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辯寫「約」幾坪 建商少0.07坪判賠
發表人 不當得利吧?怎麼是損  

發表日期

5/18/2014 1:53:38 PM
發表內容 2014-05-18         蘋果日報

【張欽、林益民╱台北報導】買屋契約一片字海,小心建商搞文字遊戲衍生糾紛!新北市陳姓男子3年前砸1千多萬元,向建商「永富開發」購買南勢角捷運共購宅「南方之星」,交屋後發現土地持分面積比合約少0.078坪,提告索賠,建商竟以合約提及房屋面積是「約」幾坪而非「共」幾坪拒賠,但台北地院認定坪數確實短少,日前判建商須賠9.9萬餘元價差。

另經本報調查,「南方之星」住戶因土地持分不足提告的共有4案,永富均敗訴。包括林姓、沈姓住戶的車位土地持分減少,法院判永富要各賠差額22.5萬元,另謝姓住戶的房屋土地持分也短少,獲判賠9.6萬餘元。

坑住戶10萬價差
陳男提告指出,2011年初向永富開發購買「南方之星」預售屋一戶,8月交屋後,才發現土地權狀記載的土地持分面積為17.33平方公尺,而買賣合約記載17.59平方公尺,短少0.26平方公尺(0.07865坪)、減少價值9.9萬餘元,要求退費,永富竟以合約提及「買賣房屋總面積『約』為29.46坪」,而非「共」幾坪,代表買家簽約時就同意「容許部分調整誤差」。
陳男認為建商故意使用「約」這個字,想免除找補的補償義務,該契約就此部分已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而無效,應照賠價差9.9萬餘元。   

稱簽約代表接受
但永富代表出庭抗辯,指合約除提及「約」幾坪,也強調陳男在2011年9月驗收、交屋完成後簽字,交屋證明單上寫明「經本人逐一核對房屋……與雙方簽定買賣合約書約定並無不合……原簽定之房屋、土地買賣合約業已圓滿完成」,可見買家對建物、土地的狀況完全接受。
永富還辯稱,契約中僅約定建坪短少可補償,沒約定土地可補償,代表彼此有土地面積如誤差不必補償的共識,而按契約自由原則,簽約後就合法有效。

「沒有模糊空間」
但法官不接受永富的看法,認定永富給的土地明明就短少0.26平方公尺,判陳男勝訴。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合約記載多少坪,權狀就該多少坪,沒有「大約」的模糊空間,否則「要約多大、約多遠、約到哪裡去?」認同法官判得好,這樣才能保護消費者。   

建商決定不上訴
陳妻受訪低調說:「買賣本來就該公平,追回短少價差是消費者的權利。」據了解,建商已接受判決不上訴。

【專家建議】拿尺量圖防被偷坪數
預售屋簽約坪數與實際交屋坪數出現落差,除了土地、建物坪數不足外,最常見的就是將車道產權劃入公設持分,導致室內坪數縮水,北市內湖區「瓏山林藝術館」建案曾因此遭公平會開罰1200萬元。
過去內政部規定,房屋面積誤差在1%內互不找補,2011年5月修正為有誤差就依超出或不足的坪數依比率互相找補,若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不足逾3%,買方得解除契約,若實際交屋面積多於預售屋合約面積,買方最高僅需支付建商2%房地總價。   

須註明誤差範圍
網路地產王總經理陳韻如指出,預售屋交屋坪數落差很難避免,想保障權益,重點在合約內容,必須註明彈性誤差範圍,「一般是2%。」房地產專家Sway說,要防止被偷坪數,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拿尺量,「民眾可要求建商提供建物測量成果圖,上方會標示各產權尺寸,依圖量測最精確。」
民眾購買摸不到、看不到的預售屋,一定要留意合約內公私有、公設面積等權狀坪數,以及實際使用坪數、建材或相關設備等約定,只要建商稍微更動內容,就會損害購屋人權益。記者王筱君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