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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貪財罔顧人命 高鐵炸彈客律師胡宗賢判20年定讞
發表人 地者  

發表日期

1/28/2016 6:48:34 AM
發表內容 【黃哲民╱台北報導】律師胡宗賢與計程車司機朱亞東三年前犯下震驚全國的高鐵炸彈案,胡還放空台股期貨指數,企圖利用爆炸恐慌大撈一票。最高法院指胡罔顧人命,朱貪圖高額報酬,昨依殺人未遂罪將胡判刑二十年、朱判刑十年半,全案定讞。


自製4行李炸彈
判決指出,胡男(四十七歲,在押)以汽油、氰化鈉自製四個行李炸彈,僱朱男(四十八歲,在押)於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在高鐵北上列車與時任立委盧嘉辰的服務處各放兩彈,企圖在列車抵達台北車站及鴻海總裁郭台銘等人到立委服務處時引爆造成大量死傷,所幸炸彈都未爆炸,也未造成傷亡。   
歷審均判兩人有罪,胡男上訴認錯請求輕判回家盡孝,朱男仍稱被利用,最高院昨維持更一審見解,判胡二十年徒刑、朱十年半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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