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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 法律人的法律人生 | |||||||||||||||||||||||||||||
發表人 | 我思故我在 |
發表日期 |
10/31/2010 12:20:18 PM | |||||||||||||||||||||||||||
發表內容 | 法律在早期社會是一門高深莫測的學問,律師和法官都是一般百姓尊重及畏懼的職位,所以前途一片光明。 隨著社會變遷,百姓對法律略懂,新聞媒體開放,過去的一些司法黑幕一件一件被挖出來,震驚社會。 仔細想想,大家考司法官真的是為了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嗎?若者是,為何許多人考上了,嘴臉都變了,思想也變了,變的口氣很大,如果司法官真的認真起來,一個月超過80件案子,是沒時間讓司法官去想東想西的,另一個角度看,代表司法官工作是很辛苦的,但是為何司法機關老會傳出只有司法官才是人呢? 未料,您可以看到很多司法官平常悠閒,到了月底或月初趕結案,讓後放長假或者平常搞搞人際公關到處串門子想謀求升官。一些事情該是自己做,交給書記官、事務官、法助處理,換取這麼多時間,這難道是當初當司法官的初衷嗎? 我覺得評鑑制度一直將壞的公布出來,未必正確,我覺得要多公布好的司法官將他們如何辦公辦案的經驗讓大家知道,這樣後輩才能學到好的,否則新科司法官,看的都是壞的事情,看久了也麻痺了,也覺得自己這樣做也沒錯,被抓到再說。 加上有憲法保障,司法官職位難拔,除非有刑事責任,否則其他行為頂多被記過或者警告,根本不痛不癢。 我也建議教授、老師除了教授學問外,也多教一些道德,因為都只教如何考上,許多思想走偏的學生,只想考上,道德、品德蕩然無存,畢竟,考上國考很重要,但是造成社會問題甚至國家問題,這也不好(以上只是建議) 當司法官或律師或其他公職、私人企業、自我創業都很好,只是大家不要互相鄙視,畢竟路是自己走的,沒誰比較優劣,只有不努力、不長進的才是失敗者。謝謝看完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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