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司法官招考人數減少的原因
發表人 55  

發表日期

1/6/2015 11:58:42 AM
發表內容 103年自行申請轉任法官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計有26人(律師25人、公設辯護人1人),依法官遴選辦法第11條及第18條規定,公開其等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並公告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www.judicial.gov.tw)\業務綜覽\17轉任法官業務\最新消息項下,請各界至該專區瀏覽並踴躍提供意見。
   請於104年2月26日(星期四)前,傳真至(02)2361-8464、(02)2389-1322,或以電子郵件寄至ting1127@mail.judicial.gov.tw,本院人事處(第二科)蔡秘書收,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
回覆 在1/6/2015 6:06:32 PM的回覆:
要就公平考試
要轉任
就要給大家公評
搞啥軌轉任又是一批人在考核
這樣怎麼會進步

都保障這群考委   
而不去檢討他們
突破盲點了吧
回覆 555 在1/7/2015 8:21:26 AM的回覆:
這是司法院辦的.主宰者應是實務人士吧
回覆 反思 在1/7/2015 12:09:19 PM的回覆:
用充滿人為變數產生出來的法官,卻期望他公平?
就跟叫人載保險套,卻不准他作愛一樣…
回覆 PP 在1/8/2015 10:36:40 AM的回覆:
為什麼要舉辦只為了你這群萬年考生的考試才叫做是公平?   你們這群LOSER   只會要齊頭式的公平   這也是公平嗎?
所謂的公平   是要你自己去爭口氣力爭上游爬到與別人一樣   才是公平   而不是叫別人跟你一樣爛   把別人拉下來跟你一樣差   才叫是公平!!
就是因為只憑筆試錄取的司法官受到質疑   才要有所改革   需要有經驗的律師進入司法官體系   你們這群LOSER也可以去考律師   這條路沒有因為你是LOSER而阻擋你   律師律取率已經33%   要你在增加幾年法務工作經驗   這樣就做不公平?
司法官的工作與一般公職文員根本不一樣   不是單純只是做做批示公文而已   如果你們這群LOSER連這一點都看不清楚   只是像要吃肯德基一樣吵鬧批評   注定是永遠的LOSER!!!
回覆 另類思考 在1/8/2015 5:36:45 PM的回覆:
司法官的確跟一般文職很不一樣,
文職簽呈要經過層層上級(有經驗者)把關,司法官的上級幾乎沒有,旁人或上級多講幾句,傳出去可能就變成「干涉司法獨立」的司法新聞,
但我覺得要當司法官前,應該先從文職當起,不管是公部門還是私部門的文職,就算是武職也不錯,
總而言之,就是需要社會經驗就是了,
至少要分得清楚什麼是無奈、什麼是無賴!

我接觸過有少部份的司法官、準司法官,
可能是因為社會經驗不足吧,是會把無賴當成社會常態,或是更進步製造無辜當事人甚或旁人下屬的無奈,
這也難怪某位憲法機關的首長,曾在網站發言「希望某些司法官家中多些不幸」,這除了道盡某些司法官真的很讓人不滿之外,另則點出他們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沒有身歷其境的同理心的一面。

如果真要走轉任制度的話,最好全都先轉成檢察官,想再更上層樓再請調法官吧,
就司法官中,對檢察官管束與指導至少還是比較充份,
一下子就當上法官,不管是年輕考上的還是轉任考上的,也還真是他本人的福氣,但很有可能是整個國家社會的業報,
誰的案子被這種人審到辦到,就是誰的不幸!
回覆 小法制 在1/9/2015 6:52:06 PM的回覆:
怎麼不開放法制轉任∼
公部門歷練過
自我感覺良好的認為
經驗應該也不差
回覆 恐龍法官該滅絕 在1/19/2015 5:46:11 PM的回覆:
能轉任的應該也是實務上的菁英

雖然一律用考試的比較公平,但這不是招考中鋼中油

攸關生命、自由及財產的審判,適任更重要!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