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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原來法律在輿論面前是這麼的不堪
發表人 熊熊  

發表日期

12/25/2014 7:49:49 PM
發表內容 看到為廷退選的新聞
真的讓我感到非常的心痛
一個在法律上根本無罪的青年
就這樣被輿論蹧蹋摧殘
台灣的政治未來
就被一群女性主義者毀掉了
今天
是讓台灣人民
最痛心疾首悲憤不已的聖誕節





回覆 中時電子報 在12/25/2014 8:09:22 PM的回覆:
遭爆高中就襲胸   陳為廷晚間開記者會
2014年12月25日   14:04

陳為廷高中時在捷運上襲胸,遭對方扣留的學生證照片。(翻攝PTT)
陳為廷高中時在捷運上襲胸,遭對方扣留的學生證照片。(翻攝PTT)
陳為廷襲胸案又多一樁!陳為廷除了在公車襲胸緩起訴、學校舞會動作不雅遭送性平會,又被批踢踢實業坊(PTT)網友爆料。該網友自述好姊妹中時曾在捷運上被襲胸,立刻賞了對方一個巴掌,並扣留對方學生證當作證據,才沒鬧上警局。最近翻出學生證,猛然驚見當時襲胸者就是最近鬧得沸沸湯湯的襲胸慣犯陳為廷。

陳為廷競選團隊新聞聯絡人陳冠宇表示,已經確定取消原訂晚間6時在公館鄉的問政說明會。預計晚間6、7點會由陳本人親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時間、地點皆尚未確定。

Ptt網友「我昨晚做了一個夢」爆料全文:

「夢到好姐妹高中時曾經在捷運上被抓胸部,當下賞了那男的一巴掌,並要了他方的學生證當證據才沒上警局。昨晚她整理房間時發現這學生證上的人好眼熟,我一看,不得了!有沒有檯面上只有幾個案例,私下卻不知道幾百個沒爆出來的故事?然後我就醒了。很多事情不能混為一談,但私德上,我不想   一開始就選擇有缺陷的。」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該名被害女子表示當時捷運車廂很空,陳為廷卻一上車就挑她旁邊的空位坐,後來突然覺得胸部癢癢的,才驚覺自己遭到襲胸,正好此時車廂門打開,陳順勢跑出去。沒想到在下個月台又遇到,該女子氣到追上去,怒打兩巴掌。因為第一個巴掌被閃掉,才又再追打一巴掌。

該女子表示,因為當年她自己也年僅高二,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只要求留下學生證,此舉也不是為了送去警局,也只是給媽媽一個交代。陳稱學生悠遊卡裡面有錢,事後還要拿回來,但約了幾次都沒有結果,甚至在深夜傳30多封空白簡訊騷擾。

該女子還說,當初看到太陽花學運,覺得這個人很有想法,沒想到就是當年的襲胸之狼,於是她決定不再姑息陳的一再累犯,勇敢站出來。

(更新時間:19:00)
回覆 撐不住是正常的 在12/25/2014 8:33:44 PM的回覆:

你才搞錯了

法律是法院面前講的

道德是參與政治講的

八卦才是輿論的最愛


回覆 神邏輯 在12/26/2014 8:36:11 AM的回覆:
無罪不代表沒犯罪,多少在犯罪黑數下的犯罪受害者是不願曝光,因此讓許多(犯罪者)無法獲得有罪判決,要就是真心認錯,而非以神邏輯的論述方式說,我不保證未來不會改變,難道是說現在只是暫時悔悟而不犯罪,未來若再犯時,請大家監杜我,我再認錯道歉,若這種論述大家可以接受,才是台灣法治上的悲哀!!!!!!!!!!!!!!

去看看犯罪學上的統計,若犯行被抓2次以上再犯第3次,之後再犯率會有多高?
回覆 123 在12/26/2014 8:46:29 AM的回覆:
他運氣不錯
活在現在的臺灣

要是早生100年的古代
他就被斷手斷腳了
不會只是一巴掌
回覆 阿雞溼了 在12/26/2014 8:54:18 AM的回覆:
被抓到的有3次
那沒有被抓到的呢?
回覆 別讓香蕉不開心 在12/26/2014 8:54:38 AM的回覆:
開版的感想代表台灣人民?
還是只代表猥褻慣犯?
回覆 OO 在12/26/2014 10:00:43 AM的回覆: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你書是唸到哪去了
回覆 PP 在12/26/2014 10:56:36 AM的回覆:
其實,他真的不需要這樣作賤自己。如果真的有需要,以牠的名氣,大腸花女王應該會免費讓牠搞幾次吧!?
回覆 畢業生 在12/26/2014 11:36:01 AM的回覆:
陳為廷要不要退選我是沒有意見啦

但是下次不要再亂摸別人了
要真心悔過
如果只是嘴巴說說
可能下次著了魔忘了教訓
又來了

只是我很好奇
如果換他是女生
被亂摸
不知道他有多憤怒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回覆 畢業生 在12/26/2014 11:41:45 AM的回覆:
人難免因為一念之差做錯事
浪子回頭金不換
但是人的一生改過回頭的機會不會很多

我希望他夠了解
如果只是做表面            只能當一個聰明的人
如果真的改過         或許他是一個有智慧的人

我希望多一個有智慧的立委而不是多一個小聰明的立委
回覆 無關女性主義 在12/26/2014 12:16:34 PM的回覆:
同意樓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回覆 yes123 在12/26/2014 1:44:35 PM的回覆:
123
yes
回覆 KK 在12/26/2014 2:25:07 PM的回覆:
開版的標題應該是反諷吧!!
對於痴漢廷(這是日本語以及該國報紙的正式用語!這沒有貶低的意思!)
我認為比癡漢行為更嚴重的
是他可以大言不慚說"我帳戶只有400元,請捐錢讓我選立委"
真是不可思議的厚顏
我們這裡多的是比他優秀幾萬倍的人
我們有錢自己選就好了
幹嘛捐給他讓他選
口去!
回覆 真的想揍他 在12/26/2014 2:52:28 PM的回覆:
其實
我很難想像他的心理
當初
他罵教育部長無恥的時候
他有想過他自己也鹹豬手嗎?

當他衝進立法院
大罵國民黨黑箱作業的時候
他自己呢?
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女性

怎麼會有這種人呢?
把女人當做什麼?
罵他禽獸都不過份
回覆 yes123 在12/26/2014 3:07:09 PM的回覆:
當時他就像著了魔一樣
燒起來了
回覆 PP 在12/27/2014 9:44:33 AM的回覆:
看到為廷退選的新聞
真的讓我感到非常的心痛
一個在法律上根本無罪的青年
就這樣被輿論蹧蹋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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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念過書嗎?   法律程序導出的事實   常常與真實的事實不相同   就像一堆貪汙犯   刑事犯   只要找對律師   滅好罪證   勾串好證人   常常都是無罪結果
政治是攸關大眾權益   法律只是最低防線而已   所以才會訴諸於道德更高的要求
你這個沒有社會歷練的天真小孩會說出這種話   希望可別是一心只想要考上司法官的萬年考生阿   不然也是社會的災難和垃圾!
回覆 台灣就愛造神 在12/27/2014 3:17:30 PM的回覆:
從違停的例子

就可以看的出綠網軍、和綠媒多麼會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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