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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考試是否該限制已經考試及格者再次報考?
發表人 LP  

發表日期

10/11/2010 5:06:59 PM
發表內容 現因各大補習班與大律師事務所應聘前幾名之合格者!   
故往年已經合格者,幾乎重複報考,而律師錄取方式卻是以到考人數的前8%為錄取標準!   
而有重複上榜之虞,且浪費考試成本與人力!   
雖考試權屬憲法基本權,但其原始目的既已達到(取得律師資格),是否應加以限制?   
以避免每年錄取之人中4%為前年重複上榜者,影響他考生取得資格之權利!   
或以其錄取不佔額度(8%)加以限制   

各位認為呢?
回覆 路人甲 在10/11/2010 5:35:09 PM的回覆:
我個人覺得,已經考上律師的人,不應該為了名次再次報考,
畢竟你已經考上,不應該為了名次而擠掉其他人的名額,
否則對邊緣考生而言又是再來一年。
回覆 很難 在10/11/2010 5:51:13 PM的回覆:
問題是沒有辦法限制他們考試的權利吧!除非修改考試法規之類,而且作業面來講,考選部也要有一套機制,篩掉他們的報名資格
回覆 除非誘因不再 在10/11/2010 9:32:12 PM的回覆:
「大律師事務所應聘前幾名之合格者!」
===================

只要是這種事情沒有改變,律師重複報考的事情就會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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