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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研議將律師證照與工作經驗作為應考資格可行性,20日開會討論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11/17/2014 10:49:19 AM
發表內容 中央社╱台北17日電】   2014.11.17   10:03   am   
   
      
考選部長董保城今天表示,將推動司法官考試制度改革,研議將律師證照與工作經驗作為應考資格可行性,20日開會討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

董保城表示,為落實教考用合一政策,將研議司法官考試制度改進案,將律師證照與工作經驗作為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可行性,20日邀司法院、律師公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開會討論有關司法官考試工作年限等,作為後續修法及執行參考。

此外,他說,研議公務人員考試改採分階段考試及檢討應試專業科目;推動臨床技能測驗納入牙醫師考試應考資格;落實人權公約,維護性別平權。

董保城表示,為確保女性應考人權益,除敦請用人機關在公務人員特考設定性別限制時應詳敘理由並周知應考人,請用人機關改善工作環境,以利取消性別限制。

考選部設置「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董保城說,委員會先檢視用人機關所提設定性別條件理由合宜性,提供諮詢意見,供考試院核定考試計畫時參考;此外,公布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說明國家考試有關性別比例實際情形與保障性別平等措施及成效。   
   
回覆 改來改去改個屁 在11/17/2014 11:01:09 AM的回覆:
董保城怎麼還不下臺?
回覆 852 在11/17/2014 11:19:14 AM的回覆:
董保城表示,為落實教考用合一政策,將研議司法官考試制度改進案,將律師證照與工作經驗作為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可行性
----------------------------
簡單講,未來大學畢業生,不能考司法官了?
如有解讀錯誤,請部長更正指教,謝謝
回覆 國考東巴 在11/17/2014 11:19:21 AM的回覆:
會上的早就上啦
現在在這裡悲憤的
註定一世人就是落榜      陪榜的份
一群腦包萬年考生   哀
回覆 路人 在11/17/2014 1:19:04 PM的回覆:
應該不只是大學部畢業生,碩博士生一樣不能考,要先去過水,混個幾年,再取得應考資格,然後漸漸沒人去念法研所,大量律師進入業界,找事務所越來越難,律師業薪水越壓越低......
以目前的考題類型,要畢業後1到5年內考上,除了機運外,也是少數,這種沒有意義的改革,不知有何大作文章之處?
回覆 又要造假 在11/17/2014 9:33:26 PM的回覆:
先看看英國BBC的報導
台灣教育部長蔣偉寧因論文醜聞下台-   BBC   Chinese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7/140714_taiwan_journal_scandal

所以
在台灣不必怕沒有工作經驗或學術成就

台灣最多的就是[黑心.造假]
保成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政策
沒多久,就會有人破解了

開間[人頭公司],聘請法務助理
找個[蛋頭學者],延聘研究助理

就算你爸開間加盟的超商或房仲
也可以幫你在工作場所內弄個[辦公室],
不讓你出來坐櫃檯.

只要你待在[辦公室],
冬天有暖氣.夏天吹冷氣
一邊填填報表.打電話.做內勤工作,一邊安心在工作場所看函授
然後月月發你薪水.享有勞健保與工作經驗

你要幾張工作經驗證明,
都可以開給你
還可以找同事當證人,幫你證明你一直有工作經驗

如果真的有心.又有錢
配合日後的大學倒閉潮
還可以在超商的[辦公室]內,
聘請這些沒頭路的流浪教授操刀
再共同具名寫本法學專書或做個法律專案研究

放心
看看國中基測要求的,黑心.虛假.根本沒有心存善心行善的志工證明

這種烏龍政策
自有一堆聰明的台灣人,一一破解

回覆 路過 在11/17/2014 11:49:41 PM的回覆:
樓上說的很有道理,若真的改制,反而會變得更不公平!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看過類似案例..
有位中年大叔創立一堆xxx協會、xxx會之類的社團組織,甚至還有出論文集..
但論文內容就如樓上所述,找年紀非常老的蛋頭學者掛名,
然後論文內容都是找一堆比7分大學還要爛的技術學院研究生寫的
而且論文題材全都是一堆與研討會主題風馬牛不相干的題材..

這種論文集根本沒有人想要看!內容說是剪貼簿也不為過!
小弟人生閱歷不夠深,不知道這位仁兄大費周章搞這些東西要幹麻?
請問版上有人知道這位仁兄在搞啥鬼嗎?
是要騙經費?還是有其他目的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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