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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出獄後打死證人 男被判無期
發表人 台灣的破司法  

發表日期

6/21/2010 12:01:10 PM
發表內容 高雄縣一名蘇姓男子,因為不滿鄰居68歲老翁,七年前在法庭上指控他是流氓,因而在出獄後,拿棍棒追打老翁,將他在老翁住家對面的超商給活活打死,而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盼蘇姓男子無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


今年二月九號,68歲老翁遭到鄰居蘇姓男子,持棍棒追打進住家對面的超商,可以看到,嫌犯是一棒打的比一棒重,口中還念念有詞,說要「打死你」,完全不顧一旁店員的制止,蘇姓男子下手怎麼會如此凶殘,原因就在2003年,蘇文進因為流氓行為被送治安法庭時,68歲老翁是當庭作證,導致蘇文進被裁定移送感訓3年,也因此埋下了活活打死人的動機。


談起嫌犯,鄰居態度轉為低調,但私下表示,蘇姓嫌犯根本是地方惡霸,囂張行徑,讓他們敢怒不敢言,而蘇文進是遭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嫌判處無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不過,對受害家屬來說,家人行公民義務,出庭作證,下場卻是被活活打死,不管凶嫌被判處的刑責有多重,對他們而言,這個無法挽救的悲劇,恐怕還是難以承受的傷痛。(
回覆 死的是台灣司法 在6/21/2010 12:06:46 PM的回覆:
如果被打死的是司法官,那被告鐵定從偵查庭到三審一路死刑。
回覆 該歸咎誰都分不清楚嗎 在6/21/2010 1:38:27 PM的回覆:
有問題的是那個流氓吧

而你的文   卻看起來像是   把所有責任都歸咎在台灣的破司法..



司法不是不能罵   不是不能批評   不過   像你這樣罵..

那就跟是不是臺灣的司法無關

因為全宇宙的司法   應該都可能造成這樣的結果
回覆 該不該判死刑呢? 在6/21/2010 2:56:03 PM的回覆:
該不該判死刑呢?
回覆 qqq 在6/21/2010 4:49:10 PM的回覆:
這種爛咖,地方的流氓,當初若判死刑早就葛屁了哪還輪得到殺人報復,亂世用重典...不對,應該是說對垃圾人渣用重典一點都沒錯
回覆 qqq 在6/21/2010 4:49:14 PM的回覆:
這種爛咖,地方的流氓,當初若判死刑早就葛屁了哪還輪得到殺人報復,亂世用重典...不對,應該是說對垃圾人渣用重典一點都沒錯
回覆 請「人權鬥士」站出來 在6/21/2010 5:17:29 PM的回覆:
被害者的人權在那裡?被害者家屬的人權在那裡?
回覆 阿彌陀佛 在6/21/2010 6:03:54 PM的回覆:
樓上的施主,這時候要請費死聯盟出來說說話
回覆 不是破司法,而是破獄 在6/21/2010 6:24:38 PM的回覆:
不曉得是人性本惡,還是台灣的獄政夠破,監所管理員的貪瀆情形是無人不知的,受刑人越關越大尾,再犯率高到不行,唉!台灣的獄政有夠破......
回覆 死廢死如何 在6/21/2010 7:49:45 PM的回覆:
因為壞人不能死
只好任由好人死

廢死也製死

利害
回覆 ... 在6/22/2010 1:30:54 AM的回覆:
2樓的

除了你之外,其他的回文者都知道原po引述此新聞所欲批評的重點在於:

1.證人的安危是司法的責任。

2.證人慘死在替司法伸張正義,而法官只判殘忍的流氓累犯無期!

3.結論:所以罵它破司法


你說:「有問題的是那個流氓」???   唉~廢話是不需要討論的,懂嗎!

回覆 ddd 在6/22/2010 9:35:45 AM的回覆:
會被打死是意料中的。
新聞曾說,證人在被告放出來以後,就挖苦被告,說被告再怎麼兇還是不是要被關,你放出來又能對我如何之類的。
類似這種證人刺激被告的情事,如果被告被判死刑,那還真是可憐。
回覆 總之沒犯罪的可死 在6/22/2010 9:50:29 AM的回覆:
所以這證人活該?

所以這被告有正當性殺人?

所以這被告不該死   該死的是那證人?


這什麼思維      讓人十分好奇!
回覆 ddd 在6/22/2010 10:00:42 AM的回覆:
太自信,就要承擔下場。
今天如果是證人路過就被殺,那真的是很兇殘。
今天是被告出獄後知道要收斂,沒那麼囂張了,反倒是證人囂張到挖苦被告,這能都怪被告嗎?
一個人無聊到去逗眼鏡蛇,被蛇咬了要怪誰?
回覆 ddd 在6/22/2010 10:20:30 AM的回覆:
蘇文進對蘇雲靈一直懷恨在心,今年2月9日深夜10時許,他在海產店喝完酒,走回住家附近找人打麻將,在村內「大普購物中心」對面窄巷遇到蘇雲靈,蘇文進想起7年前的往事,勃然大怒,指著蘇雲靈怒罵三字經,兩人發生口角。
==============================================
其實真相是什麼也只能看判決書。
將這種惡性的人永遠關起來也算是正義。
遇到流氓,就算自己正氣凜然,也得識時務。命只有一條。
回覆 ... 在6/22/2010 2:50:30 PM的回覆:
我們就算不敢與歹人正面衝突,至少對有正義感的人(哪怕只是憨膽)遇害,都該感到忿怒。

現在的人大多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自己無膽,也不准別人有正義感。竟然說什麼:流氓也很可憐

積非成是到這種地步!真可悲



回覆 正義? 在6/23/2010 8:11:32 AM的回覆:
有正義感   是很好...   

不過   
有正義感   很簡單
同仇敵慨   群情激昂   很簡單
說人家法官在個案裡
只判無期沒判個死刑   
就是什麼臺灣的破司法或   司法已死   也實在很簡單   


說   誰不會
罵   誰不會
(看樓上就知道   隨便誰都會罵   又如何?)

我只是覺得   這種判刑問題   
每個人確實都可以出張嘴罵說什麼判太重判太輕..   
但牽拖到整個臺灣的司法怎樣怎樣   就實在有點太煽情太不像法律人...      

何況,   真的判了死刑   就符合正義嗎?   就不可悲?

還有   你怎麼知道你嘴巴上打著正義的旗幟?   
你所代表的就是「正義」?
回覆 ... 在6/24/2010 9:15:01 AM的回覆:
>>新聞曾說,證人在被告放出來以後,就挖苦被告,說被告再
>>怎麼兇還是不是要被關,你放出來又能對我如何之類的。\

奇怪念法律的竟然不知道一個最簡單的道理

「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換句話說,犯人要怎麼講死者生前激怒他、挑唆他,都由他說。
回覆 用動育法還是動保法保 在6/24/2010 1:40:53 PM的回覆:
人是眼睛蛇還是動物???

邏輯真怪



讓無犯罪者枉死
這就是正義???

邏輯更怪
回覆 ←BB 在6/25/2010 9:43:57 AM的回覆:
還真好玩。
被害人可能早就想死,被告只是被利用的工具?
兩人串通上演殺與被殺的意外保險金戲碼,鋪梗鋪很久了?
殺人的被告不一定真的就是壞蛋。大家要切記。
回覆 該死的不該死 不該死 在6/25/2010 11:56:51 AM的回覆:
但若殺人的被告真是壞人
那還不讓他死
有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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