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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離譜判決毀了我一生∼
發表人 小恩  

發表日期

12/8/2017 11:36:56 AM
發表內容 法官於審判日起應查不查....違反法令....沒有犯罪所得600萬....法官就依自己概算判600萬不法所得600萬沒收合併執行....但法官並沒有清查我名下帳戶是否有暴增600萬。
回覆 沒錢賠的最大 在12/8/2017 11:57:08 AM的回覆:
言重了!最多也不過是毀半生而已,沒有到毀一生這麼誇張啦!
而且案子不是還可以上訴的嗎?
如果每一審的法官都判你要賠幾百萬那你就認了吧!
反正你也沒那麼多錢賠不是嗎?
如果你真的有那麼多錢,那就賠吧!當作是買個教訓,誰叫你要設局詐賭呢?

看看下面的例子你的心情應該會好一點吧!

台北2017-12-04   12:20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看守所管理員遭毒犯毆打   求償500萬判賠15萬

因毒品案遭到收押的鄒姓男子,僅因不服邱姓管理員出言管教他走路偏離行進方向,竟揮拳毆打邱,新北地院將鄒判處拘役50天;邱再提出民事求償500萬元,法院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今天判決鄒應賠償15萬元。

台北看守所邱姓管理員提告指出,40歲鄒姓男子因毒品案今年1月6日被法院裁定收押在台北看守所,二天後他在所內衛生科道路上行走,因不滿被邱糾正偏離行進方向,在歸隊靠近邱時,竟揮拳攻擊,導致邱的鼻子及臉部受到挫傷、擦傷等傷害。

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年5月已將鄒依妨害公務判處拘役50天;邱提出民事求償500萬元,表示他被鄒毆打後,多日嚴重失眠不安,至精神科診斷為創傷後壓力反應及有焦慮症狀,因此要求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鄒姓男子從未到庭;法官認為據現場監視器錄影光碟、醫院診斷證明書、告訴人傷勢照片及刑事判決,認定鄒揮拳攻擊管理員屬實。考量告訴人是29歲的監所管理員,鄒是因毒品案遭收押嫌犯,名下無任何財產,判決鄒應賠償15萬元。

回覆 @@ 在12/8/2017 1:46:25 PM的回覆:
每次看到這種法警,   監所管理員,   警察被歐打的新聞
就想起有一大票雜碎為求自己上榜
不斷要求考試院放寬體格/體檢標準與女性名額
到處靠么考試院剝奪其服公職的權利

自己被打死就算了
還可能危及同仁的安全
他x的,
體能差的,身材瘦小的哈比人去考別的考試啦
回覆 司改應該改一改這個 在12/9/2017 8:18:25 AM的回覆:
法院考量的點非常的偏差
該賠多少
要看事件本身造成的傷害如何彌補
而不是看犯罪者的身分經濟社會地位

即使犯罪者現在沒錢   
不代表一輩子以後都沒有
退萬步言
被害者拿個債權憑證也爽啊
法院憑甚麼剝奪被害者?

看犯罪者的社經能力
會造成王子(乞丐)犯法
卻不與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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