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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談【宇法的「地下學員」】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4/10/2015 12:56:19 PM
發表內容
(2015/4/10   facebook貼文)

最近幾個月和很多學員聊天,多次聽到已考取學員談起他們自己或認識的朋友,在考上後對宇法函授教材的「處置」方式。
很多學員說他們都會保留下來,因為實務工作上還是常常需要拿出來查閱,同事間在事務所進行案例研討時也很好用(讓我聽了真的非常高興)。

當然也有人說他們考上後就轉送給其他還在奮鬥的考生,這我也無話可說,可能覺得脫離苦海了,再也不想重溫考試用書。
但也多次聽學員們說,宇法有很多很多….的「地下學員」,並強調數量遠比我想像的要多很多…..   
難怪我們有為數不少的學員,會在訂購時交代我們寄送的包裝上不要顯示寄件人名稱(上面不要有任何宇法的字樣),他們不希望同學或同事知道,因為會不斷受到要「商借」的「人情壓力」。
這情況我一直都聽滿多的,真的也很無奈,但最讓我傷心的是聽到~竟然還有不少「地下學員」在他們考取後,竟然又去幫別的補習班寫「考取經驗談」(因為可以賺稿酬)…..,真有「前胸+後背」都被捅一刀的感覺啊!

雖然我考上後就一直以教學為志業,而我也自認「律師」、「司法官」、「教書」這三條路,應該還是「教書」最適合我本身的個性。
但其實寫講義、製作教材是一點也不輕鬆的工作,從講義體系架構要如何編寫、該舉什麼時事和案例,到用什麼照片圖片來輔助、還有該怎麼講解大家才容易聽懂……,過程用「嘔心瀝血」來形容真的一點也不為過。此外我們對於學員訂購課程的後續服務也都盡力努力協助,不是收了錢就不管了。

宇法只有法律類科,我們沒有辦法像各類科都辦的大型補習班一樣,專門請一大批「招生部隊」成日的在各校園穿梭,我們的工作人員都投注在課程製作、寄送、學員各種售後服務的進行上(這些要做得好就已經相當費工夫了),我們沒有多餘的人力去跑學校拉學生,或在放榜後一個一個打電話做榜單。(更何況我也一再聲明會顧及學員隱私,要我做像補習班的事情,個性上也真的做不出來)

所以開課11年來,都是靠著考上學員在網路上或學弟妹間口耳相傳推薦,大家的幫忙,對我十分重要也非常感動,如果各位也能看到我在這兒對您的由衷感謝,那就太好了。

對於每個課程的製作,我自認是良心且非常用心,我的課程完整性是其他補習班課程所遠不及的,而每個章節後面,也會直接帶入歷屆試題的解題(這等同於是其他補習班要另外收費的「案例研習」),而這幾年司律改成一二試,很多補習班當然會另開「一試總複習」再收一次費用,但我實在不想同學們再增加費用負擔,基於一試所著重的「法條題」,所以就著手進行免費的「國考基礎小教室」的線上課程,讓同學們可以日積月累對法條的熟悉度。

但對於「無償」使用我的教材而考上的法律人(們),我會寧願相信你們是迫於經濟因素不得已才這麼做,所以我也就當是積德行善吧!(((這樣想比較好過~~~不然還能怎樣呢?)))

但若你們通過考試了,也請幫忙推薦宇法,或花費一點寶貴時間,寫出在準備考試時期間的個人讀書方法及心情調適,還有你們認為教材最佳的使用方式…等心得文,將文章發表出來(FB、PTT、各論壇或討論區….具不具名或篇幅長短都可以),但透過真心所寫出的內容(非商業文),相信會對後輩考生們絕對有非常大的助益,也算給了我另一種對價,也是對我多年來一直堅持走著這條路的一個鼓舞。
回覆 心感謝 在4/10/2015 4:22:52 PM的回覆:
老師在臉書上發表了很多篇讀法律的正確思維和準備考試的方法,內容的深度和廣度讓學生非常佩服,我雖然沒有臉書留言的習慣,但每篇都非常仔細讀,受益良多,謝謝老師!
回覆 WW 在4/10/2015 4:36:14 PM的回覆:
老師寫的很好
不過還是建請老師好好和團隊研商一下技術問題
畢竟新的雲端影音若不能控制時間
恐會大幅拉低大家收看意願
我想應該還是有解決方法的
回覆 功德迴向 在4/10/2015 5:34:19 PM的回覆:
老師您真是個菩薩
回覆
李俊德 在4/10/2015 5:55:19 PM的回覆:

謝謝   功德迴向!

請問   WW   所指的「控制時間」是雲端影音的速度快慢調整嗎?

回覆 代WW 在4/10/2015 6:32:52 PM的回覆:
我想是時間調整無誤
因為如果某科程度比較好
或聽第二次時都會快轉聽
比較省時
回覆
李俊德 在4/10/2015 7:07:48 PM的回覆:

就這個問題,我們已經向hinet平台工程師反應,但能不能做程式修改,也還未知。

但播放速度的調整,學員端的電腦是可以先自行安裝調速的軟體(我們有測試過,軟體操作容易,播放也很流暢),就可以隨意調整速度,這也是個權宜的做法。

回覆 地政士~~ 在4/10/2015 9:09:46 PM的回覆:
宇法老師:

  以我曾經上過四種不同國考面授班的經驗,老師您上的真的很好。

  而且面授跟函授不同之處,在於聽不懂的地方可以倒帶再聽,而面授就像坦克車一樣碾過去,一路不回頭。

  等我考上,再好好幫您宣傳一下。
回覆 地上學員 在4/11/2015 9:46:06 AM的回覆:
不管是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任何專業的養成一定是重在基本功,這也是李老師在上課會強調的學習方法,以前念電子工程也是從基本電學、電子學、電路學、電磁學、工程數學等科目慢慢累積而來,以我個人的學習經驗是從自然科學轉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理論大部份都是單一且絕對,如V=IR、P=VI等的電學公式,而法律卻是甲說、乙說、丙說,主觀說、客觀說、折衷說等眾多不同的法律見解,念久後會有一種體悟,就是法律是在追求一種平衡與調和。而在別的科目如音樂、跳舞、數學等會有所謂天份,而在法律似乎比較不存在這種現象,天生正義感比較強法律會念的比較好嗎?
我認為法律的入門檻極低,只要看懂中文應該就差不多了,可要念的精卻須要時間慢慢的累積,這是一門須要長時間積累的專業,誠如老師所言,能在考上後繼續念書是非常不容易的,老師的函授教材非常豐富、時數也相較友班而言多了不少,我實在很不明白這怎會成為被友班攻擊的手段呢?一般而言不是教的愈仔細愈好嗎?一開始聽老師的民事法相關課程是非常驚呀的,原來之前念不通的地方被老師輕易的就帶過了,聽教材會有欲罷不能的感覺,尤其是民事從實體法、程序法到執行法一氣喝成,另重點部分老師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我聽函授時都覺得,老師已經教到這樣了,如果我再記不起來,真的是對不起老師了。另外在教材部分會用時事、實例來講說驗證,使得念法律不會淪為紙上談兵,因為單純念法律理論實在是異常乏味,如果不是對法律有興趣,這門專業實在有些無聊,電子工程可實作出產品出來,可法律很難實作物品出來,這可能也是大學廣設法律系的原因吧,不用採購器材,不像電子工程得有實習教室,買示波器、頻普分析儀等電子設備,相對而言法律系的建造成本只有人的成本吧。
關於念書方面,因為我一直是一邊工作一邊念書準備考試,從民國89年開始念進修部法律系到民國99年考上律師,共花了長達十年時間,說來慚愧,實在不敢寫太多我的念書方法,不過做筆記以我個人而言是必要且對於複習有極大助益,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方法,而我的筆記後來全部改為WORD電子檔,因為要增減修改容易,而我打字比寫字快多了,另會把老師上課教材所提的重點從新整理,在強制執行法的執行競合,我就用表格整理出來,複習會快很多,其他科目也是如此。
李老師的教學與教材真的是非常創新,使得學習法律不再枯燥難懂,如果在大學時期老師的教材就推出的話,我覺得應該會節省下非常多的時間,能夠把法律念的稍微理解一些,其實也不太容易,尤其法律學者又愛自創名詞、獨(毒)家見解,這在自然科學方面是很少見的,但也因為如此才顯得法律的多彩多姿吧。
回覆
李俊德 在4/11/2015 10:33:13 AM的回覆:

真的是有說不出的感動!

竟然這麼快就有學員花了寶貴時間,整理出內容這麼豐富的心得文。

昨天到今天除了很多人在FB上為我加油,陸續也接到很多私訊,電子郵件和電話,真的非常溫暖,除了感謝的話,我也不知道還能再如何表達心意了。

再一次謝謝,謝謝大家!


回覆 地政士~~ 在4/11/2015 12:48:44 PM的回覆:
  現在的司律考生很多人並不知道宇法老師是誰?

  宇法老師是雙榜補習班的台柱(後來雙榜賣給了保成補習班,保成又賣給了志光集團。)雖然還很年輕,但應該是目前檯面上最資深的司律補教名師。

  但現任老一輩的司律補教名師,我大概只認得明台大而已,因為我好像曾經讀過她寫的民法參考書。

  我自己也看過一些其他補習班函授的試看影片或是DVD,但那很明顯地就只是將面授上課時的畫面錄影下來而已。

  老師製作PPT很用心,我看不到有幾個司律補教老師是願意花這麼多的時間及心力來製作這種教材。

  老師的教學很棒的一點是即使你完全沒有法律基礎,上老師的課程也能聽懂的。

  相對地,就有宇法課程沒有給付不完全的問題,只有給付過剩的說法了(指課程時數太多)~~ XD
回覆
李俊德 在4/11/2015 10:26:21 PM的回覆:

非常感謝地政士~~

也祝你早日成功達陣,等你的心得文了!

回覆 問題 在4/12/2015 6:47:45 PM的回覆:
但播放速度的調整,學員端的電腦是可以先自行安裝調速的軟體(我們有測試過,軟體操作容易,播放也很流暢),就可以隨意調整速度,這也是個權宜的做法。
............................................................................................................
請問老師說的調速軟體是什麼?謝謝
回覆 也是地上學員 在4/12/2015 7:47:22 PM的回覆:
老師加油~

回覆 南昌 在4/12/2015 8:24:39 PM的回覆:
老師

學生很感謝你的教導,但願能找個時間北上當面向老師

請益,祝福 老師 吉祥如意~~





回覆 雲端影音? 在4/12/2015 11:20:51 PM的回覆:
請問老師:
http://www.lawspace.com.tw/promotion/cloudvideo_price.htm
科目一樣是司律全修的科目,
那上面的價格「三等司律全科11640」怎麼和DRM差那麼多?
標價有誤嗎?還是我誤解了什麼
回覆
課務中心 在4/13/2015 8:12:45 AM的回覆:
您好:

不好意思,應該是網頁上的說明不夠清楚造成您的誤解。
以下向您說明一下:
我們的函授是以"MP3"函授為基礎,"影音"的部分則為"加購"。

司律全科(MP3函授)優惠價為53000元,教材包含(1)各科文字講義(2)PowerPoint講義(3)上課MP3錄音檔

而我們影音的部分都是採"另外加購"的方式,也就是若學員覺得除MP3函授外,另想看上課畫面,則全科加購雲端影音的價格為11640元。
也就是說:"司律全科MP3函授+全科雲端影音"優惠價為64640元

關於函授更詳細的使用說明,可參考網頁:
http://www.lawspace.com.tw/homestudy/drm_homestudy_1-1.asp

另外,您於留言系統所提出的問題都已於該則留言中一併回覆,再請您撥冗查詢留言。

謝謝您!


回覆
課務中心 在4/13/2015 8:16:44 AM的回覆:

上面有詢問到雲端播放調速的問題,您可利用左方"客服留言"系統詢問。
http://www.lawspace.com.tw/qasystem/sign.asp

我們會再由專人提供回覆,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4/13/2015 8:35:09 AM的回覆:

謝謝「地上學員」,也謝謝「南昌」!



回覆 地上學員 在4/13/2015 9:32:48 AM的回覆:
與老師費盡心血製作的教材與無償提供第一試測驗題解說的胸襟相較,學生的一點點心得根本是微不足道啊。
再簡單談一些非全職念書準備考試的心態調適,既然無法全職準備,背後都有一些不盡相同的原因,以我而言,無非就是經濟考量為主因,非全職準備考試,客觀上的念書時間就輸人一大截了,就只有拉長戰線來爭取考上的空間,如果最終都能考上的話,我想晚個三、五年應該也無所謂吧,用這樣的心態來念書比較不會患得患失,考上就當賺到,沒考上的話就維持現狀,因為就無法全職準備考試不是嗎?
對於新制司法官考試規則的變動,我是有小小的抱怨,一個雙學位專長且已取得律師執照並工作近二十年的人,竟然會被評斷為司法官考生不適格,這不是很弔詭嗎?如果明年確定實施新制,我還是會報名,到時再來提訴願、打行政訴訟,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最後聲請釋憲,這樣的考試規則明顯已經違背比例原則、平等權(原則)、應考試服公職及工作權等相關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在釋字第682號解釋中,林子儀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也明白揭示,就有關應考資格之限制乃涉及主觀條件之限制,例如應具一定之學歷、經歷等資格,則宜採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審查之。不管如何,就玩一次看看吧。
回覆 地上學員 在4/13/2015 9:42:06 AM的回覆:
另外再聊一些宇法知識工程網的廣告宣傳,我覺得靠口耳相傳的宣傳可能稍嫌不足,我朋友的小孩去年念成大法律系,我是極力推薦要聽宇法的課程,說真的,老師的教學比起很多大學的教授不知好了多少倍,所以也許老師要盡量宣傳自己的教學,相對的這也是造福念法律的人,真的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啊。
回覆 功德迴向 在4/13/2015 11:13:01 AM的回覆:
其實
宣傳應該是多餘
有很多學員都是外面繞了好大一大圈
心力交瘁下
才知道李老師
那時的學習動機才會全然信受
回覆 非常贊同功德迴向 在4/13/2015 12:56:21 PM的回覆:
如果有跟李老師聊過天,應該就會感覺到,要李老師講補習班那套---花言巧語,應該絕對贏不過其他補習班,為了招生,補習班什麼樣的話術都有,一付你報名了就可以飛天遁地,但行銷和宣傳比的就是這個,偏偏大部分的人一開始都還是會相信。
回覆 相信宇法 在4/13/2015 4:33:13 PM的回覆:
在研究了各種補習班教材和研聽以後
說真的比較喜歡宇法的教學,許多補習班教材講求速成,大量的塞入體系表,甲說與乙說,很少有像宇法這樣這麼認真且詳細的告知所有的來源與爭議點時,及老師的個人意見   。
再加上實際的判例、新聞、時事,法律重視的是在解決人的問題,考試的過程雖然難熬,但在這種過程中去慢慢理解,近而推敲解決爭議,雖然宇法時數很長,但我認為宇法的教材,很適合重覆值得研究,更對於生活中所碰到問題能有所幫助。
回覆 內分泌 在4/13/2015 9:11:30 PM的回覆:
地上學員想聲請釋憲不是那麼簡單,   到目前為止大法官還從未宣告任何一條考試相關法令違憲,   全部都是合憲.   因為大法官是合憲推定原則,   除非聲請書的理由有辦法寫到無懈可擊,   只要有其中一個角度是合憲即認定為合憲.   不過還是祝福你能夠成功,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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