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代理權之「隱名代理」概念
發表人 大一初學者  

發表日期

5/16/2014 11:00:12 PM
發表內容 老師、同學好,日前看到一個題目是:甲欲向丙購買a古董,不想透漏其名,委任乙購買之,並囑咐乙勿表示是甲欲購買。乙購買受讓a古董後,賣給了丁,甲得否向丁取得古董?

我的想法是,「隱名代理」下去討論,依據92台上1064決,要件是要有代理之意思+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題目上我覺得乙賣給丁表示他沒有代理之意思,而題目又說甲交代乙不能透漏是幫他購買的,相對人丙的內心意思應該是跟乙交易,所以跟本不構成隱名代理,只能說是乙丙間的交易行為,所以甲是不是只能依照內部關係的委任契約,主張債務不履行?

(抱歉,小弟是初學民總的大一生,很多概念還很模糊,請見諒)
非常感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5/17/2014 10:50:07 AM的回覆:

結論是對

但是應該從「間接代理」不是代理的觀點下去討論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