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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 「有錢好辦事」 檢察官向被告調頭寸 | |||||||||||||||||||||||||||||
發表人 | loyfoon |
發表日期 |
11/22/2010 4:42:31 PM | |||||||||||||||||||||||||||
發表內容 |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0.11.14 02:47 am 檢調偵辦司法官貪汙案,發現北部有名資深檢察官,竟打電話向女被告「調頭寸」;女被告擔心若不配合,會遭到檢察官藉由案件「整肅」,不得已只好同意籌款。 司法官藉由權勢向被告索取利益,甚至有女色交易。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被控覬覦涉案應召女美色,利用被告怕家人知道她賣淫的心理,威脅發生性關係作為封口條件;更一審認為他踐踏司法官箴,判他七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 據指出,北部某檢察官月薪超過十萬元,但因平日交友廣闊,常入不敷出。今年農曆春節前,他打電話給一名涉及偽造文書案的女被告,聲稱年節將至手頭很緊,需要兩百萬元「週轉」。 女被告聽了嚇一跳,表示兩百萬元不是小數目,她最多能湊到五十萬元,希望檢察官考量她經濟狀況,不要為難。 詎料該檢察官聽聞後,立即以不悅的口吻表示,「過年需要現金」、「有錢好辦事」。女被告擔心若不借錢,案件的結果可能會對她不利,同意盡力找人張羅款項。 檢調調閱通聯紀錄,發現該檢察官與女被告多次聯繫,違反司法官不應與當事人接觸的原則,加上兩人對話內容夾帶暗語,懷疑該檢察官藉勢向被告索賄,已鎖定他近來偵結的案件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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