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97律師刑訴第二題
發表人 小毛  

發表日期

1/14/2018 4:38:00 PM
發表內容
剛的貼文有亂碼,重新貼一次。

題目:

二、甲因故一棒同時毆傷乙、丙二人,嗣丙因傷重致死,檢察官相驗後簽分偵辦,乙(非律;師)知悉上情後,速向法院自訴甲犯傷害罪嫌,法院應如何處理?


補習班的解題,都"類推319III的法理",認為乙不得自訴,參照101年度台上2402判決。但這個題目似乎直接適用319III但書即可?我認為需要類推的情況應該是裁判上一罪,全部都得自訴,但一部是告論輕罪,一部非告論之重罪(檢察官先偵查),被害人就告論罪後起訴的狀況,才需要類推319III法理。

如果是一部得自訴的輕罪,一部不得自訴的重罪,直接適用319III但書。大家怎麼看呢?

本題傷害丙的部分,乙非被害人,故按319III但書,全部不得自訴,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