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民法離婚財產問題!!
發表人 您好  

發表日期

8/27/2015 7:35:51 AM
發表內容 我朋友與其前妻離婚
離婚協議書所載(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請求權)
由於婚姻存續間買了間不動產登記於前妻,非特有財產購買
但因(離婚協議書所載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
故我朋友喪失請求一半之權利
但我朋友與前妻皆希望平均分配那不動產
請問離婚後事後該如何約定
才能使我朋友可以平均分配那不動產
謝謝各位
回覆 在8/27/2015 9:04:45 AM的回覆:
你朋友跟前妻不是都希望平均分配?那就平均分配就好,有什麼疑惑。?
回覆
李俊德 在8/27/2015 10:13:32 AM的回覆:

但我朋友與前妻皆希望平均分配那不動產
-----------------------------------------------------------------------------------------------------
既然雙方都不反對,那就繳稅後移轉,有什麼問題嗎?

回覆 地政士~~ 在8/30/2015 4:44:10 AM的回覆:
  假設訂立離婚協議書的日期為民國104年8月27日,以「夫妻贈與」名義來移轉的話,只需繳納建物的契稅,土地增值稅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可申請「不計入贈與總額」。

  不過「夫妻贈與」的地政移轉公契的立契日建議是在104年8月27日之前(可以是104年8月26日,但不要是104年8月27日),這是我以前問過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所給的建議。

  其實這類財產移轉,在要簽離婚協議書之前就要先規劃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