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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法官能否當庭逮捕檢察官?
發表人 請教  

發表日期

2/4/2018 12:31:15 AM
發表內容 近日非常不可思議的司法醜聞

彰化地院法官竟然當庭要逮捕蒞庭的檢察官

有一派說法主張可依刑事訴訟法現行犯逮捕

另一派說法是法官無權當庭逮捕檢察官,只能移送法辦

究竟哪種較有道理?

回覆 9527 在2/4/2018 4:45:22 AM的回覆:
現行犯為何不能逮捕?(因為她是檢座所以尊爵不凡?)
如果是認為「腦袋不清楚」不構成侮辱官署,
那又何來函送告發?

另外,本案就是兩個司法官的口角齟齬,
這樣就算「司法醜聞」,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回覆 樓上 在2/4/2018 7:37:15 AM的回覆:
下次我與你來為這件事辯論      假設你說我腦筋秀逗了   你看我會不會當場逮捕你
回覆 ... 在2/4/2018 7:53:44 AM的回覆:
法官當久了      意見不合就要逮捕人?
比蔡英文和顧公公還威啊

看來檢察官說得對!
回覆 8955212 在2/4/2018 8:23:01 AM的回覆:
現代人講話多很直白。
辦公室,家裡,公共場所。甚至,也是髒話連篇。
講個話,就馬上變成現行犯,這也太沈重了吧。
講話也可以是現行犯,人人得逮捕。
這樣對嗎?
回覆 網路是當場啊 在2/4/2018 10:37:08 AM的回覆:
顯然這裡   不是當場
二樓還是不要當法律人了吧
回覆 爭議不對吧 在2/4/2018 11:00:09 AM的回覆:
其實這爭議是法院組織法的法庭秩序維護權
你看新聞上的   都是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發言
因為他們根本沒機會用這條(法官專用)
所以才會說現行犯逮捕吧
回覆 個人淺見 在2/4/2018 12:12:01 PM的回覆:
我初步單純想法是         現行犯逮捕的立法目的

應該是避免將來追訴困難、人犯逃匿或湮滅證據之類的

但那樣的目的必須在保障人權及無罪推定的大前提之下

也就是現行犯逮捕應該有其極限及限縮適用範圍

不能因為個人「主觀合理懷疑」那個人是現行犯就立刻逮捕


以彰化地院法官逮捕檢察官一案為例,

檢察官一句「你腦袋不清楚」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其實有爭議

在有爭議的狀況下,任何人動不動就可以將別人以現行犯逮捕

這樣社會秩序顯然會極度動盪不安

宛如回到白色恐怖時期

早上講一句話,晚上人就被逮捕不見了



畢竟每個人每天會講出幾百句、幾千句、甚至幾萬句話

每一句話都可能造成   其他心裡素質較脆弱者的被侮辱感

若「現行犯逮捕」採最擴張解釋

不僅在學校、職場、家庭成員間肯定會演變成   動不動互相逮捕

以後果論而言,其實滿可怕的



個人以為「逮捕現行犯」涉及人身自由重大基本人權

在適用上,應採嚴限縮解釋,以免引起寒蟬效應

一個國家的民主發展程度,某方面來自於言論自由的蓬勃發展



司法官身為國家執法者,雖具有國家賦予之審判權崇高地位

但同樣亦應具有更高度的包容性

去包容當事人因不服法官判斷所產生的情緒及言語

一旦司法官於開庭時也陷入情緒之中

其公正客觀立場即產生偏頗



當然並非指司法官必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只是個人覺得本案法官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例如聽到檢察官說「你腦袋不清楚」時,

可以靜下心解釋自己為何會做此決定,理由是什麼

法官應該具有「說理」給不服其判斷的人聽   的「義務」及「高度包容性」

而非一昧以「威嚇武力」去逼迫那些不服的人閉嘴保持沈默

以上個人淺見!

回覆 法國蔡 在2/4/2018 12:50:32 PM的回覆:
不是民進黨的都可以逮捕
回覆 ... 在2/5/2018 3:50:59 PM的回覆:
彰化真是人才濟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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