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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監委:警察特考雙軌制不利體系
發表人 不公平的國考  

發表日期

5/18/2014 3:22:44 PM
發表內容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監委陳永祥指出,警察特考採雙軌制,恐形成兩種族群不公平競爭或排擠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應研議並檢討改善。

考試院從民國100年起實施警察考試雙軌制,警察特考(內軌警校畢業生)及一般警察特考(外軌一般生),兩類別錄取率相差懸殊,許多考生認為考制不公,到處陳情。

監委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調查此案,監察院日前通過這份調查報告。

監委認為,警察雙軌分流考試制度,內外軌人員錄取率差異懸殊,有違國家考試公平原則。

調查報告指出,以警察三等考試為例,100年內軌的警大畢業生錄取率達76.35%,外軌一般生錄取率則為8.79%;101年,內軌的警大畢業生錄取率達79.85%,外軌一般生錄取率僅5.52%;102年,內軌警大畢業生錄取率達74.38%,外軌一般生錄取率僅7.22%。

監委也擔心,警察特考採雙軌制,二者錄取進用人員背景、教育程度、甚至社會觀念等均不同,恐形成兩種族群不公平競爭或排擠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相關單位應研議並檢討改善。

監委建議,為解決長期警察進用爭議,落實國家考試考用政策公平性,內政部及考選部應審慎檢討目前考試雙軌制問題,併同名額開放、警校任務及定位、公費培育制度、先訓後考或先考後訓等問題,研擬具體改進計畫。

另外,調查報告也特別點出,離職警員除了因案免職或有案在身外,並未喪失參加警察人員雙軌分流制度內軌考試資格。

監委認為,員警離職原因不乏表現不佳或適應不良,不問原因均可報考內軌,而享因高錄取率回任機會,甚至享有以警校成績優先分發的優惠,與考試選才的目標有違,內政部沒有本於職責調查檢討,有怠失。1030517
回覆 警察與中醫國考 獨佔 在5/18/2014 4:51:17 PM的回覆:
傳出國考怪象的警察特考與中醫師高、特考,有異曲同工之處;警察體系獨立,中醫師培訓則只有中國醫藥及長庚兩所大學設有中醫科系,兩者的領域專業及少數獨佔性,讓考試命題的公平客觀性一直備受質疑。

不論警察考試或中醫師國考,絕大多數命題老師,是來自警察體系的警大、警專或警界人士及中國醫藥大學等中醫系的老師,考選部也不否認,這兩個領域太過專業,必須依賴上述來源聘用老師命題,且只能相信他們的專業。

這兩項國考存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且經常引發兩派應考人的對立。除了近來暗中較勁的中醫師高考生與特考生之爭,早自九十五年警察特考開放大學生也可報考後,警專學生就把很會考試的大學生,視為勁敵,警專校方甚至拜會考選部及警政署反映此一問題。

近來考選部已計畫修改警察考試的遊戲規則,強調是為了教考訓用合一,不過,外界質疑其實像是為了警專生量身訂作的遊戲規則,將造成警察體系「近親繁殖」效應再度發酵,警察人力來源無法真正多元開放、全面透明。

考選部資深官員透露,警察特考在開放大學生應考後,曾設有資訊與法治這兩個類科,以便因應資訊爆炸時代的智慧型犯罪,沒想到放榜時警專生幾乎全軍覆沒,第二年起便取消這兩科考試,統一改考行政警察。

警專調查,自從九十五年基層警員特考不再限定資格後,警專生參加警察特考益發困難,九十六年警專畢業生,每百人就有四人因為三年內沒考上警員資格而必須賠錢,警專強調,該校畢業生雖不是很會考試,但其他專業領域絕對勝過通過特考的一般大學生。

近來,警專迫於現實壓力,已被逼著得加強學生的考試能力,除了許多警專應屆畢業生人手一冊「黃皮書」,裡面有不少考題秘笈,警專還會在最後一年加強學生的學科輔導,警專老師基於道義,也會盡可能協助學生通過考試,免得警專生畢業後三年內沒考上警察資格,必須賠償逾四十萬元的公費。
回覆 還我牛 在5/18/2014 7:12:43 PM的回覆:
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即科法所即法科所   20學分班   
通通退場

懂天懂地董部長      董保城下臺      
回覆 正期生真優秀 在5/19/2014 8:29:49 AM的回覆:
找槍手代考游泳   23警作弊

【湯寶隆╱高雄報導】高市警方驚爆集體舞弊案,不肖警員在游泳能力檢測時,找來槍手冒名受測,檢方接獲檢舉要求警局全面重測,發現不少警員連游泳都不會,警員多辯稱體力不濟,甚至瞎掰因痔瘡復發無法下水,拒絕重測,督察人員大嘆:「什麼時代了還這樣搞,真的太扯了!」
這起集體舞弊案發生在前年六月,警政署為了提升警員游泳能力,舉辦泳力檢測,只要游過五十公尺,除頒發合格證書,還可記二支嘉獎。當時高市保安大隊有一百一十三人,分五梯次在陸軍步兵學校受測,幾乎全數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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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送辦

今年一月,高雄地檢署接獲檢舉,要求高市警局調查,市警局被迫在三月二十七日重測,扣除退休及病號,僅八十五人受測,其中十人未過關,警方將未過關的十人及請病假七位警員、連同另四名先前主動自首的警員、及負責承辦游測的教官、助教合計二十三人,一併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市民張君智說,警察是執法者卻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高市警局督察長陳福榮表示:「作假是要付出代價的!」游泳是警職人員應有的技能,不會游泳說不過去,不努力學會還作弊,不僅手段不光彩,也很不應該。
   
回覆 系主任 在5/19/2014 1:26:35 PM的回覆:
警察教育政策   應全面檢討

   張平吾   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台灣警察學術研究學會理事長


*   2009-07-06
   *   中國時報
   
 最近警察四等特考發生疑似「警察勤務」獨厚警察專科學校的洩題事件,引發一般考生的不滿。筆者長期觀察警察教育工作,發現警察教育仍停留在故步自封的舊思維,無法配合社會脈動與時俱進,這才是警察教育的悲哀。
   
 政府原本希望警察任用從「教、考、用」方式,轉而與「考、訓、用」雙軌制並行的教育政策,實是配合國家教育政策發展的必然結果。以先進的美國為例,他們在警察、調查人員、情報人員大抵從大學取材,以我國目前大學教育已普及化之下,如果基層警察教育仍停留在「專科學校」的概念,那麼,將來絕大多數的百姓都是大學畢業生,執行國家公權力的警察卻只有專科學歷(目前警察人員仍有一萬餘人未具備專科學歷),在此一制度之下,欲有效提升警察素質與執法品質,結果實令人憂心。
   
 況且目前的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有近半課程都是通識教育,這些課程大學教育都可取代。有人以衛道立場認為,警察的專業素養、敬業心、品德與技能等,都是無法以大學教育取代,果真如此嗎?目前政府機關許多用人均是特考取材,難道他們都不具備專業素養與敬業心?筆者認為,這應是特考取材之後的「訓練內容」問題。
   
 筆者認為,為因應未來安全產業需求,國內各大學應普設相關科系,授以專業教育,國家再從這些大學生中,類似「社工師」證照制度一樣,規定大學生必須修習有關警察相關課程達四十五學分以上(可再討論),才取得考試資格。再透過國家考試方式「擇優錄取」,再授以一年至兩年之專業警察教育訓練後任用,不但可節省國庫支出,可避免警專畢業生考不上特考必需賠償公費的窘境,將來執法上也可與百姓平起平坐,沒有教育程度矮人一截的自悲感。
   
 至於中央警察大學與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是否應合併問題,此在政府組織再造的過程中,討論多年,至今除了兩校教師教學學分數併計之外,一直在原地踏步。以台灣人口僅二千餘萬人,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地方,是否須要兩所警校分別培養「警察」與「警官」的分流教育,政府實應全面檢討。因為中央警察大學(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建校係因中國幅員遼闊,必須「統一警官教育」而成立,後來搬遷台灣,與台灣警察專科學校並存至今,在教育及用人體制上基於傳統觀念,一直未有多大變革。
   
 筆者認為,政府及考試委員諸公應從國家長遠發展立場、社會變遷趨勢及政府組織功能再造觀點,嚴肅檢討現行警察特考考試制度。在警察考試用人制度上,採行較為完善的雙軌分流教育,保留警察大學四年制之「正科」或「本科」警察教育(與警專合併後),再從大學取材施以專業訓練,經雙軌考試及格者,一律從基層警察做起,徹底打破「官警」迷思的現象。
回覆 阿布拉 在5/20/2014 1:27:10 PM的回覆:
考選部規劃於102年警察人員特考及一般警察人員特考結束後,進行警察特考雙軌分流制度檢討,考選部回覆:預計針對”體能測驗之項目與及格標準”等相關事宜進行研議。請問,考選部真的只有檢討這些體能等雞毛蒜皮的小事嗎?有關分流制整個制度到底適不適宜之問題,是否會檢討?難道101年警專畢業生參加警察四等特考錄取率99%,而一般生參加一般警察人員四等特考錄取率只約4.6%這件事,不用檢討?如果您有任何意見,請留言表達,並留下E-MAIL∼或寄信至WILL.SERVICE@MSA.HINET.NET,給陳小姐,將有專人為大家做串聯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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