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黃春明:粗口官司落幕當成過運
發表人 大師粉絲  

發表日期

9/6/2012 8:59:04 AM
發表內容 明:粗口官司落幕當成過運   
   
【中央社╱5日綜合報導】   2012.09.05   11:10   pm   
   
      
作家黃春明因演講時遭成大副教授蔣為文抗議而爆粗口,二審今天判黃免刑確定。黃春明說,官司落幕就當「過運」。   

黃春明去年5月應邀到國立台灣文學館演講時,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副教授蔣為文到場舉大字報抗議,批評黃春明不用台語文創作「可恥」。黃春明遭蔣激怒,當時下台理論口出「五字經」及比中指。   

蔣為文去年11月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黃春明公然侮辱,台南地院判黃春明罰金新台幣1萬元、緩刑2年。全案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天判決黃春明雖構成公然侮辱,但審酌他是遭人刻意激怒,值得憫恕,對黃所犯的公然侮辱判決免除其刑。   

黃春明說,對於台南地檢署提出獨立上訴,讓他最後免刑,他很感謝檢方的協助。   

黃春明表示,蔣為文當時有備而來,有預謀特別準備抗議海報來亂場,打斷他的演講,他才很生氣罵蔣為文,會發生這起爭訟,其實他才是受害者,這起事件後,他收到許多國內外的讀者為他加油打氣,讓他感到很安慰,「這樣已經夠了」,他沒時間再去理蔣為文的舉止或言行,這起爭訟順利落幕,就當做是「過運」。   

蔣為文說,他控告黃春明的目的是在「求是非」,今天的判決證明黃春明已構成公然侮辱,這次判決是給黃春明及那些獨尊中文的文化霸權者適當教訓,希望那些人引以為鑑,勿再誣衊台灣語文作家及工作者。   
   

Power   By   udn.com   
回覆 大師粉絲 在9/6/2012 9:17:25 AM的回覆:
黃大師心胸寬大,沒提出公然侮辱的反訴

那個原告還說這樣的話,光是胸襟和修養,根本就完全不能比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