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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瘋狂亂錄取等於毀滅
發表人 TOM  

發表日期

7/4/2012 1:38:11 PM
發表內容 律師錄取率8%已經是極限了
現在搞到1/3X1/3
那是準備弄垮律師行業
律師公會自己卻沒啥異議
怪事!
回覆 = 在7/4/2012 1:58:21 PM的回覆:
讓市場自由競爭不好嗎?
回覆 業務 在7/4/2012 2:48:27 PM的回覆:
資格考加業務能力決定生存,何需管制保護?再不行就遊說以專技人員方式"轉任"公職謀生,還不用公平考試,不好嗎?
回覆 專電井蛙 在7/4/2012 3:05:17 PM的回覆:
就算回到過往只率取約1百人,也不是每個律師都賺大錢。
沒人脈,案件不會自己去找你,除非你甘願只接法扶的案件。
現在律師已如同地政士,人脈廣的稱王。
從沒聽說其他證照考試錄取人數過多而毀滅,
就像剛放榜的導遊考試錄取1萬多人,
但是真正有能力做的好之人應該不多,
但也沒有聽到導遊在唉唉叫!
市場本來就可以決定一切,
而且律師公會還會樂的多開放一點,
他們大多數成員是案源多數把持者,
開放多屬與他們無太大關係,
但是他們因為新律師多,
可以用很低的錢找到實習律師或受僱律師替他們處理案件,
所以開放越多他們花的成本越低,
這點都想不通的人,
應該說是太單純嗎?




回覆 官威顯赫 在7/4/2012 6:10:35 PM的回覆:
師錄取率8%已經是極限了
現在搞到1/3X1/3
那是準備弄垮律師行業
律師公會自己卻沒啥異議
怪事!
.........................................................
100%錄取這麼正向有意義的事情,怎能說怪事?總是滿懷著過去期待永遠活在樹蔭底下,好乘涼是吧!或許已上榜者之人心態該調整了,以經濟學角度觀察,無永遠優勢的產業與科系,處於競爭下的律師品質將優於受保護的律師,會考試不一定代表會處理案件(這是重點)。有一張執照並不代表你比沒執照的能幹,因此請收拾起既有之食古思維,勇敢接受全民律師的挑戰吧。
PS:促進物美價廉係屬公益性質。
回覆 律師錄取率回到5% 在7/5/2012 3:36:45 PM的回覆:
大量錄取等於降低程度與品質
這對人民對當事人來講當然是不好的
回覆 小熊 在7/5/2012 4:11:32 PM的回覆:
美國律師錄取率不是有百分之八十嗎?
怎麼沒看到美國律師被毀滅!
我國什麼都要學美國
律師錄取率當然也要學了!
可見律師考試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回覆 錄取率 在7/5/2012 5:07:22 PM的回覆:
對還沒有考上的人,最好錄取率100%
對於已經考上的人,最好錄取率1%
回覆 123 在7/7/2012 5:12:07 AM的回覆:
會計師採及格制

人家都沒在叫了@@
回覆 LKK 在7/7/2012 6:15:52 PM的回覆:
其實資格考本來就是僅具有基礎的專業能力為已足,至於,在這個領域裡面,個人要如何發展,取決於個人際遇、能力、態度等等,能力不足者,可能就被市場淘汰,甚至影響當事人權利者,被當事人求償亦所在多有。所以,愈多人競爭,或許有人會認為品質下降,影響當事人權益;但人數過少時,市場可選擇性不多時,亦何嘗不是影響當事人權利呢?所以,個人以為,資格考只是一個入門卷,有資格者你也可以在其他領域發光發熱,甚且是增加你個人能力的證明;那在這個領域內發展者,也必須要時時刻刻精益求精,才不會被市場淘汰,總之,「它」就是一個能力的證明而已,不代表從此就飛黃騰達了。
回覆 廢考 在7/19/2012 3:47:35 PM的回覆:
市場自由經濟???

那乾脆所有專業技師證照考試都廢考好了,反正廢考後市場機制還在不是嗎???
回覆 與其瘋狂錄取不如廢考 在7/24/2012 12:31:14 AM的回覆:
如果鬼扯什麼開放自由競爭?那麼乾脆不必考豈不更爽快!?
律師程度降低、讓當事人無法養有優良品質是法律制度對不起國人的表現
律師錄取率應固定在5%為宜
回覆 悟人子弟 在7/24/2012 8:24:32 AM的回覆:
各大學教授,許多人都是多年國考落榜者,只要有錢出國,拿個「博土」回來,就可以悟人子弟了,就如某公法典試委員說,還好當年沒有繼續考試,改選擇出國留學,他現在都已經在出題了,他大學同學有人還在準備國考說,聽到他這樣說,真想叫要求考試院以後只有考上該類科國考的人才有資格出題,而不是光憑學歷而已。
回覆 量變質變 在7/24/2012 8:27:07 AM的回覆:
少數律師年代,律師品質如何?
多數律師年代,量變達到質變,律師執業品質變好的機會會大一些.
回覆 非也 在7/24/2012 8:53:52 AM的回覆:
律師品質變好?
我的司法官同學說,現在開庭時常常要「教」一些新律師
回覆 小小上班族 在7/24/2012 9:29:31 AM的回覆:
  還記得2年前在律師事務所當法助的時候,有件違約金的案件與苗栗某律師(怕被告,恕不指名)在簡易庭打對台(因我的律師衝庭,我是複代理),在言詞辯論中,對方律師連請求權基礎都講不清,最後連法官都受不了了,要求律師回去把請求權基礎搞清楚再來,後來在法務部查詢才知道該律師是在民國70幾年考上的。
  由這個案件,就知道有不少的人在考上律師後,就不再進修了,甚至以前讀過的書都還學校了,考試保護政策真的有比較好嗎?其實很多人抱怨律師錄取太多導致「流浪律師」,事實上這是個人競爭力的問題,試想:難道賣雞排的人太多,就要限制賣雞排的人數?難道賣電腦的人太多,就要規定只能那幾間3C大廠才能賣電腦?(以上的例子,任何人都會覺得離譜,又不是共產主義經濟,不能限制自由經濟行為,應由市場自然汰洗)。
  因古代「士大夫」的觀念一直延續迄今,導致既得利益者認為「考上律師」所代表的意義是「高人一等」,就像關中之前說出「公務員不是一般人」此般荒謬的言論,如果套用在律師考試上,是否有不少人心中也有「律師不是一般人」的想法呢?!
  「司法改革」大家談了很多年,希望有朝一日台灣能成為「人人守法、人人知法」的地方,法治觀念能普及到社會每一角落,但在事實上,「法律」仍遭部分特定人士所把持(權貴、甚至是律師、司法人員),司法院花了這麼多資源、金錢希望改革司法,其實就只要一紙公文、一個行政命令,將律師改為「分數錄取」,而非「比例錄取」,其成本最低、成效最大。
  最後,律師之所以認為錄取人數太多而沒案件,實則係因律師「劃地自限」,僅將自己限定在「訴訟、打官司」。大部人一生中都不見得會進法院,市場小,自然競爭激烈,其實大部分台灣的企業法律觀念是很貧乏的,甚至自己公司的法務部門請不到專業律師,以我自己現在服務的公司為例,一直想請專業的律師擔任我公司的「法務處長」(底薪6萬+績效獎金),但徵人廣告登了半年,沒有律師願意「屈就」,或許是薪資不高吧?但由此亦可發現其實一般的公司行號有很多的「律師就業機會」,所以,律師的就業市場大小並非取決於「人數」,而是取決於「個人競爭力」與「個人心態」。
     當然,個人以上的言論很多人不贊同,但台灣最難能可貴的即在於人人均有「發表言論」的自由,只要言而有物、言而有據,大家都能相互尊重不同的言論,只是如果現今還有不少人存有考上律師就代表與眾不同、考上律師就代表階級不同、甚至考上律師就是一種就業保障的心態,看來司法改革之路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回覆 專職本業 在7/24/2012 9:33:50 AM的回覆:
若是製造業除非是有專利問題的,大部份都不需設法務這種部門
回覆 錄取率開放後 在7/24/2012 9:55:42 AM的回覆:
依「經驗法則」

我們只要看:大學開放錄取人數後,大學生的平均素質,是變好、還是變差?

就可以知道了
回覆 講得對 在7/24/2012 10:21:55 AM的回覆:
>>>對還沒有考上的人,最好錄取率100%
>>>對於已經考上的人,最好錄取率1%
樓上某位大大講得沒錯,   就是這樣...

我等著看哪些人又冒出來把所有責任推給在野黨...哈...
回覆 樓上厲害 在7/24/2012 11:30:04 AM的回覆:
這也能扯政治啊
回覆 人人請的起 在7/24/2012 11:40:33 AM的回覆:
讓社會每人都有律師可以請託
回覆 講得對2 在7/24/2012 11:51:47 AM的回覆:
不是我厲害
這是這個討論區看久了的經驗

多虧李老師寬宏大量
回覆 路人 在7/24/2012 5:42:39 PM的回覆:
有嗎?
如果是在野黨提案的議題,當然要負責
其他的討論主題,有嗎?
別什麼都扯政治好嗎
回覆 悲劇啊 在7/24/2012 11:17:34 PM的回覆:
律師濫錄取一千人
是制度對不起案件當事人...人民
也是自我作賤了這個行業
真想要這樣搞
乾脆廢掉律師高考   ,大家不用考試都可以當律師,反正一切都交給扯蛋爆的鳥自由市場機制,就可以昧著良心說OK了
回覆 PP 在7/25/2012 9:48:26 PM的回覆:
為什麼律師錄取千人就是作賤這個專業?   是因為這樣怕賺不到大錢被人看不起嗎?   那麼很多考試就可以不用辦了
有本事的律師   錢照樣賺   最可憐的就是沒有第二專長和經驗   只會隨便抄抄甲乙說的爛律師   雖說即使從數千人考上   但是說真的   現在的律師素質跟法律系畢業生一樣   唉~      
回覆 123 在7/25/2012 10:11:54 PM的回覆:
個人覺得還是要有一定的限制,不然按照這個邏輯所有專技考試都不用辦了,都用市場機制來處理就好了,你能相信不用國家考試的醫生來醫病嗎?甚至開刀嗎?個人還是覺得要有一定的篩選機制,當然啦,這只是個人意見,不排除有人願意讓未經國家考試及格的醫生來開刀,如:波波醫生
回覆 危機就是轉機 在7/25/2012 10:14:50 PM的回覆:
個人以為,台灣的律師如此提升錄取率位常是件壞事。
因為,凡事都要回到人性作思考。
錄取率低,絕對可以保障律師的飯碗,但對當事人而言,就像是在擲骰子。
運氣好的,可獲取法律的保障,運氣壞的,賠了大把鈔票。
而適度的競爭,我個人認為無異間會提升服務品質,
因為人多就有比較的空間,何況時間久了,誰好誰壞就會依一顯露出來。
當然,台灣要走美國那條路,恐怕也不妥,因為
台灣沒有那嚜大的市場,所以,目前的錄取率
個人以為可算是兼顧市場競爭、品質提昇及台灣的現實環境。
別忘了,酉時後危機有可能就是轉機,以前只要有排就是王道,
現在則是因為競爭,律師就必須有自己的特色。
所謂:人脈、經驗、專業、創新力及國際觀,乃現金律師存活之道。
人脈:不用我多說,因魏律師也是商人。
經驗:此乃品質的指標,也是當事人能否信賴的根源。
專業:此為律師的商標品牌,也是律師招攬生意的特徵。
創新力:此為商場的不朽法則,律師業既然具有商業性,那嚜創新力絕對不可或缺。只是此點,學校並不重視,也沒有意識到其重要性,所以多數的法律人較為缺乏,但掌握此關鍵,就會有生意。其實有很多市場,律師並沒有去開發,但我覺得,法律人好好去拓展,可能就世新的商機。
國際觀:本人認為即有可能是未來的另依項變數,別扯太遠,兩岸關係就是這一袋律師不可迴避的環境因素,所以,有識者不仿花時間研究對岸的法律,這也是可以努力的一條路。
總之一句話,律師錄取率提高,絕對衝擊現在的律師生態,但個人認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人的問題,在這個前提下,律師業絕對不會消失只有能生存的律師根被業界淘汰的律師兩種。
回覆 丟臉的11%錄取率 在7/25/2012 11:12:06 PM的回覆:
我已經化為具體行動
寫了30封陳情信給30個我認識的立法委員(因為我是國會助理),痛陳律師錄取率之不當與胡來...
11%!!這麼高這麼胡搞的錄取率,必將讓律師行業蒙羞與丟臉,這是良心之言啊!
回覆 關上門 在7/26/2012 9:18:02 AM的回覆:
我覺得就算錄取百分之5也算太多了,乾脆回到20年前,每年律師只錄取2~3人,如此一來既不衝擊律師生態,同時也能確保律師素質,大家認為如何?
回覆 充實自己才是王道 在7/26/2012 9:51:34 AM的回覆:
法律人只會內鬥,會計師放寬也沒聽說會滅啊!就是有人不清楚狀況,這就如同財富一樣,95的財富掌握在5%的人手中,剩下95%去分5%,律師案件也一樣,開放再多,也只是多一些人去分那5%的浮動案件,95%的案件都被綁死了,會反對的人就是等於承認自己是那95%中的律師,讓自己變成5%才是成功的關鍵。率取再少人不積極者永遠也不可能成為那5%的律師。
回覆 問題在人脈 在7/26/2012 10:11:40 AM的回覆:
5%的大律師事務所,不但認識那些大老闆,甚至跟那些大老闆是好朋友
年輕律師,大老闆通常是不會想跟你「做朋友」的
回覆 問題在人脈 在7/26/2012 10:14:42 AM的回覆:
年輕律師去找大老闆~~~

年輕律師:
「請不要找理律、萬國那種虛有其名的大律師事務所,做你的法律顧問,找我當你的法律顧問吧!」

大老闆:「............」
回覆 各有立場 在7/26/2012 11:07:29 AM的回覆:
從第一篇看到這裡,「開不開放」真的是大哉問!
其實贊成者與反對者都各有自己的立場,說穿了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啊!(未考上者當然贊成開放、考上者則反對開放),但似乎僅有少數人是從人民(委託人)的立場來想。

我是不知道為何開放名額就是「侮辱律師這一行」,這句話的根據何在?但如果律師回到20年前,每年僅開放2∼3人,那原先持「反對開放」者,是否又會反過來認為名額太少而「要求放寬名額」呢?

我記得去年我的學長,念博士班念了6年,律師也考了6次,在放榜前夕與我在桃園的某間「100元快炒店」喝悶酒,他認為應「回歸市場機制」,喝醉了又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豈知,第二天放榜後知道自己上榜,竟打電話給我,認為律師率取太多了,應「開放百分之3」即可(因他剛好是前百分之3),害我當場差點沒幫他叫救護車(強烈懷疑他有精神分裂),怎麼一個晚上立場差這麼大!

由此可見,贊成者與反對者也都是為自己的利益在辯論,又有多少人從「委託人」的利益在思考?其實律師也僅是「服務業」罷了,除了專業外,「服務的態度」也很重要,律師高高在上的心態應該要調整一下。

我叔叔是地政士,地政士每年錄取的人數也很多,但有口碑的也只有那少數幾間事務所,只要建立起自己的專業與口碑,不用擔心沒案件。
回覆 路過 在7/26/2012 12:00:29 PM的回覆:
喝醉酒時說的話,跟清醒時說的話不一樣,算是很正常的事

不過有點不同意見,我的幾個研究所同學和學弟,都還沒有考上律師,不過他們也都覺得律師開放太多了,很為考上後的前景擔心
回覆 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在7/26/2012 1:22:18 PM的回覆:
常常看到政客用這句話互相罵來罵去,法律系學生在考上律師前與考上律師後何嘗不是如此,甚至我們的嘴臉可能比政客表現得更為傳神
回覆 羞辱的律師錄取人數 在7/27/2012 12:07:04 AM的回覆:
11%,錄取1千人...確實瘋狂毀滅!
就像軍法官也因為應考資格綁標,導致都只有100多人報名,超高錄取率,考上的人都不好意思跟別人講軍法官的錄取率有多高一樣!
回覆 百分之5也很多 在7/27/2012 10:15:15 AM的回覆:
我想還是回到以前,每年只錄取個位數就好,這樣一來,既能確保律師品質,又不會有流浪律師,多好~~
回覆 無聊 在7/27/2012 1:00:57 PM的回覆:
有能力實力不用怕沒客源
回覆 ZZZ 在7/30/2012 9:57:52 AM的回覆:
要錄取率像美國70、80%
有何不可?

但也像美國一樣限法學碩士學位畢業才行

美國沒有大學法律系,只有學士後法學院

台灣可以學學,把大學法律系全廢掉
限念法學碩士考試

原來念法律系的,請再去唸研究所補正











這才是專業的市場自由競爭機制
回覆 不好意思,小弟有一些 在7/30/2012 11:04:11 AM的回覆:
不好意思,小弟有一些想法:
我聽人說,雖然美國律師很多,但一般美國人不會排斥上法院,他們認為委託律師並透過法院來主張權利這是很正常的,所以律師雖然多,但不愁沒案源。但對大多數台灣民眾而言,大都認為上法院是很不好的事,即使出庭作證,回來都要吃一碗豬腳麵線去霉氣,既然不想上法院,訴訟案件本身來源就會比較少;再者,美國人比較重視法律,相較於台灣一般民眾、公司,大多認為聘請法律顧問、律師是一筆多餘的開銷,律師收費一次好幾萬,有律師當然很好,沒律師就自己來,真的遇到事情就到處問人(問親戚朋友在當書記官、法助、法官、法扶......等),律師費錢就可以省下來,節省是國人的美德,可有可無的律師費就是第一個被砍掉的預算。

既然與美國國情不同,似乎不能全盤仿照。
回覆 有新 在7/30/2012 8:39:30 PM的回覆:
律師收費一次好幾萬,有律師當然很好,沒律師就自己來,真的遇到事情就到處問人(問親戚朋友在當書記官、法助、法官、法扶......等),律師費錢就可以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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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看去看牙醫為例,以前沒有健保的年代,洗一次牙600元,一次洗半口,去兩趟,共花1200元,醫生就幫我洗的很乾淨了,也不會叫我回診。
自從有健保以後,有一次我去某牙科洗牙,每次掛號100元,
但醫生每次就跟我隨便洗個兩三顆牙,然後就一直叫我回診洗牙,洗到第7次都還再叫我回診第8次,我就氣到不去了,這個醫生也多A了健保5次,要不是每次掛號100元,如果每次都要我600元,洗了7次3500元還在叫我回診,我鐵定當場翻臉。
同樣的,因為請律師一次至少要花5萬,這對一般升斗小民就是一個很大的門檻,如前所說,如果看一次醫生,要我掏600元,只洗兩顆牙,32顆牙我不就要去16趟,如果不是健保,一般升斗小民也絕對不可能這樣去逛醫院。
為何不敢請律師,因為請一次至少要花5萬,太貴了。
為何敢看醫生,因為看一次才100元,太便宜了。

註:
其實看醫生一次100元,是太貴了,你想想,各行各業,除了醫生,還有誰在收掛號費,不要跟我說掛號費是行政支出,試問,哪個行業部用行政支出,醫生收了不該收的掛號費,又跟健保局巧立名目收費,但畢竟每個人每個月都要被健保局扒一次皮,不看白不看,再花100元就可以看醫生,如果看律師也可以花100元看一次律師,保證律師業蓬勃!!
回覆 神經~~ 在7/30/2012 9:48:35 PM的回覆:
我覺得要像老師一樣做生意~~
補習班才幾家阿~~
擠破頭~~龜頭嗎?
人數越多社會越亂~
興訟的情形會越多~
只是國民經濟越來越差~
阿摘~
考上司法官~~不好好當~~
繪筆記女不賣營高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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