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當法官和檢察官很爽
發表人 初心者  

發表日期

2/19/2010 4:30:46 PM
發表內容 如果當司法官不爽,誰會去當?
因為名氣高、地位高、薪水高,又是機關內的老大
出去走在路上很搖擺
親戚朋友面前有面子
很多人巴結你

你說當司法官不爽嗎?
別一直說工作有多多
還不是凹書記官、事務官、法助去做
考上就是大爺啦!
回覆 然後呢? 在2/19/2010 4:33:40 PM的回覆:
重點是....要考上司法官才能當!
回覆 人格修養 在2/19/2010 4:38:03 PM的回覆:
人格修養才是最重要的

倘若一個很會   

北北北
月月月

心裡變態的人考上

那還得了啊>"<
回覆 國民黨不用負責嗎 在2/19/2010 4:42:25 PM的回覆:
倘若一個很會         

北北北
月月月

心裡變態的人考上
===============================

二年前就有一個法官威脅強暴女證人
回覆 簡直是月經文 在2/19/2010 8:28:28 PM的回覆:
大家不覺得每隔一陣子板上就會出現這種文章嗎?像這樣的考生真可憐,唸書唸到七竅生煙了
回覆 HH 在2/19/2010 9:47:27 PM的回覆:
同上,也又是一位只會出一張嘴,吃不到在幻想的井底之蛙
快去補習唸書吧,可憐蟲~~~
回覆 唸書唸到頭殼壞了嗎 在2/19/2010 10:07:32 PM的回覆:
好高騖遠的人(例如原po),有錄事可當就要偷笑了,還司法官呢,下輩子吧。
回覆 在2/19/2010 11:34:52 PM的回覆:
好像每年都有想考司事官、執行官的人,一直發文勸別人考司法官比較好
回覆 初心者 在2/19/2010 11:53:24 PM的回覆:
怎樣?寫寫看法不行嗎?自以為是的人,總有人說自己的理想抱負是考司法官,其實壓根底就是想爽不是嗎?被拆穿就只會說因為沒考上或考不上或說勸退,難道說出你們這些可悲的人考司法官的內心慾望有什麼不對?
你敢說你考司法官是為了服務人民?替人民申冤?根本是為了自己的自私慾望不是嗎?最討厭你們這些人表現出自己多高尚?否則你們為何考司法官?說啊...反正你們也考不上,我也沒說我要考司法官。
我還是要說所有在考司法官或當司法官的人都是想爽及耍威風沒有人真正在認真做事,只不過是想光耀祖宗、跟親友炫耀不是嗎?
回覆 太好笑了 在2/20/2010 12:41:44 AM的回覆:
唷,咱們高尚的原po   ,你現在從事什麼職業呢,說來聽聽吧,
該不會是家裡蹲吧,呵呵。
回覆 路過 在2/20/2010 12:42:23 AM的回覆:
你憑什麼說考上的人都是像你想的那樣沒在認真做事?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
回覆 tyoukensen 在2/20/2010 1:02:18 AM的回覆:
ㄧ樣米養百種人,每個人的思考模式、慾望、追求的人生都不一樣,你說的只是其中ㄧ種想考司法官的類型,並非全部,有人只是因為法律系畢業,不考司法官,也不知道要幹嘛,就去考了,也有人因為小時候家人不懂法律被欺負,基於保護家人的情感,努力研讀法律,也就去考了,也有人看完HERO覺得木村鬥逃災超帥,立志要當檢察官,就來考了,人是不會有標準模式的,趕快去唸書卡實在吧,戰友們。
回覆 初心者 在2/20/2010 1:13:13 AM的回覆:
除了tyoukensen說法我可以接受,或許我看到的人都是裝高尚的,我的說法只是其中一種說法,不代表全部類型。
至於路過的那位樓友,我哪裡寫過司法官做事不認真?你有看到我寫了嗎?
我的確一直認為考司法官去當司法官的人真的很爽啊!考上了就是威風的時候不是嗎?因為我看過也親身經歷過,寫寫自己的看法不行嗎?
是啦!你們考上都是正義使者啦!最好考上不要魚肉鄉民啦!欺壓下屬或整天巴結權貴。

但總歸來說當司法官可威風的很不是嗎?這也是大家一直擠破頭想去考的主因之一(其他原因,如tyoukensen   所說類型不同而異)
回覆 太好笑了 在2/20/2010 9:22:34 AM的回覆:
我還是要說所有在考司法官或當司法官的人「都是」想爽及耍威風沒有人真正在認真做事,「只不過」是想光耀祖宗、跟親友炫耀不是嗎?
---------------------------------------------------------------------------
但總歸來說當司法官可威風的很不是嗎?這也是大家一直擠破頭想去考的「主因之一」(其他原因,如tyoukensen         所說類型不同而異)
-------------------------------------------------------------------------
你的說法前後矛盾,難怪考不上。你到底在哪兒高就啊。
回覆 太好笑了 在2/20/2010 9:27:13 AM的回覆:
至於路過的那位樓友,我哪裡寫過司法官做事不認真?你有看到我寫了嗎?
------------------------------------------------------------------------------
我還是要說所有在考司法官或當司法官的人「都是」想爽及耍威風『沒有人真正在認真做事』,「只不過」是想光耀祖宗、跟親友炫耀不是嗎?

---------------------------------------------------------------------------------
---------------------------------------------------------------------------------
我現在看到你寫了,呵呵。
回覆 太好笑了 在2/20/2010 9:57:21 AM的回覆:

除了tyoukensen說法我可以接受,或許我看到的人都是裝高尚的,我的說法只是其中一種說法,不代表全部類型。


我的確一直認為考司法官去當司法官的人真的很爽啊!考上了就是威風的時候不是嗎?因為我看過也親身經歷過,寫寫自己的看法不行嗎?
-----------------------------------------------------------------------------
你承認自己看到的是片面的,卻罵了所有的人,這不是以偏概全嗎?你可以寫寫自己的看法啦,但這種「偏見」還是少發表的好,免得人家以為讀法律的人性格乖僻、滿嘴酸話。
回覆 再路過 在2/20/2010 1:20:09 PM的回覆:
我還是要說「所有」在「考」司法官「或當」司法官的人「都是」想爽及耍威風「沒有人」真正在認真做事,只不過是想光耀祖宗、跟親友炫耀不是嗎?

***************************************
我還以為我眼殘了,你確實說過不是嗎!自己說了什麼自己先搞清楚再來指責別人,一整各怒,你管別人居於什麼理由來考試?說穿了關你屁事?人家縱然像你講的這樣又如何?人家考的上是人家的本事
回覆 初心者 在2/20/2010 5:15:48 PM的回覆:
原來是這篇我講過,真的很對不起,可能當時怒氣寫的,反正挑文字及挑自己想看、想罵的文字都是法律人最行的不是嗎?難怪輸給我們這些外科系的人,多少外科系的人都考上了。
覺得我說的沒道理就不要看不要回,還挑語病勒!別人考司法官的原因不關我的事,那我怎麼寫又關你什麼事,只會笑,就會考上了喔!只會將別人寫的文字放大看,就會考上了嗎?還是你也是覺得自己考上就是那種喜歡到處炫耀自己是司法官或者喜歡以官架子欺負百姓呢?才會那邊生氣呢?
我知道沒修到學分不能考,但是聽了很多法律系學生或者老師上課在講法官、檢察官如何辦案等及有人考上馬上跟自己的同學很陌生甚至拋棄情侶都有。不得不讓我覺得當司法官真的很爽,爽到自己是天自己是神一樣,好像當了司法官後就是老大,所有人要捧著他一樣,因此才有感觸------當司法官真的很爽。
考上是本事,這種本事要造福百姓才是值得稱讚的本事,而不是拿來壓制別人的武器。何況老師及學長都說過考試是比技巧不是比法律學術涵養或者法律道德高不高,只是技巧好、運氣好考上了,就像有些人運氣好中樂透一樣,我們沒中的只能羨慕,但是代表中樂透那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嗎?不全然是吧?
相同的考上司法官就代表是好人嗎?或許慾望、惡性比一般人還多,只是很幸運的考上啦!
不管你是路人還是太好笑,衷心祝你們考上,考上後我們大家會用放大鏡看你們每個行為,因為身為司法官要以德、以正服人,別覺得大家是找麻煩。

回覆 事實上 在2/20/2010 5:25:11 PM的回覆:
有許多人真的是抱持要為民申冤的理念
不過現實很殘忍
這樣的人並非每個都能考上司法官
因為他們太善良太為別人著想了
會為了分擔家裡經濟而找份工作安份賺錢
會為了對得起一份薪水而耗費心力在工作上
會為了同事的哀號而幫別人做事
會為了好多好多理由而犧牲自己的時間心力
以致於最後      他們即使真心想要為民申冤
但永遠都爬不上那個有權力可以為民申冤的位子
這就是現實   

善良正值的人容易被心軟所牽絆
心狠手辣的人容易踩著別人肩膀往上爬

所以結論永遠是      
即使有高尚的理念   
也必須等考上之後才能實現
回覆 變天了 在2/20/2010 5:34:06 PM的回覆:
漢堡、薯條「禁」入 電影院遭批硬拗
   更新日期:2010/02/19   13:31   楊茜雯   
   
還記得新聞局2月初才公告   ,除了會產生異味的食物,電影院不能禁止民眾攜帶外食,但卻民眾申訴,帶著速漢堡、薯條入場,卻被電影院拒於門外,包括連鎖的威秀影城、新光影城和喜滿客,貼出公告,把漢堡、薯條列入味道濃郁的食物,民眾痛批規定不合理,消保官卻說只要業者有公告就不違法,讓消基會火大,不排除發動民眾聯合抵制這些電影院。


躲避寒流,很多民眾窩進電影院,一大早就大排長龍。影城人員:「位子,這排的7、8、9,3位。」

午餐還沒吃,爸爸、媽媽帶著帶著漢堡、薯條進場,卻有民眾因此被拒於門外,因為影城理直氣壯貼出公告,把漢堡、炸雞、薯條等速食,和臭豆腐、鹽酥雞、榴槤,並列味道濃郁的食物,禁止入場,沒想到引爆民怨。

民眾:「因為(漢堡、薯條)味道沒有很重,薯條不合理,因為薯條吃蠻方便的。」記者:「沒有什麼味道?」民眾:「沒有什麼味道。」

消保官也親臨現場關切,發現這樣的分類,確實違背常理。消保官邱惠美:「漢堡、薯條應該味道還好吧,如果說,我們發現這個『但書』,這樣的規定,反而限制民眾觀影權益,可能下一步,我們就會考量乾脆明訂。」

影城禁止漢堡、薯條入場,說穿了,就是希望把生意留給自己,看看同樣是中杯可樂,速食店1杯30,影城賣55元,得多付1.8倍,爆米花1包超商賣35元,影城105元,足足貴了3倍。

就是看準了只要事前公告,就不違反消保法,包括了威秀、新光、喜滿客、美麗華大直影城,通通禁止漢堡、薯條,另外國賓戲院3月1日開始,帶外食還要加收50元清潔費,明顯知法犯法;影城的聯合行為,消基會不排除要發動抵制行為,要這些電影院沒有生意可做。
-----------------------

看個電影~雞雞歪歪、歪歪雞雞的

連這個也可以吵半天
回覆 初心者 在2/20/2010 5:39:54 PM的回覆:
樓上的寫的很好。
我當天會寫下這篇文章是有原因的,因為生氣,寫的文字欠缺周詳,導致一些筆戰,這暫且不說。
我能深刻瞭解您說的,在法律界,以我目前所知應該是司法官是最受尊榮的職位了,但是考試制度的關係,運氣真的很重要,我身邊的學長姐有幾個實力超強且也有所謂高尚理念,但是與司法官無緣,確有聽到甚至真的看到有人可以說是小人一個甚至你相信有人還會去酒店嗎(這對一般人是可以,對司法官應該不行),卻前年、去年陸續考上司法官,且考上後甩另一半或目中無人講話口氣很大都來了。
您應該是前輩,祝您今年考上,能當司法界好榜樣。加油^_^
回覆 在2/20/2010 6:21:11 PM的回覆:
你身邊或許有這種○○XX的傢伙,不過你可以期許自己不要變成這樣的人,而不是發表這種文章,唸書很苦悶很令人發轟沒錯,但這是選擇考試的必要之惡,修身養性也很重要,否則即使你考上了也可能變成你現在所批判的德性
回覆 tyoukensen 在2/20/2010 10:15:58 PM的回覆:
那就化悲憤為力量吧,要唸到滾瓜爛熟才行,既然知道考試技巧很重要,就練到出神入化吧,江湖也就是一點訣,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前提是要放下ㄧ切,只專注於ㄧ點,就是讀書,還有增強釣魚的能力,無關於考試的事(例如你發的這篇文所敘述的內容)都不該在注意力範圍之內,只要在那一點才可以,至於運氣,當然也是要素之一,既然沒辦法掌握,就靠實力補過來吧,共勉之。
回覆 @@@ 在2/21/2010 3:17:24 PM的回覆:
引了又怎樣啊?????漏了有這麼嚴重嗎?????
最高的法官真嚴格啊!!!!當法官有什麼好????吹毛求疵
********************************************
87台上3234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0條所謂變更法條,係指罪名之變更。本件檢察官係以懲治盜匪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之強盜既遂罪起訴,原審審理結果認係犯同條第2項之強盜未遂罪,因其罪名同為「強盜」,僅行為態樣有既遂、未遂之分,即無庸引刑事訴訟法第300條變更檢察官起訴之法條,乃原判決竟引用刑事訴訟法第300條變更檢察官起訴法條,容有可議。

****************************************************
88台上1130判決:判決主文僅記載「甲、乙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漏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與罪刑法定主義之本旨不符

86台上6370判決:刑法第213條規定之犯罪構成要件,其犯罪主體須為公務員,故本罪係因身分而成立,公務員之身分與罪名有關,原審既依該條論處被告罪刑,乃於判決主文內未記載被告為「公務員」,自有違誤
回覆 女生真好~不用當兵, 在2/21/2010 7:39:03 PM的回覆:
國考陸續取消性別限制   女性撐起半邊天
   更新日期:2010/02/19   11:56   
鐵飯碗難捧系列(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9日電)近年女性在各項公職考試表現亮眼,過去外交領事、調查人員特考等,都有限制性別;陸續取消性別限制後,女性錄取率大幅提升,甚至超越男性,頗有女性撐起半邊天的態勢。


  考試院在2005年公布「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也成立「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隨後,考選部逐步取消多項國家考試性別限制,希望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7條的禁止性別歧視條款,「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不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同時也規定「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近幾年,逐步取消性別限制的特考,包括外交領事人員特考、關務特考、海巡特考、調查人員特考以及司法特考中的法警類科。目前剩下基層警察特考、國安、司法3類考試,用人機關仍有報名或是錄取比例等性別限制。


據考選部資料,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特考從2006年開始,不再對錄取性別設限。2007年首度出現女多於男,當時女性錄取人數為48人,男性錄取人數為46人。2009年男女錄取性別比例更大幅拉大,男性錄取41人占41.84%,女性錄取57人占58.16%。


考選部指出,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原本對女性錄取人數比例有限制,造成女性應考人間競爭激烈,引發立法委員抨擊。外交部從1996年起全面取消性別限制,而外交領事人員女性平均錄取率,也從過去的   14%,大幅提升到2009年的48%。990219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