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去請問老師車禍理賠
發表人 文昌  

發表日期

5/23/2014 9:03:01 PM
發表內容 A,   B兩車發生車禍沒保任意險的情況下,         A撞B車。B車維修20萬

元,向A請求20萬的維修費,A不願給付   或僅願意給付20萬元折舊後剩下5萬的金額,實務上法官也都是判折舊金額,老師那這樣自已維修不就吃虧,還是有什麼辦法?

謝謝老師。工作上盲點
回覆 QQ 在5/23/2014 10:03:40 PM的回覆:
理賠時,保險公司常用法院判決零件折舊,降理賠金額(說是5年車,折舊後只剩1折,試問保險桿非外力撞擊需要維修嗎?)
回覆 QQ 在5/23/2014 10:11:48 PM的回覆:
【綜合報導】全國轎、貨車車主注意!一旦愛車被撞訴訟求償,法院為免車主「舊毀賠新」不當得利,修車零件費用會依財政部課稅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逐年打折,如車體殘值剩7折,零件費通常約賠7折。但按此表規範,車齡5年以上車體殘值竟只剩1成,法院再以「定率遞減法」或「平均法」細算後,零件支出頂多拿回1成多,甚至有老車車主支出零件費4萬多元,只拿回2元。

關於這項令車主氣結的理賠計算,資深法官說,起因官方或車界並無各式零件逐月逐年的「折舊殘值」資料,因每輛車細部零件動輒10萬件,又分原廠、副廠、二手貨,耗用年限不一,損耗情形也與車主用車習慣等牽連,且新車不斷推出。法院欠缺憑據下,看上財政部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但不符實際的是,據此,轎、貨車耐用年數居然只有5年,之後殘值僅剩1成。
蕭德洪車損案試算
5年車殘值僅剩1成

接著,法官若採「定率遞減法」,會有兩種計算修車零件費用的打折方式,一是5年以上比照剩餘1成的殘值,打「1折」判賠,第2種是不管車齡,每年折舊千分之369,有幾年就折幾年。
前年11月,男子劉明旺駕駛車齡16年的貨車遭追撞,劉男無過失,求償換修零件6萬餘元、工資4萬餘元;今年9月二審判決,劉男的車逾5年耐用年數,但按規定折舊後殘值不得低於10分之1,因此以10分之1計算,所以,劉男修車所換零件支出也須比照折舊情形,打1折、判賠6千餘元,但工資不必打折,共判賠5萬餘元。
劉男受訪不滿表示:「我修車、請律師已花了17萬元,這樣的判賠計算簡直是懲罰我被撞!」但類似的案例,每天在全國各法院上演。去年3月,中市男子劉政皇車齡11年的Smart被撞,估價換修零件要20萬餘元、工資3萬餘元,法院判零件費僅能請求2萬餘元,工資不折舊,共判5萬餘元。
案例2   換零件6萬餘元→判賠6千餘元
劉明旺(上圖)的貨車連車架都得送修(下圖,翻攝照片)。許淑惠攝
「遊戲規則很奇怪」

商業攝影師蕭德洪今年3月駕駛車齡21年的VW   T3遭貨車追撞,修理費包含零件4萬餘元、工資6萬餘元,彰化地院以每年折舊千分之369,折了21年又11個月後,判肇事者賠「2元零件費」和6萬餘元工資。
蕭蒐集資料告訴法官,T3是很夯的休旅用古董車,5、6年前他花近20萬購買,現在恐怕30萬元都買不到。對判決結果他無奈說:「所幸工資不用折舊,少『虧』一點,但這樣的遊戲規則實在很奇怪。」
而除了採「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也有法官偏好用「平均法」計算。去年5月,北市男子黃駿駕駛10年的轎車被撞,修車零件費7352元、工資1萬5千元,台北地院採平均法,將零件支出成本扣除殘價後,再按5年耐用年數乘出「折舊額」,以此算法,黃男零件部分可獲判賠1225元。此種算法的判賠金額又稍高於定率遞減法。
案例3   換零件20萬餘元→判賠2萬餘元
劉政皇的Smart車頭(上圖)車尾(下圖)都得修。翻攝照片
沒更適合計算標準

台中市汽車公會理事長林進興表示,以2000c.c.國產車為例,在正常使用下開20年沒問題,5年中古車折舊後殘值應有6、7成,無法認同法院現行標準。司法院民事廳長陳駿璧表示,目前沒有更適合的計算標準,司法院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去擬定各種車款、各項零件的使用年限和折舊標準。
律師張欽昌表示,拿課稅用的標準來計算折舊賠償金額,確實不合適,且車子耐用年限5年也太短,但實務上沒有更好的方法。消基會律師陳智義則表示,雖然各界可能普遍會認為不合理,但這是不得已的公平原則,除非能尋求汽車材料商建立一套更公平的計算和鑑定準則。
愛車被撞怎麼辦

★訴訟求償
.更換新零件的費用,會被法院依車齡打折計算,但修車工資不打折
.零件費打折按「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逾5年最多約只能拿回1成多的零件費
.可主張求償車輛修復後的跌價損失,但須送鑑定取得憑據才能說服法官
★減少損失:協商、買保險
.投保車體險,針對「車碰車」的車輛損害,向保險公司申請全額出險理賠
.車禍雙方協調各自退讓,由肇事車主賠償副廠新零件或二手零件的費用來私下和解,避免訴訟困擾
.透過各鄉鎮市公所的調解機制來拉近賠償金額差距
註:勿請修車廠在零件費、工資上灌水,會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罪,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報你知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中區國稅局指出,「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由財政部擬定、行政院頒布施行,最近一次修正在1998年。當中將固定資產種類分為3大類、25項、157細目,供企業在申報營所稅時做為固定資產分年攤提折舊的標準,其中非運輸業使用的汽車,耐用年數為5年。
另《所得稅法》第51條規定,折舊攤提計算有定率遞減法、平均法、年數合計法等等。當企業採行「定率遞減法」則須依據「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計算折舊,例如汽車每年的折舊率為千分之
回覆 路人 在5/23/2014 10:33:48 PM的回覆:
這個我經驗很豐富!
最好的辦法就是花個幾千元去買第三人責任險理賠對方損失.
若行有餘力再加買個「定額車碰車損失險」填補自己的損失.

就算你是大律師,處理這種雞毛蒜皮的瑣事也是很煩人!
不如花個幾千元(第三人責任險),對造損失一律由保險公司出面.
你還是正常上班、睡覺、吃飯,沒啥影響.
有時候一些小錢還是要給保險公司財團賺,當作買個方便也好!
回覆
李俊德 在5/24/2014 4:06:26 PM的回覆:

實務上法官也都是判折舊金額,老師那這樣自已維修不就吃虧
---------------------------------------------------------------------------------
司法的無奈

法官隨便引用財政部的汽車折舊行政規則,導致超過5年的車形同廢鐵價

就跟192的扶養費超脫現實一樣

回覆 aa 在5/24/2014 9:18:32 PM的回覆:
李老師說的沒錯
目前實務就是如此,超過5年的汽車真的就等同廢鐵價.
之前就遇過一輛豐田老車因駕駛操作不當暴衝,連續推撞3台車
幸好那台豐田駕駛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費一年3千多塊
後來好像賠了10多萬,全部都由保險公司支付.
全部處理過程肇事駕駛只有出面做筆錄而已,
其他都是由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出面處理.

所以有在開車的人千萬不要省這點保費!
至少要保個第三人責任險,一年不過幾千塊而已
日後可以幫你省下許多麻煩!
不然光是調解、開庭、訴訟就夠你煩的了...
回覆 QQ 在5/24/2014 10:45:35 PM的回覆:
到汔車商業同業公會鑑定,車輛因事故造成價值折損,不要讓保險公司玩弄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