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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司訓所多事之秋?
發表人 ASD  

發表日期

6/27/2012 2:43:43 PM
發表內容 冒名取女學員個資   愛慕男緩訴
   2012年6月27日   下午2:27(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

蔡姓男子今年3月間因愛慕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同班的陳姓女學員,涉嫌以教務組專員名義發電子郵件給全班同學,要求回傳個資。北檢今天偵結,給予緩起訴,但須支付國庫3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出,32歲的蔡男原本為法訓所第52期學員,因追求同期陳姓女學員不成,他在今年3月3日下午5時47分,在法訓所內冒用教務組王姓專員的名義,先申辦電子郵件信箱後,寄發電子郵件給陳女等全班同學,佯稱要辦理旅遊保險,而取得陳女等人回傳電子郵件,內容包括個人行動電話、出生年月日及戶籍地址等資料。蔡男事後向台北地檢署自首。

檢方偵辦期間,蔡男坦承犯案並表示因自覺行為失當,已自動退訓;陳女向檢察官說,如果蔡男不再接觸她及家人,或使用她的個人資料,沒有要提告。

王姓專員則說,蔡男事後有寫道歉信給他,他覺得蔡男是因感情事才這樣做的,他不打算提告,希望可以給蔡男自新的機會。

北檢今天偵結,審酌蔡男經這次教訓應該知道警惕,依偽造文書罪嫌,予以緩起訴1年,須支付國庫新台幣3萬元,且不得直接或間接對陳女或她的家人,有騷擾、拍照及通話等行為。http://tw.news.yahoo.com/冒名取女學員個資-愛慕男緩訴-062710966.html   
回覆 7777 在6/27/2012 2:58:00 PM的回覆:
退訓了,就是當不成官了,也就沒什麼好講的了。
回覆 好白癡喔 在6/27/2012 3:31:30 PM的回覆:
忍到結業不就有通訊錄了
回覆 2K 在6/27/2012 5:15:40 PM的回覆:
足見娃娃法官處事之不圓融
與社會之脫節
思慮之不周
都屬事實
會唸書會考試並不代表適合斷案工作!!
回覆 路人 在6/27/2012 9:28:21 PM的回覆:
好白癡喔   在2012/6/27   下午   03:31:30的回覆:
忍到結業不就有通訊錄了
-----------------------------------------
就是...   哎...
忍一時之氣,   就差那麼一里路...
XD
回覆 8 在6/27/2012 9:30:55 PM的回覆:
人家是強者
試問
有幾個人能夠考進去再為了愛情而自己退訓?
史上第一痴情人   
鐵定留名
其他無法為愛犧牲奉獻的人
就只能酸言酸語了~~
回覆 sai 在6/27/2012 10:03:52 PM的回覆:
這種人還有人要為其美言
實為無恥
法律人之道德觀如此低下
實為可悲
日後若從事律師
想必~~
回覆 還可以再申請受訓 在6/27/2012 10:08:20 PM的回覆:
還有一次申請自費受訓的機會   現在退只是喪失公費受訓...
回覆 QQ 在6/27/2012 11:12:14 PM的回覆:
傻傻的
當上法官不就有電腦可以查了
不要查太多次
搞到被約談就好了
回覆 搞錯方向 在6/27/2012 11:47:37 PM的回覆:
要FB帳號
就能看感情狀態+祖宗八代了
回覆 QQ 在6/28/2012 12:01:16 AM的回覆:
人家又不一定會給他
搞不好還封鎖咧
都已經被討厭了
回覆 458 在6/28/2012 12:43:55 AM的回覆:
集體汙名化痴情種
莫此為甚

不愛當官   愛美人
此生沒有人比他更愛妳了

在小說人物裡
這個人就是喬峰人物了!!!

***********************************
我愛妳這樣深
作詞:林隆璇 作曲:林隆璇

*我愛妳有多深 妳能夠對我幾分
 彷彿前世接今生 癡心等待不必問

#我愛妳有多深 妳能夠還我幾分
 唯恐我會痴痴等 妳竟冷漠轉過身

△我愛妳這樣深 日月星辰可為證
 一朝決心不再為妳等 情難滅霜雪難分

★我愛妳這樣深 那怕夏雨冬雷震
 一朝決心不再為妳等 情難滅霜雪難分

Repeat   *,#,△,★ △

我愛妳這樣深 那怕夏雨冬雷震
一朝決心不再為妳等 情意難滅霜雪難分
回覆 123 在6/28/2012 3:47:16 AM的回覆:
這代表多1個名額嗎?

回覆 莫愁 在6/28/2012 6:13:49 AM的回覆:
問世間情事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回覆 你愛我那一點?我改! 在6/28/2012 9:14:21 AM的回覆:
兩情相悅可以享受痴情
單方面的痴情就叫變態
回覆 歪哥 在6/28/2012 10:42:33 AM的回覆:
所以不帥不嘴砲不有錢的男生永遠只能當變態
回覆 大家都覺得我變態 在6/28/2012 11:24:29 AM的回覆:
所以不帥不嘴砲不有錢的男生永遠只能當變態--------------------------------------------------歪哥講得好
回覆 愛情真偉大 在6/28/2012 6:53:53 PM的回覆:
8   在2012/6/27   下午   09:30:55的回覆:
人家是強者
試問
有幾個人能夠考進去再為了愛情而自己退訓?
史上第一痴情人         
鐵定留名
其他無法為愛犧牲奉獻的人
就只能酸言酸語了~~

-----------------------
史上第一痴情人         
說得真好


為了愛情
可以拋棄到手的司法官資格

對照下面新聞的主角
他當可入列忠烈祠


附:
疑因司法官考試壓力過大   男子尋短   
   【聯合報╱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2012.06.20   10:35   pm   
   彰化市37歲黃姓男子昨天燒炭自殺,他母親在傍晚回家時,發現他在四樓房門深鎖,敲門沒有回應,擔心不測,找來他的妹妹將門撞開,發現他已經氣絕身亡,他則留有「我跳樓了,在阿嬤房間」遺書。檢警今天相驗時,他的家人告訴警方,他曾透露報考司法官特考壓力很大,警方研判是他尋短的原因。
   









回覆 請用正當手段好嗎 在6/28/2012 8:18:23 PM的回覆:
利用職權擅查他人個資
只會讓他人更討厭你
竹本男生知道了嗎
回覆 在6/29/2012 12:06:54 AM的回覆:
逃避考試責任而自殺
這已經不稀奇了
回覆 真白癡 在7/19/2012 4:01:19 PM的回覆:
為了一時發情葬送自己大半輩子
回覆 == 在7/20/2012 2:30:15 PM的回覆:
重點不是癡情!而是做錯事本來就要付出代價,再者女方又不喜歡他,這樣只是徒增彼此困擾,況且外面還有許多花花草草,在換下一個就好了,總有會喜歡他的人出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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