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試題疑義>司一試民法第12題疑問
發表人 請教  

發表日期

8/12/2014 11:01:13 AM
發表內容 甲之土地上為乙設有擔保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之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擔保丙   300   萬元之第二次序普通抵押權,丙之債權先到清償期因而實行抵押權,由丁拍得該土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則上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由丙承受,但例外應塗銷
(B)原則上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應塗銷,但例外可由丁承受
(C)原則上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應由丁承受,但例外應塗銷
(D)原則上第一次序普通抵押權應塗銷,但例外可由丙承受

這題考選部答案是(B)。
請教為什麼不是(C)?
感謝
回覆 路人 在8/12/2014 11:08:07 AM的回覆:
我是用強執的概念去想,也是選c.
回覆 強制執行法98條3項 在8/12/2014 11:14:42 AM的回覆:
強制執行法98條3項本文:
存於不動產上之抵押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

強制執行法98條3項但書:
但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未定清償期或其清償期尚未屆至,而拍定人或承受抵押物之債權人聲明願在拍定或承受之抵押物價額範圍內清償債務,經抵押權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回覆 我國 在8/12/2014 11:23:41 AM的回覆:
採塗銷主義;34條相   乎應
回覆 那個 在8/12/2014 11:29:00 AM的回覆:
選C是民法的概念
回覆 請教 在8/12/2014 12:30:26 PM的回覆:
所以選(C)應該也是對的,是不是呢?
回覆 .. 在8/12/2014 12:39:05 PM的回覆:
強制執行法98條3項本文:
存於不動產上之抵押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

強制執行法98條3項但書:
但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未定清償期或其清償期尚未屆至,而拍定人或承受抵押物之債權人聲明願在拍定或承受之抵押物價額範圍內清償債務,經抵押權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
所以樓上的意思是說強執98條但書是原則本文是例外囉?
回覆
李俊德 在8/12/2014 12:55:08 PM的回覆: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16:1804289383:f:NO%3DE04511*%20OR%20NO%3DB04511$$11$$$PD%2BNO

民法873-2         96年增訂理由第四點

四、拍賣之不動產上存在之抵押權,原則上因拍賣而消滅;但拍定人或承受人聲明承受抵押權及其所擔保之未到期或未定期之債務,經抵押權人同意者,對當事人及拍定人俱屬有利,爰參照強制執行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增訂第三項規定,例外採承受主義,而無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適用。又本項所稱之「拍定人」,係專指依強制執行程序拍定抵押物之人;所稱之「承受抵押物之債權人」,係專指依強制執行程序拍賣抵押物,因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七十一條等規定承受抵押物之債權人而言,併予敘明。
回覆 請教 在8/12/2014 2:46:46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及大家的回覆。
回覆 在8/12/2014 3:34:39 PM的回覆:
回覆 123 在8/12/2014 3:58:42 PM的回覆:
我實在不了解到底哪裡有問題
回覆 高人你好 在8/12/2014 4:40:14 PM的回覆:
我選B是猜中的
但我很想追根究柢這一題
樓上討論民法強執法原則例外...我...看不太懂
有高人能解釋得更淺白一點嗎?><
先謝謝了
回覆 請教~給樓上版友 在8/12/2014 4:47:46 PM的回覆:
拍賣之不動產上存在之抵押權,原則上因拍賣而消滅;但拍定人或承受人聲明承受抵押權及其所擔保之未到期或未定期之債務,經抵押權人同意者,對當事人及拍定人俱屬有利,爰參照強制執行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增訂第三項規定,例外採承受主義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