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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二二八事件「二七部隊」突擊隊隊長還原二二八真相
發表人 被扭曲的歷史  

發表日期

1/1/2016 6:58:03 AM
發表內容 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

(倖存之二二八和「白色恐怖」主要歷史當事受難人現身說法)
文/   陳明忠




   二二八事件當事人陳明忠先生簡介:
陳明忠-二二八時,台灣民主聯軍「二七部隊」突擊隊隊長,台灣最後一個政治死刑犯(左傾紅色罪名,白色恐怖時代史中數萬名的所謂「台灣本省菁英」、「勇敢的台灣人」犧牲烈士中,沒有一個是因為台獨罪名而被判死刑的):

陳明忠,日據下高雄岡山一個地主的兒子;小時候,他最大的志願是當一個騎白馬的日軍上將;可他後來卻發現原來自己並不是一個日本人,而是日本人蔑視的「(支那)清國奴」;1947年,「二二八事件」時他是謝雪紅領導的「台灣民主聯軍」;並在攻打日月潭戰役中,擔任突擊隊隊長,實際參加了戰鬥,在二•二八的最後一場戰役中,與由謝許雪紅所領導的「二七部隊」撤退轉戰入南投埔里山區,在「烏牛欄橋」一戰,隊員幾乎全軍覆沒。







一、「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的根本原因──「內戰」而非「台獨」

   

「二二八事件」雖然是執政者執政「失敗」所引發「官逼民反」的「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

   

簡述「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包括第一,因為國共在大陸地區內戰需要軍糧,使得台灣島內發生嚴重的缺米現象,引起民心不安與恐慌。以及第二,由於內戰,國民政府無力著手致力於島內生產力的恢復,因此也無法解決青年就業、尤其是從海外回台的原台籍軍人、軍伕的就業問題,使得他們成為島內動亂的主要力量。

   

但是「白色恐怖」起因,則是在內戰中失利、因而遷台的國民黨政權,為鞏固「反攻基地」,因而在台灣執行的「肅清異己」的行為。國民黨的洪秀柱立委為例,洪委員的父親雖然是外省人、且是國營事業員工,卻也在「白色恐怖」中受害。

   

因此,是國共內戰導致國民政府在台執政失敗,在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引發了”偶發”的「二二八事件」,國民政府進而在民國三十八年正式遷台後,開啟了長達數十年的「白色恐怖」時期,當時「台灣獨立」在台灣仍是極罕見的主張。

   

二、「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歷史”被扭曲”為「台獨者受難」的原因分析

   

1.事實的”混淆”與感情的記憶──有關「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兩事件的死亡人數。

   

「白色恐怖」的犧牲者、受難者中,許多是「二二八事件」的參與者。但因為兩事件在時間上相當接近,包括受難者家屬在內及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兩事件的”差異”,因而”混淆”將多數「白色恐怖」受難者,也認定是「二二八事件」中的犧牲者。

   

實際根據中研院調查,在「二二八事件」中死亡者應少於一千人(註);但根據中時駐美特派員傅建中在一篇文章中,引述來自前總政戰部長王昇的資訊,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民國三十八年至民國四十三年「白色恐怖」清肅異己行動最熾烈的時期,被捕的受難者高達三萬多人,其中15%、約四千五百人遭判處死刑,也因為「白色恐怖」最熾烈的時間在西元一九五0年前後,如今外界因此稱該段時期受難者為「五0年代受難者」。

   

只是由於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其中的”差別”,並因親友受害或恐懼、憎惡等因素,兩事件的受難者、犧牲者人數因此”被誇大”到外傳的「死亡數十萬人」,雖然此一說法不正確,但也反映「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兩事件對人民心理造成的嚴重影響,國民黨立委吳敦義的父親也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家族因此蒙受的陰影,吳委員應該也有深刻體會。

   civilwar43645.jpg

無法顯示錯誤的圖片「http://tw.f14.yahoofs.com/myper/aK4GDhuBGAJIAzWF5LVG/blog/ap_20070716045544512.jpg?TTkW03GBJsd_nwrv」

(上圖,1950年,中共華東局派台工作人員朱諶之被押送到馬場町槍決。

下圖,1950年代初,原國民黨軍政幹部被中共以「特務」、「漢奸」罪名槍決。

國共兩黨展開了戰爭後更慘烈的戰爭)

   

2.「二二八事件」被”扭曲”為「台獨運動開端」,是鼓吹台獨運動者為政治目的所作的歷史扭曲

   

國共內戰是國共雙方的生死鬥爭,但當時國共雙方雖相互對立,「社會主義」在民國三十六年後光復的台灣,卻是相當興盛的思想,倡導「社會主義」的書籍在台灣也非常流通,並無接觸者即是「共匪」的概念;也因此在官逼民反的「二二八事件」後,對國民黨政府失望、憎恨的台灣人民,尤其是知識青年、大專學生,因此自然而然轉向”靠攏”共產黨,形成由”認同”「白色祖國(指國民政府)」轉為認同「紅色祖國(指共產黨政府)」的現象。

   

此趨勢展現在具體的社會運動上,即是當年造成極大轟動的「麥浪歌咏隊」與「鄉土藝術團」的出現,這些由大學生、知識青年所組成的社運藝術團體,在台灣全島巡迴表演,同時”倡導”「社會主義」思想,發揮了相當的宣傳效果,卻也因此”觸怒”了國民政府,於民國三十八年引發了所謂「四.六事件」,「四.六事件」因此也可以稱作「白色恐怖」事件的”肇始”。

   

「四.六事件」反映的是國民政府正式遷台前,「社會主義」及共產黨組織在台發展的狀況,也顯示「二二八事件」的後續影響,其實是「左派勢力」在台灣島內的”抬頭”與壯大,而不是「台獨運動」的萌芽;只是國民政府在「四.六事件」後展開長期數十年的「白色恐怖」行動,以及台灣歷史教育上”刻意省略”了對內戰前後台灣島內”實情”的紀錄,讓這段歷史”遭到淹沒”。

   

也因為真實歷史紀錄的”缺乏”,在台獨運動於民國六、七十年間興起後,倡議台獨者才有機會”選定”對台灣人民感情有深遠影響的「二二八事件」,並將之”扭曲”為「台獨運動」的開端,以賦予台獨運動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三、「台獨」二二八起源論的”錯誤”

   

1.「二二八事件」是台獨運動開端的說法,不符合”歷史事實”:

   

  「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相隔只有二、三年,「白色恐怖」早期的犧牲者與受難者,不論本省人或外省人,絕對多數都是戴上「紅帽子」,即被指為「左傾份子」;但在該段時間,因「台獨案」遭到逮捕拘禁的,只有廖文毅(台灣四大地主之一,雲林地方望族,台南大地主)與黃紀南等數人而已。

   

「白色恐怖」中真正屬於「台獨案」者,在民國五十年前後才逐漸增加,也就是西元一九六0年前後,「台獨案」增加的時間點,符合”海外台獨運動”的開始時間點,如王育德等人在日本成立「台灣青年社」的時間為一九六0年,「台獨聯盟」則是在一九七0年(才)於美國成立。

   

此外,台獨有兩反,即「反國民黨、反共反中國」。但「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民國三十六年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尚屬弱勢政黨,更在「二二八事件」後發表聲援二二八抗爭者的宣言,同情「二二八事件」的台灣人民,面對中共的聲援,豈有「反共、反中國」的道理,因此研究台灣歷史的戴國煇教授說:「台獨運動的形成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為契機的」,這即是說,台獨運動的開展是在國民政府全面遷台以後的事。

   

2.「台獨」運動興起的”根本原因”,不是「二二八事件」而是國民政府在民國四十二起實施的「耕者有其田」(耕地放領)政策

   

「台獨」運動的”原貌”,”實際”是因國民政府「土地改革政策」而”沒落”的”台灣地主子弟(屬日據殖民時代的地主特權士紳階級)”的反抗運動。在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後,因此而”沒落”的”台灣地主子弟”,分別遠走日本、美國,並在日美發動「反國民黨、反共反中國」的「兩反運動」,這樣的反抗運動並因其後進一步與台灣本土中小企業”結合”而壯大,而這些中小企業主中許多也是”由地主轉型”,同樣因「土改政策」對國民黨政府感到”不滿”。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即是日據時代台灣的抗日領袖林獻堂,林獻堂在日據時期率領台灣人民反抗日本的統治,卻在台灣光復後,因為不滿「土改政策」,遠走日本,並於日本援助主張台獨的邱永漢(財訊文化事業集團)。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在”海外”從事於台獨運動的重要人物,畢業於處在嘉南平原的台南一中、嘉義中學者特別多,但出身於台中以北明星高中者相對稀少;這也可以解釋何以台南縣、市是當前台獨運動最興盛的地區,因為台南縣市是台灣最大的”地主集聚地”,台灣第一個黨外出身的縣市長就出現在台南市(葉廷圭),「台南神學院(長老教會)」則被稱作「台獨訓練所」。

   

四、歷史悲劇中的「外省人」

   

「二二八事件」時的抗爭口號之一是「打倒貪官污吏」,由於貪官污吏大都是居於「能夠貪污」職位的外省人,因此「打倒貪官污吏」變質為「打倒外省人」,使得許多無辜的中、”下階級”外省人(外省賤民),”無端”在二二八事件的動亂中挨打、甚至因此死亡。

   

實際上,國民政府在民國三十八年正式遷台並發動”清肅異己”的「白色恐怖」初期,由於大陸局勢仍然混亂,政府不確定能不能保得住台灣,因此民國三十八年間逮捕、處死的都是外省人,直至民國三十九年「韓戰」發生、該年九月美國第七艦隊駛入台灣海峽後,國民政府開始(全面肅清反共)”大規模逮捕”左傾份子,才有大量台籍菁英的死亡。

   

具體的實例是民國三十八年的「基隆中學案」,在該次的逮捕中,所有涉案的外省人全被判處死刑,但本省人全部被處感化教育,這也為什麼當時涉案的台大學生許遠東(任中央銀行總裁,後卻在赴海外為李登輝辦事後回台的華航班機桃園機場失事意外中身亡),得以在三年感化教育後復學,並在大學畢業後獲謝東閩的推薦進入銀行界,最後還爬到了「中央銀行」總裁的高位。

   

台獨人士總”愛宣稱”台獨運動者在「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中”受難”,實際所有因「台獨案」被捕者,”沒有任何一人”被判處死刑(唯一一例死刑是因涉及政府幕後不當操作而遭清算,純屬例外)。

   

相較之下,外省人在台灣人口的比率不超過百分之十五,但依據中研院研究員范雲的調查,外省人在「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比率卻達百分之四十,遠超過其人口比率。

   

五、消除族群傷痕──效法孫中山先生

   

總結「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慘痛經驗,「內戰」是傷痛的根源,但「生於亂世的人不如太平時代的狗」,歷史悲劇的發生有其時代的因素,受害者沒有本省、外省之分,我們要還原歷史,也應展望未來,以積極的作為消弭因「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所留下的族群仇恨。

   

回顧中華民國的創建史,孫中山先生在革命時期倡導「推翻滿清」,以現在的眼光看來,何嘗不是挑撥族群(滿漢)矛盾,但孫中山先生建立民國後,即改稱「五族共和」,顯示政治家必須清楚區分手段與目的,並在掌握權力後全力消弭過程遺留的傷痕。

   

國民黨政府雖已就「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及遺族進行補償,然而這只是消除傷痕的方法之一,卻不能根絕台灣島上族群裂解的夢魘,實際上,只要引發「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根本因素仍存在,即兩岸敵對的狀態仍然存在,因此在台灣衍生的族群撕裂問題,就永遠無法解決。

   

台灣人民如果有心要解決問題,兩岸透過談判結束敵對狀態、締結兩岸和平協定,應是無法迴避的路,然而兩岸談判也正如同商業談判,談判前了解彼此的思考邏輯,才能清楚擬定談判策略,並透過相互溝通讓步,達成最後的共識,只是兩岸分隔數十年,彼此思考邏輯差異之大,已讓雙方在溝通上出現雞同鴨講的障礙,也因此即使兩岸已交流多年,彼此的鴻溝卻未見縮減。

   

「一國兩制」主張就是一例,對中共的「一國兩制」主張,台灣人民解讀為「大陸要吃掉台灣」,始終不了解大陸如果對台灣有善意,為什麼堅持不在此主張上退讓,要一再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然而就大陸的理解,「一國兩制」的意義卻是「中國的主權由兩岸人民共享,台灣的治權由台灣人民獨享」,在大陸的思維裡,這是充分重視台灣主體性和尊嚴的說法,這已是大陸極大的退讓,他們也無法了解,台灣人民為何視之為洪水猛獸。

   

再以「反分裂法」為例,台灣人民認為中共訂此法是要硬性吞併台灣,否則就祭出武力威嚇,但大陸當局的思維卻認為,「反分裂法」的對象只限「主張台獨者」。

   

美國為了避免分裂,過去曾發生了「南北戰爭」,國民黨時期也制定了「國家安全法」,其中有兩條就是規定人民不得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產主義與國土分裂,這些也等同主張「反分裂」;是以,台灣人民對於反分裂法不安的看法,反而讓大陸對台灣人民支持台獨的比例有多高,產生疑慮。

   

因此,唯有兩岸撤除對彼此的敵意,客觀了解對方的立場,延續數十年的兩岸內戰狀態,才有和解的可能,台灣島內的族群問題,也才有根絕的可能。

   

六、讓悲劇不再發生──中國國民黨的歷史責任

   

 我與妻子及妻子的兄長,都是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受難者,然而,我今天到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的目的,不是為了個人與家庭的悲慘遭遇來討什麼公道的。我只是希望同樣的苦難不要再在下一代發生,因此台灣各政黨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反省,光是道歉或是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內戰敵對狀態,島內的族群問題自然可以迎刃而解,締造永遠的和平。

   

 這也正是我在二二八紀念日的前夕,來到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原因;這也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與義務,更是連戰主席的責任與義務。本人以二二八受害人的身份,在二二八前夕的此刻提出呼籲,「解鈴仍需繫鈴人」,希望國民黨誠懇認真地面對歷史,黨主席連戰先生有必要前往大陸進行「和解之旅」,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面對面化解兩黨歷史上的恩怨情仇,以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共創兩岸的大未來。

   

文/   陳明忠   (原文標題: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   文章發表確切日期暫無法查到,猜測或許是在2003年、2004年間)

   

註:已成立了十二年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依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接受二二八受難者申請補償,共歷經四次放寬延長申請期限,九年期間也僅有681件死亡、失蹤177件,見如http://www.epochtimes.com/b5/7/2/22/n1628216.htm
回覆 原 po 在1/1/2016 7:00:36 AM的回覆:
「二七部隊」突擊隊隊長接受電視專訪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GjAbwSrF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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