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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聯合報抗議警察特考雙軌制廣告
發表人 希望大家能關注此議題  

發表日期

5/15/2014 9:43:41 AM
發表內容 有關署名「警察特考報考人」於聯合晚報刊登廣告抗議警察特考以警察學歷方式限制報考資格,違反公平原則,請予更正乙事,考選部說明如下:

有關署名「警察特考報考人」於聯合晚報刊登廣告抗議警察特考以警察學歷方式限制報考資格,違反公平原則,請予更正乙事,考選部說明如下:   
一、警察特考雙軌制度設計之意義與目的
    (一)雙軌制意義   
 雙軌制是指警察人力進用分為二種考試,即警大警專畢業生報考「警察特考」;一般大學、高中畢業生報考「一般警察特考」。
    (二)警大警專招生係屬國家計畫性人力進用之一環   
  國家設置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為培育警察幹部及人力之專業機構,其人力進用係屬長年計畫性招生用人。 
         (三)雙軌制為行政院與考試院共識   
 本部於98年間會同相關機關研擬警察人員考試制度改進方案雙軌制,針對不同教育背景應考人,分別設計應試科目與評量方式,以符警政業務之需求,並經行政院、考試院兩院會商獲致共識後,陳報考試院會議審議,基於對專業警察人員應經專業養成教育及訓練的用人原則及兼顧多元取才、活化警察用人等目的,考試院通過警察人員考試制度雙軌分流方向。本部爰據以修正兩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經考試院第11屆第102次會議修正通過,於99年9月21日發布,並自100年開始實施,程序嚴謹審慎並合法。
   二、警察特考雙軌制度並未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一)憲法平等原則係指實質平等   
 司法院大法官多號解釋指出:「…所謂平等,係指實質上之平等而言…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如釋字第205、485、571、593、596、618、626、635號解釋等)。
    (二)警校生與一般生本質不同   
 「警校生」與「一般生」學經歷與教育背景均不同,警校生是已接受二年或四年警察專業正規教育,一般生未曾接受任何正規警察專業訓練,若未審慎斟酌所規範的事物性質的差異性,而強加不論「警校生」與「一般生」皆置於同一種考試科目與考試方式,恐有違反平等原則。故警察特考實為學習完成後之警察專業成就測驗,而一般警察特考是一般基礎法治知識的入門門檻測驗,兩者本質不同。
    (三)行政法院實務見解肯認雙軌分流與憲法平等原則無違   
 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371號判決理由書,認為「……考試院依公務人員考試法之授權,依應考人是否接受警察養成教育與專業訓練等養成背景、基本學養之不同,並配合此一養成背景之差異,基於專業之判斷依法定程序訂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分訂不同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以供據以舉辦警察特考與一般警察特考兩類考試,俾臻完備我國警察人員取才制度,與考選警察人員是否具有執行警察、治安等實務工作所需之知識、技術與能力間,具有合理之關聯性……。無違背憲法第7條平等權之保障、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第18條保障人民應考試權及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之意旨。因此雙軌制並無抗議書所稱報考資格綁標問題。
   三、積極調整一般生需用名額   
  依考試院會議決議,自100年起,一般生與警校生之需用名額比例,三等考試為14%與86%;四等考試為30%與70%,3年後重新檢討分流比例。自雙軌制實施以來,本部已積極協洽用人機關增加一般警察特考需用名額,以四等考試而言,100、101、102年一般生與警校生比例分別為30.07%:69.93%、   33.33%:66.67%、40.93%:59.07%,已逐步提升,本部將持續努力協洽用人機關。
   四、未來改進方向   
  警察雙軌制度實施已逾3年,本部已蒐集各界對該制度相關意見及反映,並依日前考試院會議之決議,儘速會同相關機關檢討雙軌制度妥適性,惟該制度檢討涉及警校任務及定位、公費培訓制度、先訓後考或先考後訓問題,非考選部單方所能決定,本部已與警大、警專及內政部警政署進行研商,並將各項可能方案納入討論,以期周延。
   
回覆 考選部網址 在5/15/2014 9:44:50 AM的回覆: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797
回覆 謝秀能 在5/15/2014 12:23:23 PM的回覆:
所以這要看你在考試院裡面有沒有人啊,   
警察體系前有黃考委、將有謝考委可能無縫接軌繼續護航,   
同體系出來的,只會想當自己學校的英雄,   
沒有人願意當自己學校的罪人的。   

不過我們的考試委員,   
也難保沒有相互利益輸送的關係啦,   
比如說A考委主導的法案,只要屬於他的領域,   
其他的考委也可能基於,這次我反你,下次我的提案說不定你也會反對,而根本無做專業上的考量投下贊成票。   

又考試院是我國獨步他國制度,   
學過憲法的大家都知道考試權即實質的行政權,   
如果行政機關需要的制度靠自己人於考試院內有人而彼此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來主導並通過法案。比如說,你先去考試院,等你任期屆滿,或不想做的時候,我給你部長啦、處長職啦等等。   
當然我這不是在影射誰,只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考委中   是不是也有不肖考委,在人的人皮面具下,   
很難保證每個都是清流的專業的來做考試制度推行、建設或改善。
回覆 re 在5/16/2014 1:12:07 PM的回覆:
建請警大改革為國家警察人員高考及格文官訓練所,
警專改革為國家警察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人員文官訓練所
,避免學校資源浪費,台大畢業會不如警大嗎?   不要為
了喝牛奶而特地養一頭牛來喝,外面鮮奶還比自己養的
省錢及方便並能節省公帑,不會重複浪費國家資源。
回覆 官僚 在5/16/2014 1:13:58 PM的回覆:
根本就迴避問題
為人所詬病的是錄取率99..
幾近完全錄取
回答僅著墨於雙軌制不違憲
官僚   
回覆 怎麼不去抗議軍校 在5/16/2014 1:48:02 PM的回覆:
當志願役軍士官
福利比照公務員
又不用很嚴格的考試
為什麼大家不去考?
而去抗議警校
回覆 345 在5/16/2014 2:42:29 PM的回覆:
說的好
日本與香港的基層警察訓期也不到十個月
人家表現會比台灣基層警察差嗎
我支持開版
回覆 123 在5/16/2014 2:44:32 PM的回覆:
建議取消三等考試,不管警大警專ㄧ律只考四等,全部從基層做起,若要升等就考升等,讓大家立足點均等,使警察ㄧ定要改變制度。
回覆 專家 在5/16/2014 6:23:20 PM的回覆:
站在為國舉才的觀點,考不上就讓他回到民間,不能應他唸了警校;考得上的考生,更不能先論「出身」,否則就格局太小、更公然違憲,剝奪人民應有之權利。   95年考試院甫因「警察特考」之報考資格限制警大、警專生報考違反憲法第85條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經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而修訂規則,開放一般專科畢生均可報考,強調「考、訓、用」之國際取材潮流。但至今不到4年時間,又欲將9成名額限定報考資格,不僅明顯違憲,也讓考生無所適從。   在民主社會中,從未見將開放性考試制度縮限特定報考資格之情事;試問,未來師範體系,政治、公行體系,是否也可提出制度修訂,縮限教職與行政類公務人員之報考資格?   更重要的是,如依據「警察考試雙軌制」構想,將來更浪費人民納稅錢。如制度修定,未來一般考生循高普考「警察行政」考取後,需經2年專業訓練。但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規定,經高普考試分發任用之公務人員服務1年即可轉任。警察行政考取者,政府花費2年時間、經費予以訓練,卻只服務1年即可轉調,豈非浪費國家資源?
回覆 菜鳥 在5/17/2014 9:12:45 AM的回覆:
等著八月放榜吧!今年內軌應屆警專生一定又要99.99%錄取國家考試!警專校長一定又如往年會說,這是師生的努力!   
真的不知道他們知不知恥這字怎麼寫?   
國考最低錄取分數50還同額錄取這麼多!這不是放水,什麼才是放水呢?   
並非說外軌學生一定優秀,最起碼的平等在哪?就算有差異,這未免差太大了吧?   
試問,外軌生不用受訓嗎?   
據悉,今年五都,某都往上報了800名員警退休,其他縣市呢?補內軌一直補,錄取國考50就通過,到第一線出事情長官擦掉,唉,現在的警專真的是一屆不如一屆,去問問現在資深員警吧!   
外軌18個月受訓即可投入補足警力,不要每次治安出問題,都說『警力吃緊』、『人手不夠』!   
警政署、考選部,何時才會是公正的機關呢?期待了…
回覆 PP 在5/17/2014 10:23:38 AM的回覆:
為了要消化你們這群為用的萬年考生要改變考試制度   慢慢去等吧!   有本事你們幹麻不去念警專警大   說穿了   還不是怕吃苦   只想趕快考上以為當警察就是跟文員一樣做在辦公室吹冷氣辦公文
沒用的爛考生   去輪迴吧!   誰理你們!!
爛   素質有夠低的
回覆 法律人 在5/17/2014 10:35:42 PM的回覆:
警察特考雙軌制是極不公平的考試任用方式,
警專/警大居然佔90%,只給一般生10%的低門檻機會,
以後警專/警大畢業後,應考錄取名額等於畢業人數的特考,只需要50分就通過資格,試問,這樣隨便就能考上的警察還有什麼競爭力??
回覆 警察大學 在5/17/2014 11:05:56 PM的回覆:
程度不書國立大學耶
回覆 黑官 在5/18/2014 12:08:38 AM的回覆:
99趴內軌錄取率的警察
被開罰單執法
不知大家感想如何
難怪警察的程度會為學者恥笑的對象
這總根本是警察不適格
違法的考試制度
形同黑官
回覆 今年內軌四等行政警察 在5/18/2014 12:17:16 AM的回覆:
今年內軌四等行政警察又是錄取率99...趴
需用名額:1727
報考人數:1766
再扣掉缺考人數
率錄取99.8趴~   100趴間
回覆 天者 在5/18/2014 7:58:42 PM的回覆:
警特雙軌制不公?   考選部:檢討中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3年前警察特考改採雙軌制,一為以警校生和現職警察為主的警察特考,另一項為非警校生,一般大學生和高中生可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有考生最近在媒體登廣告抗議警察特考以警察學歷綁標方式限制報考資格,違反公平原則。

考選部長董保城指出,雙軌制度並未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但超過3年,目前已在檢討,但制度檢討涉及警校任務及定位、公費培訓制度、先訓後考或先考後訓問題,已與警大、警專及內政部警政署進行研商,下半年會有結果。

考生投訴指出,警察特考是常態性公務員任用考試,應與一般公務員考試一樣,以公平競爭方式舉行,但考選部以是否警校畢業作為報考資格,欺壓一般考生。且警察特考四等相當於高普考,應該很難錄取,但警校錄取率高達99%,是保護少數既得利益者。

考選部指出,雙軌制是行政院與考試院共識,民國100年起實施,警校生與一般生學經歷與教育背景不同,警校生已接受2年或4年警察專業正規教育,一般生未接受任何正規警察專業訓練,如將警校生與一般生放在同一種考試科目與考試方式,恐有違反平等原則。

考選部說,警察特考是學習完成後的警察專業成就測驗,一般警察特考是一般基礎法治知識的入門門檻測驗,兩者本質不同。

考選部也說,近年積極調整一般生需用名額,以四等考試而言,民國100、101、102年一般生比率從占30.07%增到40.93%,已逐步提升。

有考試委員表示,警察是特殊的公務員,刑事警察可能警校畢業者來當比較適合,行政或高科技方面的警察,一般未受過警察相關訓練的大學畢業生也可以做,雙軌制並無不妥;但是否特考開缺較多或一般警察開缺少,以及錄取率問題可檢討。



全文網址:   警特雙軌制不公?   考選部:檢討中   -   特種考試   -   公職考試   -   udn文教職考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4394#ixzz324G2oAHS   
Power   By   udn.com   
回覆 還我牛 在5/18/2014 8:15:18 PM的回覆: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即科法所即法科所         20學分班         
通通退場

懂天懂地董部長                  董保城下臺               
回覆 考委砲轟 在5/24/2014 3:17:21 PM的回覆: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0332&ctNode=411&mp=1   
哇,考試委員砲火還蠻猛的也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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