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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轉載] 國考板上的律師考取分享文
發表人 有神快拜  

發表日期

12/28/2009 1:17:16 PM
發表內容 本文出處:批踢踢國考版(Examination)-第17866篇      
作者:miraculouss


Blog:   http://miraculouss.pixnet.net/blog/post/3341682

0、前言
            寫這篇文章希望幫助仍在準備國考的朋友們。
            人不怕身處黑暗中,只怕身處黑暗中不知光明往哪走。成為全職考生
後,看到很努力很努力的人,像是蘇麗文在奧運拚死一搏,我常常會掉下
眼淚,因為我知道那種拼命向前不能回頭的感覺是什麼。而這場仗只能打
贏,否則就要一直打下去走不出國考漩渦。
            全職考生的心理很不好受。我也碰過長輩搖搖頭對我說,你辭職是錯
的,再怎麼努力都考不上。這時候我就想到蔡依林說的話,我很感謝一路
上譏諷我、嘲笑我的人。因為我要證明給你們看,我做的到。
            有朋友雖然很努力但還是落榜,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檢視自己面對挫
折的機會。其實人生難免有所起伏,碰到挫折的處理方式卻都一樣:檢討
錯誤,重新出發。可以好好檢討自己的讀書或答題策略,究竟出了什麼問
題。就像追求女生,還沒告白被拒絕前都不算失敗(所以我都不告白XD)
,國考你沒放棄前,沒有人可以說你失敗。只有你自己能放棄自己,沒有
人可以放棄你。
            我在大學時成績非常差,都在四五十名左右,商事法每科都60分,所
有科目除了民訴和行政法幾乎都蹺課,說句老實話我在大學時根本沒想過
要考律師。像我大學表現這麼差都能上律師,相信大家底子都比我好太多
。努力,就能看到成果。

1、主觀:必勝決心
            佛家說,種什麼因得什麼果。能不能夠上榜只是結果,重點是過程夠
不夠努力(行為)、決心是否強烈(想法)。所以在準備考試的時候,一
定要抱著「今年必中」的決心,如果心中想的是明年再試試看,恐怕真要
等到明年。進步言之,訂立目標最好訂的高一點,像是「99年雙榜」。因
為射不到太陽,還有可能射到月亮。如果一開始只想射中月亮,最後可能
什麼都沒有。除此之外,可以將「目標視覺化」,比如用A4紙列印「99年
雙榜」貼在廁所前,每天經過一定會看到XD

2、客觀
(1)宇法教材
            當初會辭去工作,是因為相信跟著這套教材走,拼命努力我就能考上
。李老師的函授都是從最基本的觀念出發,讓學生融會貫通。所以碰到不
會的題目,還可以從基本觀念推導出來。這套教材我認為五星級的是民法
、民訴、強執、行政法,商事法也有四星級的水準,但刑事法系列就沒有
若此物超所值的感受。在這邊就不打廣告,用了你就知道。

(2)答題技巧
這邊我寫得特別多,因為很用功沒有答題技巧不易考上,不用功卻有答題
技巧就有可能摸上邊。

A.   記住文型
         參考東大特訓班小論文的寫法寫成:
         論者或謂……(這邊寫你不同意的意見),惟本文以為……(寫你認
為的意見,可參酌學說與個人見解),理由在於a.b.c……。
         這樣答題的好處,在不會寫成像是補習班一樣。而且正反意見都顧到,
平均下來可以拿到最多分數。

B.   碰到不會的問題怎麼辦?
考試不可能每題都會,一定有不會答的題目。這個時候一個很好的方法,
就是套用法律的解釋方法,讓你的答案與眾不同。而最常用的,就是文義
解釋與目的解釋。
            例如以民法第184條1項前段,是否包括「債權」為例。套用前面小論
文的寫法,就可寫成:論者或謂按184條1項前段文義解釋,並未限制僅絕
對權方得提起,故債權亦得為其標的。惟本文以為按目的解釋,債權不具
對外公式方法,為適度減輕加害人責任,且維護自由市場競爭,應認債權
非184條1項前段之客體。這樣寫起來就是很漂亮的答案,可以讓分數與他
人有所差距。有人問法律條文這麼多,怎麼可能知道每條的立法目的是什
麼?這時候就要善用假設法。假設你是立法者,立這條法律的目的是什麼
,推敲為什麼要這樣立法,就寫的出來。

C.   涵攝方式
         參考鄭逸哲老師的答題法,答題均可寫成兩階段:
         1.   依法律條文或原理原則      
         2.   直接涵攝,   這樣的寫法,可以又快又清楚。以要涵攝行政處分為
                  例,可寫成:

依行政程序法92I,   今A機關為行政機關,按所得稅法(公法事件)對人民
為課稅處分(生法律效果),該課稅處分為行政機關單方決定(單方性)
,且對象特定為B人民(個別性)。這樣就很清楚的,把所有行政處分五個
要件涵攝進去。

D.邏輯一貫
            這是很多剛開始學習答題的人,會犯的錯誤。也就是大前提寫A,但
小前提的B事實與A沒有「任何關係」。但自己要發現有點困難,建議給熟
識的學長姐改題,才容易發現錯誤。

E.條文引用精確
            現在律師司法官考試均有附條文,條文款項的引用精確就變的非常重
要。假設一題因為引用不精確和別人差兩分,一科就差8分,7科就差   56
分。在律師考試這種割喉戰,少一分都有可能因此落榜。所以郭台銘才會
說,上帝存在於細微處。舉例而言,訴願法第4條訴願管轄機關,每款的
理由均不同,引用時務必寫出是第4條第幾款。又如民法第227條第1項和
第2項,兩者不同,前者為瑕疵損害,後者為瑕疵結果損害。都是不一樣
的東西,答題時務必小心再小心,只能透過平常不斷的練習,達到精確的
程度。

F.答題加上立法論檢討
            規範論在法律學習亦屬重要,若對某個問題瞭解特別深刻,可以在答
題末加上一小標,寫立法論上的檢討(例如4.   檢討)。這樣的好處,是
讓改題老師知道你對這個問題瞭解特別深,以和其他考生有所不同。
            例如今年強執考到大陸地區民事判決的執行,我知道現行法規是認為
有執行力但沒有既判力。我就寫了檢討,說大陸已認為我國判決有既判力
,在兩岸交流日趨頻繁之際,為促進兩岸經貿往來,且中國法院已花相當
精力時間為判決,或可於立法時考慮承認大陸民事判決的既判力。

(3)讀書會
            我們讀書會5中4,可謂成效斐然。很感謝這群戰友陪我打了這場仗,
以下把進行方式和大家分享。
            國考讀書會大約三月開始,進行方式可略分為
            a.考古題
            b.實務見解
            c.文章整理。

就a.
考古題部分,剛開始我們每個禮拜實際寫四題(真的動手寫),依照考試
科目輪流分配題目。沒有找學長姐幫忙帶,不過負責該題者要回答大家所
有問題。所有科目進行兩回後,開始「大綱式」寫法,即每禮拜可能寫20
題,但只列出大綱。訓練考試時候下大小標題的能力。

就b.
實務見解,我們是看台灣法學雜誌老師們選出的實務,我覺得很有幫助。
理由在於法律的學習應由實然到應然,如果連實際上怎麼做都不知道,光
談理論或理想如何如何,不是正確的學習順序。(另外公法實務見解我們
都沒看XD)

就c.
文章整理,說實話我覺得實益不大。除了公司法會出題的老師外,投資報
酬率甚低。沒時間可以不用看文章,碰到不會的題目以基本觀念推導出答
案即可。

(4)筆記
            如果你是全職考生時間充裕,我建議每科都作自己的筆記。理由在於
同wildsome大所言,筆記就像是小叮噹的時空膠囊,雖然記的東西都忘光
光,翻翻筆記又都回來了。
            筆記的作法,我是用自黏貼貼在大六法上,例如行政程序法92I行政
處分,我就會把行政處分的五個構成要件、相關的考點、相關爭議問題貼
起來(例如交通號誌的法律性質),之後考試就只看自己的筆記。
            做筆記的缺點是做起來龜速,但優點是複習神速。而且把東西都黏在
法條上,考試時想到該條,就能反射性想出該條構成要件、相關爭議,與
法律效果。考試時分秒必爭,筆記就是我的倚天劍,屠龍刀。
            但是要強調的是,筆記並非考上必要條件。沒時間作筆記但還是考上
的人,比比皆是。我的作法只是供大家參考而已。

(5)記憶的形成原則:少量多次
            腦神經學家比較過,由兩群人記憶一組英文。第一組人花三十分鐘認
真背單字,後一組人將三十分鐘拆三次,每次花十分鐘背誦單字。專家發
現不管多少次實驗,後者的記憶效果均較佳。理由就在記憶形成原則:少
量多次。
            套用在法律的學習上,首先是「咒語型」的釋字字號,我會用自黏貼
貼在門口,每經過就覆誦一遍(例如信賴保護原則是525   589   605),然後
每天讀的東西,在睡前花二三十分鐘回想今天讀的內容,有時候睡覺都會
夢到幽^^。

(6)時間掌握
國家考試最佳得分策略,我想是按照時間分配。即每科每題都用三十分鐘
,先花5分鐘審題,再花24分鐘寫答案,最後1分鐘檢查有無錯字。這樣的
好處是,每科得分可以最大化,無形中勝過不少人。因為一科要從0分到12
分比較容易,要由12分到18分困難。與其多花10分鐘寫一題,不如每題花
相同時間好好回答。

3.各科準備法
            除了少數幾科外,我都是用宇法教材,方法都是製作筆記黏在大六法
上。因為無從比較他補習班,所以只說出我使用的心得。

(1)民法
            教材:宇法民法☆☆☆☆☆
            李師這科教的沒話說,從基本觀念帶到進階概念,為我打下民法基礎。
民法我認為請求權基礎的檢討要熟練,即王師契類無物不侵其的檢討。另
外債各瑕疵擔保責任,尤其是買賣和承攬要熟悉。96年第8次決議仍有出
題的可能。

(2)民訴
            教材:宇法民訴☆☆☆☆☆
            超讚。應該是市面上最詳盡的民訴教材。

(3)刑法刑訴
            這兩科我讀的不好,只是因為答題技巧可以,所以能掌握基本盤。不
敢和大家分享我怎麼準備的,但我覺得林俊益老師的書對掌握實務見解很
有幫助。

(5)行政法
            教材:宇法行政法☆☆☆☆☆
李師這科教的很棒,對我研究所與國考很有幫助。另外行政法問到救濟,
有一套公式可以使用(注意條號引用要精確):

A.訴願部分:
例如「某甲得依訴願法第一條第一項、第四條第四款、第十四條第一項、
第五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該處分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繕具訴願書
經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向台北市政府提起撤銷訴願。

B.行政訴訟部分:
依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訴願決定書
送達後二個月之不變期間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求為撤銷該
違法之行政處分。不服得依同法第238條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6)憲法
            教材:保成黃姓老師☆☆☆☆
黃師憲法也教的很詳細。說實話我覺得憲法投資報酬率很低,我做了滿滿
的筆記和憲法釋字整理,但考的方向和我準備南轅北轍。今年律師憲法甚
至用不到憲法解題架構(不過還是拿了51XD),沒有時間建議考生不要花
太多時間在本科。

(7)商事法
            我只有保險是買廖毅,其他是用宇法教材。公司法要注意月旦法學教
室文章的掌握,其他各科我就是乖乖聽函授做筆記,紮實功夫做好分數自
然會來。

(8)強執
            教材:宇法強執☆☆☆☆☆
            強執這科很重視實務見解的掌握,例如今年出了一題大陸民事判決的
執行,剛好我們讀書會在整理實務見解時有看到。由此可見實務見解掌握
的重要性。當然基本觀念也要很熟,不然光看實務見解也沒用。

(9)國私
            教材:宇法國私☆☆☆
            這科我覺得李師教的還好。我後來國私能拉上來是因為,讀書會有個
人國私很強。我每次討論都可以從他那偷學幾招,程度慢慢就上來XD。

4、結語
            有朋友問我準備國考碰到低潮怎麼辦?我自己以前讀不下書,就不讀
了。因為與其坐在書桌前發呆,我會去打個電動一天(信長野望革新!!)
,然後睡前都會懺悔,更,明天不能再這樣,然後忍痛把記錄檔刪掉(所以
沒破過),這種循環我過了一年半……。
            我覺得律師資格像是一把鑰匙,拿著他不會榮華富貴,但可以藉此打開
隱藏寶箱(只要你找的到)。不管看這篇文章的朋友心境如何,送給大家我
喜歡的一句話—放棄的人,是不知道成功離自己有多近。苦讀,不會背叛你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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