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契約約定?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3/17/2010 5:56:15 PM
發表內容
契約???什麼意思???

法界人士表示,到酒店找小姐陪酒作樂,除非約了特定小姐,雙方有「契約」或「默契」存在,這時若有較親密行為,才不至於構成性騷擾。
--------------------------------------------------------------------------
--------------------------------------------------------------------------




上酒店亂摸   被告性騷擾
   更新日期:2010/03/17   04:11   
   
〔記者胡健森、楊宜敏/宜蘭報導〕酒客自認花錢就是大爺,見到酒店女服務生頗具姿色,竟伸出鹹豬手上下其手,但女子自認並非坐檯小姐,怒控性騷擾,酒客吃上官司。


楊姓男子去年12月某日下午3點多,前往三星鄉某聯誼社,疑似前一攤喝得太HIGH,看到端酒菜的女服務生,竟伸手撫摸對方胸部及私處,還掀裙子;女子認為受到性騷擾,憤而報案,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當地派出所員警說,楊姓男子當時疑似喝醉酒,欲強行把女服務生帶出場,雙方起了糾紛,事後調解因和解金額談不攏,才會被告上法院,楊男還宣稱遭人群毆受傷。


沒「契約」   照樣摸不得


法界人士表示,到酒店找小姐陪酒作樂,除非約了特定小姐,雙方有「契約」或「默契」存在,這時若有較親密行為,才不至於構成性騷擾。
回覆 前客 在3/17/2010 8:37:17 PM的回覆:
個人看法:
契約無效--民72
應為默示同意始得阻卻違法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