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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為何律師轉任法官,司法院要公布考生基本資料?
發表人 852  

發表日期

11/20/2014 11:41:48 AM
發表內容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175595

公開103年律師轉任法官公開甄試筆試及格人員及學經歷等資料,請各界踴躍提供意見



103年律師轉任法官公開甄試筆試及格人員計有27名,其等姓名、學經歷等相關資料業經公告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www.judicial.gov.tw)\業務綜覽\17轉任法官業務\最新消息項下,請各界至該專區瀏覽並踴躍提供意見。
請於104年1月5日(星期一)前,傳真至(02)2361-8464、(02)2389-1322,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ting1127@mail.judicial.gov.tw,本院人事處(第二科)蔡秘書收,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
回覆 12不3 在11/20/2014 12:05:36 PM的回覆:
矯情!
那請司法官考試亦比照辦理。
回覆 國考東巴 在11/20/2014 12:21:08 PM的回覆:
怎麼      轉任還怕人說啊
有成就的律師壓根不會想轉任法官
來轉任法官的律師   素質想必不用多說
回覆 路人 在11/20/2014 1:32:44 PM的回覆:
甄選筆試通過之人,該人之品德、風評、為人處事、出庭表現、經歷、功過事蹟等等,讓各界表示意見,任何與該人有關的好壞事宜都可以書面向司法院表示意見(消息正確與否司法院會進行實質調查與求證),將正確且真實的具體意見彙整成冊,以供5個月後的「法官遴選委員會」之遴選委員,再遴選時參考之用,是否同意擔任法官之重要參考資料,遴選也有被刷掉的前例,若遴選過,還要進入法官學院為期1年多的職前訓練,訓練成績不及格有會被刪掉,需要一路都及格,才符合法官法規定,依法派任法官。.................講這麼多,我真的建議考生直接通過司法官特考比較好,理由是:
1.實際與快速,最重要是有尊嚴(法官法規定通過司法官特考且訓練結訓者,直接派任法官,免經甄選、遴選、職前訓練)。
2.律師業務若執行6年以上,成功且有為的律師,薪水應該會在法官薪水之上,或至少相當,試問職業6年後,還會去參加甄選轉任的律師應該是屬於....
3.依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1款但書規定,律師職業3年轉任法官,僅得擔任地方法院法官,就是到退休前......。
4.以上僅針對法官法及限制提出個人意見,絕無批評任何個人或團體之意,不同意見之人敬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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