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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觀護人的薪水
發表人 阿虎  

發表日期

3/25/2014 7:51:18 PM
發表內容
分發到法院的
掛少年保護官   少年調查官的   沒有主管加給

分發到檢察署的   
掛觀護人有主管加給   


這樣公平嗎   

回覆 公平 在3/26/2014 8:18:36 AM的回覆:
很顯然提問人不太懂文官官職體系
每個缺的加給編制本來就不同
何來考一樣試就要給相同薪水的邏輯
您只能盡量去占好缺
加油羅
回覆 見怪不怪 在3/26/2014 8:41:49 AM的回覆:
本來就是如此
看你(妳)佔的職缺是否為主管職來決定是否有主管加給

司法院和法務部本來就是2個不同機關
雖均經由同一考試錄取分發進用人員
但不表示這些同為錄取之公務員就要齊頭式的平等
就要領一樣的薪水

同樣是公證人
分發到臺北、臺中等法院有主任公證人缺
分發到新竹、苗栗就沒有主任公證人缺
這樣公平嗎(但都有主管加給)

同樣是三等書記官
分發到司法院所屬地方法院佔2等書記官缺
但是升不上去
一直是2等書記官
但同期分發到法務部所屬地方法院檢察署佔2等書記官缺
但是一下子就佔到1等書記官缺
甚至是主管職缺
這樣公平嗎?
這樣公平嗎?
這樣公平嗎?
這樣公平嗎?
這樣公平嗎?
這樣公平嗎?
這樣公平嗎?
--------------------------------------------------------
當然公平
回覆 超級想知道 在3/26/2014 12:52:41 PM的回覆:
有人有"觀護人專業加給表   二十七之二'"嗎?自從去年起專業加给好像改成表   二十七之二'了,有人有這張表嗎?請提供,謝謝!

找來找去找不到這張表
回覆 公平 在3/26/2014 1:59:19 PM的回覆:
觀護人專業加給
薦七24760
薦八26315
薦九26940
簡十33500
低於法制
略高於司法行政
適用對象包括公證人
有沒有主官加給
小弟不知道了
請觀護人說明更正確
回覆 疑問 在3/26/2014 4:30:23 PM的回覆:
據我瞭解,觀護人之前確實適用樓上先進所貼的加給,為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十二),

但後來因為法院的觀護人分為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就不在有主管加給,但看到102年法院觀護人與家事調查官的受訓計劃書的加給全改為27之2加給表,可能是因法院的觀護人一直跳腳少了主管加給~

不知有法院觀護人先進可否告知??是否全面改為27之2加給表嗎??是否有再領主管加給???
回覆 公平 在3/26/2014 4:44:09 PM的回覆:
據小弟所知
主官加給法理是因為其具有考核權
所以理論上''長''字輩之官職才有主官加給
依此
其實法官或檢察官並無形式考核權
(書記官的考核是科長)
其領有主官加給之正當性...似有問題
只因為配有書記官就有主官加給
真是...
話說回來
除非關護人和司法官一樣硬幹
應該是沒有主官加給的
不然司法事務官或檢察事務官豈不跳腳
最後補充主官加給額供參考
薦六4220
薦七5140
薦八6740
薦九8700
簡十11400
簡十一17160
簡十二26480
簡十三29370
簡十四36260
回覆 salary 在3/26/2014 9:36:30 PM的回覆:
司法官對書記官沒有考核權
如果書記官不鳥司法官要怎麼辦?
回覆 PP 在3/26/2014 10:35:47 PM的回覆:
孩子   你乾脆直接說   為何人家爸媽留下財產   自己的長輩沒有流資金給自己   這樣公平嗎???
天下沒有公平的事情啦!   有本事就是要力爭上游!   不要只會認為把別人拉下來跟自己一樣爛   才是公平!!!
回覆 re 在3/27/2014 8:48:13 AM的回覆:
少年保護官         少年調查官跟警察間的互動如何?
回覆 不一定 在3/27/2014 9:29:00 AM的回覆:
有關不是編列長官,但是可以領主管加給的疑問

曾經看過人事行政總處以前的解釋函有寫

雖非編列主管,但是所做事務相當主管或承擔責任較重

一樣可以領主管加給,只是我想這應該必須專簽吧!?

所以有部分機關的「秘書」職缺,雖然編列非主管職

但是一樣有領主管加給,不一定一定要有「長」才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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