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小小疑問...請問老師
發表人 小羊  

發表日期

1/22/2010 1:55:50 AM
發表內容 李老師
請問行政法課程裡,提到公權力委託行使,委託需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講義裡都是寫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但第2項似乎是提到資訊揭露部分,是不是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比較合適啊??還是我自己還得不夠了解呢?小小疑問~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1/22/2010 1:52:36 PM的回覆:

請問行政法課程裡,提到公權力委託行使,委託需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講義裡都是寫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但第2項似乎是提到資訊揭露部分,是不是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比較合適啊??
---------------------------------------------------------------------------------
第1項用「得」,第2項用「應」,相較而言,第2項更能宣示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
得依法律為之,那是否意謂亦得依契約為之?


第2項:應限於有法律始得公權力委託行使,而且不能黑箱作業。







回覆 小羊 在1/23/2010 11:43:22 PM的回覆:

原來如此,謝謝老師!!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