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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教老師土地法34條之1的問題
發表人 努力讀民法  

發表日期

3/5/2010 10:38:20 AM
發表內容 請問老師一個比較細的問題
但是一直想不通
土地法34條之1第1項及第2項分別規定優先承買權及書面通知他共有人的制度

那究竟"所有權移轉時點"是在何時阿?如果照法理上推論,似乎是通知後才移轉比較合理,但是找不到相關實務見解,請教老師一下,我的想法對嗎?
回覆 kii 在3/5/2010 11:29:30 AM的回覆:
請問法條的第一項有提到優先承買權嗎?
回覆
李俊德 在3/5/2010 1:30:44 PM的回覆:

那究竟"所有權移轉時點"是在何時阿?如果照法理上推論,似乎是通知後才移轉比較合理,但是找不到相關實務見解,請教老師一下,我的想法對嗎?
--------------------------------------------------------------------------------
時點?很奇怪的問題

正常:當然是看通知的結果而定

共有人要買,移轉給共有人

共有人不買,移轉給原買受人


非正常:出賣人違反通知義務

沒有通知共有人就直接移轉給買受人



回覆 努力讀民法 在3/5/2010 1:31:41 PM的回覆:
不好意思
第一項應該是多數決
謝謝k大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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