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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李老師:"民法1145第1項第1款之應繼承人之認定時點"
發表人 湯姆熊  

發表日期

12/8/2010 12:18:44 AM
發表內容 請問李老師:
例如甲及乙為夫妻,生子丙及丁,丙因口角殺甲未遂而被判刑,嗣甲乙出遊出車禍,甲當場死亡,乙送醫救治一個月後死亡,請問:丙對乙有無繼承權(改編自99年預試民法第2題第2小題)?
學生以為有二見解:
1、丙對乙喪失繼承權:
            理由:   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丙故意致應繼承人甲於死,甲雖未死,但受刑之宣告,故丙喪失對乙之繼承權。
2、丙對乙有繼承權:
            理由:甲於乙死亡時並未生存,不符同時存在原則,故甲已非乙之應繼承人,從而丙雖有殺甲未遂而被判刑,但不符民1145條第1項第1款之喪失繼承權事由之規定。
學生以為似以第2說較為可採,因丙殺同順位繼承人甲之行為並無不當使自己之應繼份有增加之可能之情形,亦即無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之制裁理由。
學生以此題請教李老師,請老師撥冗回答,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12/8/2010 1:51:34 AM的回覆:

例如甲及乙為夫妻,生子丙及丁,丙因口角殺甲未遂而被判刑,嗣甲乙出遊出車禍,甲當場死亡,乙送醫救治一個月後死亡,請問:丙對乙有無繼承權(改編自99年預試民法第2題第2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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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喪失對甲之繼承權

丙對乙有繼承權

我不瞭解你為什麼會分二說,甲乙本來就是不同的被繼承人


回覆 湯姆熊 在12/8/2010 1:23:34 PM的回覆:
回覆李老師:
學生會分二說,是因為保成版的擬答裡,寫道因:「甲是乙之應繼承人,故丙殺甲未遂而被判刑符合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故丙對乙喪失繼承權。」但學生以為甲於乙死亡時未存在,依同時存在原則,故甲已非乙之繼承人,從而丙殺甲未遂而被判刑之行為,不符民第1145條第1項第1款中「故意致應繼承人死亡卻未致死而受刑之宣告」之規定。
回覆
李俊德 在12/8/2010 1:42:10 PM的回覆:

故意致應繼承人死亡
------------------------------------------------------
繼承人主觀上要認知而且意欲「應繼承人」死亡.....

簡言之,這個條款係為了不法爭奪「遺產」而來

丙因口角殺甲未遂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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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題意有像丙是為了謀奪乙之遺產而意欲殺害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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