實說我也不相信!!

回覆 司法無法解決的事 在12/26/2009 9:09:48 PM的回覆:
職場上有權力的就會有附和以求生存的一群人
一旦你搞到長官勢必會相關人等動員排擠你
司法解決得了這種事情?
救濟完了他會黑?
事情恐怕沒那樣簡單

怕你連呼吸的空間都沒有
有工作經驗的應該不會那樣單純

司法解決?就如同名句~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一樣
這是社會經驗
加油了!!
我們的司法尖兵
回覆 有的人還活在舊時代 在12/27/2009 1:14:25 AM的回覆:
職場上有權力的就會有附和以求生存的一群人
一旦你搞到長官勢必會相關人等動員排擠你
司法解決得了這種事情?
===============================

原來司法權要聽行政權的?看來樓上還活在君權時代.......
回覆 教科書沒教的 在12/27/2009 6:59:32 PM的回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7/17/1xqcf.html
台鐵的新聞
同樣有官方說法
與事實認定問題的落差
活在靠精神麻藥的巨塔中生活
並無法就此不需面對問題
回覆 以直報怨 在12/27/2009 9:08:06 PM的回覆:
職場上有權力的就會有附和以求生存的一群人
一旦你搞到長官勢必會相關人等動員排擠你
司法解決得了這種事情?
===============================

誰喜歡「搞到長官」?但是如果長官敢給你亂打連三次丙等,敢讓你連飯碗都不保的話,為了自己的飯碗,當然是到行政法院向法官告到底!讓他黑到媒體大肆報導!
回覆 三民主義萬歲 在12/29/2009 12:27:18 PM的回覆:

倘若三次丙發生了當然跟他拼了
一定走司法但可惜的是舉證困難
原因複雜樓上有人大約點到一些

而兩次丙或一次丙時要不要反擊?
以你的觀點一定是要的啦

但你不拿丙別人就變成別人要拿丙了
畢竟每單位最後一定要有人吸收那丙的額度
這時候你的反擊會發生三個利害關係人
1.上面的
2.有背景--免拿丙人士
3.沒背景--怕你不拿變他拿丙的

所以整個單位你是最辜立的
不管事實真象如何與對不對
你都會是最慘的

因為沒人會站在真理一方冒風險變自己拿丙

你的反擊以上三種人都會動手
黑與慘的更快

我也希望唸完三民主義
從此世界大同
但事與願違

想用三丙將名額空出來可供國考的想法是否可行未知
畢竟還是可以修改組織法增用約聘人員(政務官的最愛)

但考上後您就不是那未上車前看好戲並開心的人
因為你要照這當初拍手稱好的遊戲規則走
離你很遠嗎?答案是其實很近的
回覆 路人 在12/29/2009 12:39:38 PM的回覆:
倘若三次丙發生了當然跟他拼了
一定走司法但可惜的是舉證困難
==============================

公務員做的事情,會留下物證的

還有,不管是同一單位或是不同單位,只要是有業務往來的,其他的公務員全都是人證
回覆 向世界民主國家看齊 在12/29/2009 12:40:53 PM的回覆: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公務員全都有淘汰機制

只有台灣沒有!!
回覆 小香 在12/29/2009 12:50:46 PM的回覆:

如果你已是公務員
工作年資已10年了
你明明就是很努力工作了
但前5年內拿到一次丙
後5年內又拿到一次丙
請問第11年起的每一年
你每天上班的壓力會不會很大
每到打考績時你會不會痛不欲生
那種怕輪到你拿到第三次丙的你
那種內心折磨你扛著住嗎?
等拿到第三次丙後
你真的認為我來走司法是很簡單的事嗎?

在每個日後要成為公務員的你們
能保證每年能在公平制度下能拿甲乙不會拿到丙

有些人就是還沒出過社會或在職場歷練過
總是一些想法想的很理想而不切實際
凡事總是認為打司法就好了
但當事情在你身上發生時
真有你想的如此簡單容易...........



回覆 向世界民主國家看齊 在12/29/2009 1:27:21 PM的回覆:
現行公務員淘汰機制只有超級爛的考績免職

但是對於我們這種大多數的一輩子沒有也不想當公務員,但是卻必須繳稅養公務員的人,當然是贊成修法建立制度可以淘汰掉那種很爛的公務員

這個國家絕大多數的不是公務員的人民,不必做辛辛苦苦賺錢養很爛的公務員這種冤大頭!
回覆 路人 在12/29/2009 1:52:17 PM的回覆:
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

樓上上顯然誤解了,是「五年內三次列丙」,不是十年

另外,這個版很多人都是像我想考律師,而不想做公務員的,每個人的目標不同,別酸什麼淘汰人好有缺
回覆 五年很長了 在12/29/2009 2:32:36 PM的回覆:
五年內被打二次丙等壓力很大?

呵呵,像我們這種在外面私人機關做事的人,每年都是競競業業做事,因為只要有一年中的某一段時間,老闆覺得你做得不好,你就要走路了!

每年都嘛壓力很大,哪還讓你等到五年!

也請想一下我們這種繳納稅錢養公務員的老百姓的感受好嗎

回覆 不是公務員 在12/29/2009 2:51:23 PM的回覆:


我不是公務員但親友是

公務員也只是一種職業

但看不慣的是總有一些自以為自己是王永慶
還是郭台銘
老是頤指氣使的說納稅養公務員

請問你繳的稅夠不夠修你家門前的馬路
夠不夠維護公園
夠不夠請依個警察執法

我也想考律師
希望往後像會計ㄕㄧ樣
弄成三年及格保留制
律師也是資格考為何不能像會計師一樣
大家都過最低門檻就好
有本事招攬客戶做口碑比較重要
回覆 我覺得 在12/29/2009 5:18:05 PM的回覆:
判定考績【甲、乙、丙】之依據準則為何呢?

是否因為個人(主官)主觀意識判定有所不同呢?

是否應先制定統一之標準呢?
回覆 小香 在12/29/2009 6:22:49 PM的回覆:
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

樓上上顯然誤解了,是「五年內三次列丙」,不是十年

另外,這個版很多人都是像我想考律師,而不想做公務員的,每個人的目標不同,別酸什麼淘汰人好有缺

>>>>>>>>>>>>>>>>>>>>>>>>>>>>>>>>>>>>>>>>>>>
誰誤解~~~~~~
(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這句話你不懂國文嗎
難道我是就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被淘汰而論的嗎

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難道指的不是公職生涯裡
不管10年20年或退休前
只要有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難怪上面有網友說你理解力和邏輯有問題
不想跟你再討論下去
嘴巴說要考律師不做公務員
你敢摸自已良心講自已不曾報考過律師外國考
或將來不會考律師外國考
而是只考律師嗎

跟你多言沒想
只會讓人步入前者大部份考友不願在與你多言的立場
隨便你在這與考友們筆戰
不與你浪費時間去了



回覆 門外漢路人 在12/29/2009 6:36:20 PM的回覆:
他以為保訓會和其他的公懲會法官都是公正的,但可惜事實不然!
他以為大家都不會拿餅,可惜官老爺的要求是每個單位的3~5%要拿餅!
他以為只要五年內不要三個餅就好,只可惜官老爺的要求是從初任到退休三個餅就得滾蛋!
他以為亂打屬下考績餅的長官會被公幹,只可惜每個屬下還是襟若寒蟬!
他的想法為什麼和社會通念差那麼多??????
很簡單,他沒當過兵,他不知道這個社會的黑暗面,也不知道公家單位的黑暗面(軍隊就是辦公廳的縮影)
這就是有當過兵和沒當過兵的區別!
回覆 法官大部分都是公正的 在12/29/2009 7:18:00 PM的回覆:
他以為保訓會和其他的公懲會法官都是公正的,但可惜事實不然!
=================================

這個版都是法律人,你說法官不公正,不正是在罵這個版的法律人嗎?
回覆 法官絕大部分都是公正 在12/29/2009 7:18:44 PM的回覆:
法律人都對法律人沒信心,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回覆 法官絕大部分都是公正 在12/29/2009 7:19:59 PM的回覆:
如果你覺得連法官都不公正。那行政機關長官不公正不更是很正常嗎,有什麼好叫的?
回覆 如都不公正,改不改根 在12/29/2009 7:22:40 PM的回覆:
如果你覺得連法官都不公正。那行政機關長官不公正不更是很正常嗎,有什麼好叫的?
=======================

反正有人就是覺得法官和行政機關長官全都不公正,那制度有沒有改根本沒差,不公正的行政機關長官和法官,用現在的制度就可以讓你免職了!
回覆 路人 在12/29/2009 7:34:17 PM的回覆:
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

這應該是記者寫錯

如果任何年度累計達三次丙等就要淘汰,那麼他前面寫的另一種情況:「五年內三次列丙」不就完坐沒有任何意義?
回覆 終點 在12/29/2009 7:38:28 PM的回覆:

建議宇法討論區的各位板友們

當板上有人老是在強詞奪理時

最好的面對之道

讓他活在自已的世界裡

大家效法前者板友們採取不理會方式

無需再與他多說

遇到一個愛亂辯的人

當你們多言時

只是會發覺自已多此一舉浪費打字時間罷了

就讓這文章沉了

讓他辯辯辯辯辯辯辯辯辯下去吧






回覆 有人覺得全都不公平的 在12/29/2009 7:42:51 PM的回覆:
既然行政機關的長官都不公正

法官也都不公正

那麼幹嘛還考公務員,是想進去被虐待糟踏嗎?
回覆 什麼都要埋怨 在12/29/2009 7:45:44 PM的回覆:
既然認為長官和法官全都不公正,他們用現在的制度就可以玩死你,把你免職,你反對改變制度有什麼用?恐怕就只剩下一種方法有用啦,就是革命建國!
回覆 小香 在12/29/2009 7:52:12 PM的回覆:
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

這應該是記者寫錯

如果任何年度累計達三次丙等就要淘汰,那麼他前面寫的另一種情況:「五年內三次列丙」不就完坐沒有任何意義?
>>>>>>>>>>>>>>>>>>>>>>>>>>>>>>>>>>>>>>>>>>>>>>
就說他根本不懂國文
現在還說是記者寫錯
會不會太離譜
請你搞清楚(或)這個字的意義
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指的是有2種方案
指的是公務員五年內有三次丙等被淘汰
或~~~~~的意思是指(累積)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
就是指這個方案
公務員生涯裡不管年限只有累積3次丙等就淘汰
就像是高中三年裡滿3次大過就退學
或是公務員只要滿2次大過就免職

指的是這2個方案選一種實施
看是五年內滿3次丙等淘汰
或是退休前累計3次丙等淘汰

或以上這2種都實施

我也不想再回應了
你先是說是別人誤解
現在又說是記者寫錯了
太ㄠ了吧
不想再與你多言了



回覆 不公正的話在吵啥 在12/29/2009 7:57:10 PM的回覆:
有可能是你說的意思

不過奇怪,公家機關長官和法官都不公正的話,制度有沒有改變根本沒差,再懂中文也沒有什麼用,因為什麼制度都可以把你做掉,樓上是在吵什麼?
回覆 不公正的話在吵啥 在12/29/2009 7:57:14 PM的回覆:
有可能是你說的意思

不過奇怪,公家機關長官和法官都不公正的話,制度有沒有改變根本沒差,再懂中文也沒有什麼用,因為什麼制度都可以把你做掉,樓上是在吵什麼?
回覆 總結 在12/29/2009 8:01:14 PM的回覆:
如果長官和法官絕大部分都公正,這個議題沒什麼好吵的,因為改成新制度,正可以洶汰很爛的公務員

如果長官和法官都像樓上有些人講的,全都不公正,這個議題更沒什麼好吵的,因為不論是舊制度或是新制度,你做得再好,他們用舊制度或是新制度,都可以把你做掉!!!

回覆 HH 在12/29/2009 8:02:44 PM的回覆:
不要說公務員啦.私人公司打考績.還不都是看關係.只要是人的地方.就有營私舞弊和姑息包庇.除非是由電腦打考績~~
這再次證明.官場及職場上.除了會做事.更要懂得做人.如果你是主管.遇到一位學歷高.會考試.又自恃甚高之三高族群.動不動會兔槽主官.但是很會做事.你會爽他嗎???
只是在私人公司.你不爽可以走人.在公職.走人後還要去唸書重考.或是另謀高就.機會成本自然很大.當然就變成自掃門前雪.沒事就好的心態囉
其實都一樣啦.最好家中有恆產.數間店面出租.翹腿等著每月收租.不用去交際應酬最好啦~~
回覆 不想繳的稅養爛人 在12/29/2009 8:06:44 PM的回覆:
爛公務員絕對要有淘汰機制
回覆 不是公務員 在12/30/2009 1:42:58 AM的回覆:

老大!!不要老講養公務員
用你的邏輯
我也是有繳稅的非公務員
我想你繳的稅連請個人鋪馬路都不夠

照你的邏輯說法
你出門都要感謝我
因為你繳小小的稅並修不起馬路徵收不了你家前面的用地
你所用到的食衣住行的公共設施與公共服務都是不是你那些小小錢能付的
都算我幫你墊差額的
你該感謝我養你了
以上的推論跟您所謂養公務員是一樣的

不是王永慶就沒那種資格說繳稅養公務員
回覆 怎會有那麼坳的人 在12/30/2009 6:55:05 AM的回覆:

放心~~他將來不會是公務員
就如他說的他是要考律師而不當公務員的人
他就最好真的只報考律師考試
將來如老是沒考上律師
不知會不會報考其它國考(或許他早就報考過了)
他就最好法律系畢業真的連司法特考也不會報考
如果報考了不就代表說話表裡不一只出一張嘴巴而已
對了對了他一定又會找理由說
就像他明明說錯了就說是記者寫錯的道理一樣
他一定又說是別人看錯了或是自已打字打錯了
從頭到尾我看到他都是主動找別人吵
結果老是說是別人在吵
總之千錯萬錯他沒錯
是要考公務員和已當公務員的人的錯
他越講越越多只會讓大家知道
他真的是一個還沒出社會的人
思考太過簡單了

回覆 在12/30/2009 9:18:29 AM的回覆:
既然認為復審長官和法官全都不公正,那大法官那麼多保障公務員的釋字和立法院的立法是在幹嘛?不是全都是做白工

社會邊緣人,就會認為這個社會什麼全都不公正
回覆 在12/30/2009 9:21:43 AM的回覆:
既然認為復審長官們和法官們全都不公正,上網打嘴炮幹嘛,一樣不會公正啊

革命推翻這個全都不公正的政府才有用啊
回覆 若是哪一天 在12/30/2009 9:22:00 AM的回覆:
該位同學的學校規定每班每科都規定要當掉5%的人
不曉得他有什麼感覺
回覆 若是哪一天 在12/30/2009 9:22:06 AM的回覆:
該位同學的學校規定每班每科都規定要當掉5%的人
不曉得他有什麼感覺
回覆 法官才有最後裁決權 在12/30/2009 9:24:20 AM的回覆:
決定權不是那個把你當掉的人!

又不是當掉你的人有最後決定權,你是要硬ㄠ多少次才高啊
回覆 法官才有最後裁決權 在12/30/2009 9:25:43 AM的回覆:
你在學校被當掉,可以找法官主持公道嗎?別亂硬ㄠ好嗎?
回覆 好心再回覆一次 在12/30/2009 10:16:44 AM的回覆:
法官有迴避制度
公務人員打考績沒有....
回覆 終點 在12/30/2009 10:25:44 AM的回覆:

哈哈      沒人要理他

大家繼續保持不要再回應他了

讓這位自稱會是未來的大律師唱空城

活在他自已的自我安慰的世界裡吧

大家不要再理他了阿不要再回應他了

保持下去吧

千錯萬錯原來是記者寫錯

要當公務員的人的錯

要考律師不當公務員的人不會錯

大家保持下去不要再鳥他了吧

我就當終點吧

回覆 路人 在12/30/2009 2:49:47 PM的回覆:
這不是社會常態?

怕考績不好就送禮就好了

該花的還是要花

有啥好憤慨的
回覆 >"< 在12/30/2009 5:06:34 PM的回覆:
什麼叫該花的還是要花

送菊花嗎?
回覆 支持淘汰打混公務員 在12/30/2009 6:13:06 PM的回覆:
好不容易工作忙了一天回到家,看到自稱公務員的人在上班時間上網亂扯蛋,真的覺得有極少部分的公務員真應該要淘汰
回覆 公務員是神 在12/30/2009 6:16:18 PM的回覆:
公務員就算上班時間上網瞎扯,也不能淘汰,人民要繳稅當寵物養
回覆 爛公務員是神 在12/30/2009 7:05:20 PM的回覆:
更正上面:絕大多數的公務員都奉公守法,只有極少數爛公務員是神,這些公務員就算上班時間上網瞎扯,也不能淘汰,人民要繳稅當寵物養
回覆 不是公務員 在12/31/2009 9:34:36 AM的回覆:

我繳的營業稅.營所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稅.綜所稅
一堆哩哩扣扣的稅
也不敢說養公務員


我繳了一堆稅也幫了一堆不是公務員的人
但我不敢自稱把不是公務員的您當寵物養

自己很偉大養別人的人
看看你自己的綜所稅繳多少再說吧

回覆 終篇 在12/31/2009 9:54:56 AM的回覆:

樓上那位兄台

不要再回應他了阿

因為多說無益他只會一直ㄠ罷了

這個人以為大家看不出他在玩角色扮演

明明是同一個人在發言說公務員爛

當大家不想理他了他就一直用第三人稱發言

說誰~~~~就是那位千錯萬錯原來是記者寫錯

千錯萬錯也不敢回應大家他過去~現在~未來

有沒有報考律師以外國考

因為他說要考律師不當公務員

如果報考了律師以外國考的話

不就表示他要當公務員

他講話虎爛~~對了對了`~~

千萬不要又說我報考律師以外國考~考上公務員

我也不會去當我因為只是考考看~練筆啦~哈哈

總之我這篇就當終點吧

大家別鳥這位活在象牙塔世界的人吧

其它他又要發表的內容~就當他在叫吧

這篇是終點喔~~哈哈~還給宇法安靜的空間吧~

讓他去叫吧~~












回覆 沒淘汰機制是共產式思 在12/31/2009 3:43:25 PM的回覆:
就算樓上不是,這個版有說自己是公務員,卻上班時間上網瞎扯的人,人民為什麼要養這種不認真的公務員?公務員閒的話,就長眼一點閒的時候好好休息,不要上班時間還上網瞎扯,不然說什麼不能建立淘汰機制,長官和法官都不公正,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回覆 今年最後一天 在12/31/2009 6:33:32 PM的回覆:

不好意思~可否請那位一直說此板有人自稱是公務員的人
能複製人家發言的文字給我看嗎~不然我看完後~
我還是沒看到有人在此板自稱自已是公務員~
請指出給我看下嗎???
請指出一下好嗎??????????
回覆 今年最後一天 在12/31/2009 7:10:02 PM的回覆:
就算樓上不是,這個版有說自己是公務員,卻上班時間上網瞎扯的人,人民為什麼要養這種不認真的公務員?公務員閒的話,就長眼一點閒的時候好好休息,不要上班時間還上網瞎扯,不然說什麼不能建立淘汰機制,長官和法官都不公正,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
可否提出相關文字給我們看下
如你所言有人自稱公務員而發表的文章呢
不然你說有人自稱是公務員卻上班時間上網瞎扯的人
我們到要看看是不是真有相關文字呢
可以複製給我們大家看下呢
不然不又是換你在虎扯呢
不要再又角色扮演了喔
為反對而反對不斷亂發表自打嘴巴
會不會又是記者寫錯了呢
提出來複製給我們看下嗎????
可以嗎????

回覆 乾脆做皇帝 在12/31/2009 11:33:31 PM的回覆:
現在全世界公務沒有淘汰機制的,就只有專制和共產國家
回覆 1月1號 在1/1/2010 8:53:18 AM的回覆:

早就知道你根本就是在亂講
為了達到你的目的
不斷不斷在虎扯
一下子說這樣一下子說那樣
沒當你被別人言語抓包
你就不斷轉移焦點不敢面對
請你針對別人對你的質疑
你一直說有人在這板自稱是公務員
請你提出如你所說的有自稱公務員的人的文字
請你複製這些文字給別人看好嗎
明明自已站不住腳就故意又說有自稱公務員的人
上班時間在這裡上網回應
所以你不想養這種爛公務員
真是好笑自已自導自演
不覺得你很可悲嗎
更何況你一直在轉移焦點
很多被別人抓包的話都不敢面對
你很的很可悲阿
難怪大家都不想理你
做人不要做到如此失敗
最後可不可以請你複製有人說自已公務員的文章給大家看呢
可不可以請你大聲告訴大家你真的只考律師呢
可不可以請你告訴大家如有天你當公務員的話
你會不會在上班時間上網
可不可請你告訴大家
你一直質疑錯只有5年內三次丙等被淘汰的事怎樣講呢
你可不可以告訴大家自已搞錯說是記者寫錯是怎回事呢
你可不可以告訴大家
你一直角色扮演用第三人稱發文又是何回事呢
難怪大家覺得跟你談論是多此一舉
難怪大家都不想回應你了



回覆 2010年~你還那麼 在1/1/2010 9:33:25 AM的回覆:
你說大家都不回應你

可是都是你再回應他
回覆 2010年~~~~最 在1/1/2010 9:48:39 AM的回覆:

釘一個劇本自導自演
愛角色扮演的人
愛凹不認錯的人
不敢面人家質疑的人

這就是2010年~~~~最爽啦
這就是2010年~~~~最爽啦
這就是2010年~~~~最爽啦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2:25:34 PM的回覆:
現在全世界公務員沒有淘汰機制的,就只有專制和共產國家
========================

樓上大大,那種人別理他,反正他覺得長官和法官全都不公正,還活在人治的專制時代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2:26:28 PM的回覆:
上面有人說到馬神,馬神不是要統一嗎?居然敢不跟中國共產黨一樣沒有公務員的洮汰機制,而要學民主國家的公務員設洮汰機制,馬神居然敢背叛中國共產黨,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回覆 又在角色扮演了.. 在1/1/2010 12:44:37 PM的回覆:

啦啦啦~路人又在自導自演啦啦

又在汪汪汪了~汪汪汪了

好像(公務員考績   三次丙等擬淘汰)這個板沒人說到馬神ㄟ

一下子自編有公務員上網

現在又有說有人說到馬神~

現在又在角色扮演阿~

你要演到何時阿~

你也又別轉移焦點了阿

你何時要回應~你有沒有考律師以外的考試阿~

你何時要回應~有寫到自稱自已是公務員的文章阿~

你何時要回應~如你當公務員你會不會在上班時間上網呢

對了對了~原來公務員上班時間上宇法叫作爛公務員阿~

還有你說記者寫錯的事你何時要回應阿

請你勇敢回應吧~~不要躲了阿~~

千萬千萬不要又要角色扮演了阿~~

汪汪汪兄~~又要叫了~哈哈~趕快回應吧..

我可是要出門了喔..

也好我不在的時間~你竟然自導自演吧~路人...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2:48:23 PM的回覆:
這個板沒人說到馬神ㄟ
-------------------------------------

第13篇,不但說馬神,甚至還說到余文呢

只不過說的人後來又不承認了

馬神不跟共產黨一樣,不設公務員的淘汰機制,我看有些人就是不高興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2:50:23 PM的回覆:
有人就是執意一定要學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專制國家一樣,不設公務員淘汰機制

生活在民主時代的人,和自認還活在人治的專制時代的人,實在是沒有辦法對話
回覆 汪汪兄~新劇本又要加 在1/1/2010 1:09:25 PM的回覆:
可不可以請你回應以上問題阿
不要躲避問題好嗎
請你回應好嗎
再來請你搞清楚焦點好嗎
不要不面對問題一直裝傻好嗎
有沒有自稱公務員的人阿
你有沒有考律師外考試阿
你說錯為何變是記者寫錯阿
現在又扯上共產黨和馬神
你打算又來個大染缸喔
還有這板上大部份人
質疑的是考績制度會不會黑箱作業而陷入不公平情況
並不是真的不要設立淘汰制度
也請你搞清楚好嗎
一直說大家不要設淘汰制度
台灣公務員本來就有設淘汰制度了
只是現在又要修新法
大家只是質疑這制度會不會有缺失而不公平
對了對了~~你到時要躲避問題到何時阿
你這位要考律師不當公務員的人
請你回答好嗎~~
我要出門了呢
隨變你又找藉口
對了`~你最厲害的是自我編劇本
和說是別人寫錯了...
汪汪兄~~不要躲問題了阿~~角色扮演不好玩阿..
人家在跟你說東`~~你就又說西`
現在又扯上最前面幾篇馬神又扯上共產黨~~
你真的不知羞阿...對了趕快回應人家質疑你的問題吧
留給你編劇本阿~不又要編有人自稱是公務員上網..
這個你編過了~編新的吧..
汪汪兄`~期待你新劇本...
出門囉...



回覆 不要學共產黨一樣 在1/1/2010 1:11:13 PM的回覆:
對岸的共產黨,跟其他專制國家一樣沒有公務員的淘汰機制,樓上可以考慮去那邊當公務員
回覆 你就叫汪汪兄吧 在1/1/2010 1:15:43 PM的回覆:

最後就是汪汪兄不要再用路人這暱稱了阿
大家都知道是同一個你在汪汪阿
你不如叫汪汪兄阿

1月1號~出門好日子阿...出門
回覆 什麼討論都是裝的 在1/1/2010 1:18:36 PM的回覆:
唉,有人本性漏出來了,開始在污辱人了
回覆 請你先回答問題好嗎? 在1/1/2010 1:39:37 PM的回覆:

你說汙辱~但也證明了你自導自演阿~
路人和種種文章是同一個你阿
好笑的是還用路人說樓上的不要理他(好會演喔)
對了你不要躲避問題阿~你何時面對問題阿
請你回應阿`~
1~你為何角色扮演為何自導自演阿
2~明明會考律師外國考~為何又說只考律師不當公務員
3~你如有天當了公務員會不會上班上網阿~
4~上宇法的定義就是爛公惡員喔~對嗎?
5~為何你說錯你就凹是記者寫錯
6~大家討論的是制度可能帶來的缺失和不公平
有誰說反對設公務員淘汰制度
在此之前考績法本來就有設公務員淘汰制度了
誰說台灣沒公務員淘汰制度呢你有讀考績法嗎??
7可不可以請你要回應前先回答以上問題阿
不然你都不面對~一直逃避這樣不行阿~

好了好了~東西都用好了~真要走人了快2點了`~
不能再看你的大笑話了~
真的要留給你繼續編劇本了
請要編劇本前~請先回應以上問題好嗎~路人`~同一個汪汪~
掰掰~~~出門一遊去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43:29 PM的回覆:
我為什麼要回答,一個認為法官全都不公正,還活在人治專制時代的人的問題?

你以為台灣是共產專制國家,我就沒有不回答的自由,叫我回答我就一定要回答?

難怪你會希望學中國共產黨的,公務員不設淘汰機制的制度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44:20 PM的回覆:
連不回答的自由都沒有,難怪這樣的人會想學中國共產黨的,公務員不設淘汰機制的制度
回覆 路人 在1/1/2010 1:49:22 PM的回覆:
還有,不只是我一個人發言而已,宇法工作人員是看得到ip的,他們可以證明,什麼自導自演,贊成共產公務員不淘汰專制制度的人,還真的很會污衊人
回覆 你這位被抓包的人~~ 在1/1/2010 1:57:09 PM的回覆:

哈`~原來你說錯話都可以不承認阿~
原來你被人家抓包就說我有不回答問題的自由阿
原來你做錯事都可以硬凹阿
原來你只選擇你想說的發言阿
原來你可以質疑他人
別人不可以質疑你阿
原來你說錯話都可以不承認阿
原來你還真會演戲阿(樓上的不要理他)
原來你會編劇本阿(板上有人自稱是公務員上網他是爛公務員)
原來你真會角色扮演阿(路人等等名稱)
原來你說只考律師不當公務員是假的阿(會跑去考公務員阿)
原來只要你說錯了(就是記者寫錯阿)
原來台灣考績法本來就有設淘汰制度(你說台灣沒設)
現在無話可凹~就又凹到對岸共產黨


各位各位`~~`板上的各位~~
大家終於看清楚了吧~
原來這個人還真沒品阿~
大家終於知道這個板都是他一個人在演的吧
不斷換身份議題應凹
大家有目共睹吧
大家覺得他~好笑吧


已經50幾分了要2點了~``不說了
出門去``~~~掰....
對於你又要編的好笑文章劇本~晚上我回來看再笑吧..
你這位被抓包的人~~真羞恥阿~~
原來都是同一位汪汪...

回覆 掰.. 在1/1/2010 2:01:11 PM的回覆:

好吧~好吧~跟你講太多也沒用
我也不想再多說了~
隨便你講~浪費時間在這真沒意義
不如出門散心和讀書較有用
不論你再如何講
我也不發言了~
畢竟這是李老師的討論區
2點了``~`掰..
回覆 病的不輕~~ 在1/1/2010 2:04:27 PM的回覆:
人格分裂症唷~~

再那自言自語的~~~~

一人飾多角~~
回覆 看不下去 在1/1/2010 6:20:35 PM的回覆:
公務員如何擺爛或找時間唸書還是有人考上司法官,你管別人如何擺爛,別沒考上就說要淘汰公務員,就全部淘汰,你也考不上。雖然擺爛或公務時間偷看書是不好,但是一旦考上司法官,你就在那邊發抖了啦!回去看書,打甲乙丙丁等,等你考上再來廢話,自導自演∼呸
回覆 我愛(台灣)不愛共產 在1/1/2010 7:08:59 PM的回覆: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
            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一個月俸
            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二個月俸給總額之
            一次獎金。
二、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
            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
            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
            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俸級。
四、丁等︰免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說全世界只有共產國家和台灣

沒設公務員淘汰制度所以台灣是共產國家

可是為何台灣考績法裡明文規定有淘汰制度呢

法條裡不是規定了(丁等)(免職)

免職就是淘汰

不就間接證明台灣有設公務員淘汰制度

所以台灣不是你講的共產國家

台灣本來就是有設公務員淘汰制度的

為何你說沒有呢

還有扯太遠了吧這樣也能扯到台灣是共產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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