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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 台大研究所99行政法第一題 | |||||||||||||||||||||||||||||
發表人 | 公法不簡單 |
發表日期 |
6/8/2010 8:54:29 AM | |||||||||||||||||||||||||||
發表內容 | 題目是這樣的: 起造人甲向乙第方形政機關申請建築執照,乙機關依建築法規定核發甲建造執照之後發現,該建築地點緊鄰總統官邸,若依原核准之許可內容興建,將會影響總統官邸之安全維護。試問: 1.乙得否將原核發之建造執照予以撤銷或廢止? 2.乙機關得否與甲締結行政契約以取代原已核發之建造執照? 3乙如果令甲暫時停工興建,甲依法得否提起行政救濟?如何救濟? 想請問老師,第一小題是否僅為行程法123+126(這樣好像太簡單?) 第二小題不太懂他想要問的意思。是指以締結行政契約來代替廢止原核發的建造執照嗎?如果是,該用哪種契約阿? 第三小題的命甲暫時暫停興建,可以算是一種行政處分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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