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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請問老師契約之定性
發表人 路人  

發表日期

5/13/2016 3:58:13 PM
發表內容 請問至餐廳用餐,是屬於買賣跟何種混合契約?承攬?委任?感覺都好像可以凹.

謝謝老師
回覆 買賣契約 在5/13/2016 5:55:50 PM的回覆:
除非是那種漁港旁的海產店
(你買一條魚,請老闆做成活魚三吃)
否則一般你去餐廳點一盤蛋炒飯、一客牛排
應該只是單純的買賣契約吧
回覆 路人 在5/13/2016 6:13:38 PM的回覆:
就是一般而言的餐廳用餐,內用!
回覆
李俊德 在5/13/2016 11:37:14 PM的回覆:

買賣跟何種混合契約?承攬?委任?
--------------------------------------------------------------------
都有可能

服務好一點的,承攬

服務差一點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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