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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離婚配偶可請求公務員退休金
發表人 書生  

發表日期

4/6/2018 8:54:01 AM
發表內容 離婚配偶可請求公務員退休金
個人覺得非常合理
因為公務員又操又累加班熬夜是常態
生活家事往往需要配偶支持負擔
因此離婚後,配偶可分配公務員退休金
實屬合理分配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累積的資本
德政是也
回覆 外遇真好,還能拿退休 在4/6/2018 11:55:16 AM的回覆:
某甲是司法官,每日案牘勞形,黎明即起,匆匆趕往法院斷案,直到深夜才拖著疲憊不堪的身軀回家。哪知嬌妻因不堪丈夫日日早出晚歸,芳心寂寞下,即與斴室之高大俊帥業務員眉來眼去,不久生一子乙,而乙實為該業務員所出,某甲並不知情。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某甲身體不適回家休養,無意間撞見假妻與業務員於某甲所購置之進口高級彈簧床上燕好,並正行周公之禮,某甲怒極,問某乙:妳外遇多久了?某乙據實以告:已長達二十年。
某甲原欲離婚,但思及:現在離婚,非但自己苦心經營之家庭破碎,且配偶具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且具有長達二十年之退休金請求權,兒子又非從己身所出,除卻該子後,某甲絕後,無人奉祀香煙,墓穴無人祭掃。
大悲無言下,某甲想到自己百年後,甲妻即將與鄰居業務員雙宿雙飛,與他們倆的兒子請領自己一半的月退休俸,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自己非但白白幫人養了二十年小孩,老婆和外遇對象業務員還能靠著自己的優渥退休金樂活下半生,不禁感嘆:這是什麼政府?這是什麼國家?怪不得每個司法官的配偶都要外遇,外遇真好!
回覆 書生 在4/6/2018 12:15:02 PM的回覆:
樓上寫得很好,文筆給你100分。但這次立法有規定例外條款,有爭議時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配偶不得請求分配退休金,不是嗎?況且民法本來就有規定離婚可歸責一方配偶之賠償責任,和退休金是兩回事。
回覆 是啊 在4/6/2018 6:07:17 PM的回覆:
身邊有些條件不錯、家底豐厚的友人,
可以跟人辦桌結婚請客、生子,
但就是不輕易辦理結婚登記,
想必日後未婚生子一定會多更多,
不見得是社會亂,而是法律制度使然!
回覆 花生 在4/6/2018 6:34:28 PM的回覆:
哇哈
是在說主持人還是藝人啊
回覆 婚姻平權 在4/6/2018 7:43:17 PM的回覆:
婚姻目的是建立長久穩固的親密生活關係
哪有以離婚後的退休金分配為優先考量的?
會結就是會結,會離就是會離
更何況公務員能否領到退休金都是不確定因素
擔心這些實在講太早了
回覆 XDDDDDDDDD 在4/6/2018 10:59:18 PM的回覆:
配偶也找個公務員不就得了

互不虧欠
回覆 是啊 在4/6/2018 11:23:20 PM的回覆:
只要經手、處理過離婚官司的都明白,
除非是賭博、吸毒、家報等等難以維持婚姻的情況外,
其它想分開的原因,多扯到身外之物,例如錢、小孩等等,
這種法令的修改,只是增加婚姻破裂的風險,
有些人乾脆只生不婚,
或是生小孩後,再多看幾年,看對方的品行好不好、對方家有無毒姑惡婆爛親友等等,然後簽好婚前協議後再結婚,
就我看到的,有些人條件其實非常不錯,連剛考上司法官的人都會想探聽看看入贅的可能……

不知道婚前協議可否排除離婚後的退休金請求權?
回覆 不要太悲觀 在4/7/2018 2:30:45 AM的回覆:
究竟為何「配偶離婚後可請求退休金」會增加「婚姻破裂的可能性」?樓上說的是「人性使然」,或是「立法目的使然」?

首先,除非配偶當初結婚就是貪圖你公務員的退休金才嫁你,然後確保你將來必定官路亨通一路升官,不然職位太低也領不了多少錢。而且數十年公務生涯不能犯錯,看準你就是完全不出錯很小心的人,然後和妳結婚忍耐你2年漫長日子,最後再爽快的離婚。

但離婚時假設你們才30歲,對方可能要等個25、30、35年才能分到你的退休金。而且這漫漫歲月中,還要擔心你絕對不能突然辭職不幹公務員了,不然分不到你退休金,也要擔心政府不能突然倒了,沒錢了,否則也分不到退休金。這麼多不確定因素,真的會增加婚姻破裂可能性嗎?
回覆 好奇 在4/7/2018 2:33:13 AM的回覆:
樓上樓上說的條件不錯?是指外表超級正,還是家裡超有錢?
回覆 懷抱希望 在4/7/2018 2:51:19 AM的回覆:
我沒處理過離婚官司,但有接觸過離婚事件,在場聽聞夫妻間吵架內容就是外遇、小三、不愛了、或更愛別人,然後無法共同生活,是先不愛了,才離婚,再開始吵身外之物。

我覺得那些因為錢而離婚都是藉口,除非是超級有錢或超級貧困,否則主因就是不愛了!對於已經不愛的人而言,什麼都是理由;對於深愛對方的人而言,赴湯蹈火、再窮也要一起共同生活維持婚姻關係。

如果婚姻制度真的那麼糟,不會有那麼多人殷殷期盼婚姻平權。而一個退休金分配制度,究竟會不會影響婚姻破裂機率,個人以為仍需實行後長時間觀察離婚主因、次因,不宜速斷。
回覆 混蛋 在4/7/2018 12:18:55 PM的回覆:

憑什麼用法律管制個人的財產自由?
回覆 在4/7/2018 12:27:44 PM的回覆:
那……剩餘財產分配制度……
回覆 是啊 在4/7/2018 1:26:05 PM的回覆:
「條件不錯」當然指的金錢上的條件不錯。

開花一下,
以下是我認識的某個人,認識他快要二十年,所以知道他的歷史。
婚姻只維持二年,婚姻後期一直要求女方爸爸名下買了十多年的房子(女方家一毛錢也沒欠他),後來律師是以合法的非法律手段才協助二人解決這場惡夢,但相似的人、事,依然不斷在上演:

有些人小時候可能家裡是長期領社福,
其實只要不說,這種家境可以「形容」的很普通,反正沒靠助學貸款念書(社福會全額補助),而且學生時代只要找不用保勞健保的工作(避免查稅取消社福),然後省一點,錢是存的下來(絕對不存銀行),而且社會福利至少能維持到畢業正式賺錢後,


在坊間流傳改變命運的技巧:「念書、結婚」的氛圍之下,
考上公務員果真改變他的身分,開始有人想認識他,
現在換他挑對象了,因為吃過苦,懂得在言語上避重就輕,
就算有一個交往的對象,仍積極再找下一個,
因為他明白,
跟他差不多的對象對他家沒幫助,他不會搭理,
家境一定要到一個程度,成家的根基才穩固,可是有家業的對象不見得通得過對方家人那關,所以就算有對象,他還是很積極的再找下個白富美,只是方法一次比一次含蓄、一次比一次容易解釋,只能說他天生人緣好,好到女人都對他奮不顧身……(噁!你不給人期待,人家怎會注意到你?)

好不容易終於讓他找到個相差十多歲的白富美,再加上他也努力了十幾年,付得出台北房子的頭期款,再加上「出生貧困、卻力爭上游、現在在台北有房子」的形象,很快就跟剛出社會不到一年的白富美結婚了,
(白富美非當事人本名,只為形容詞)

結婚不到一年,男方家人就以各種理由向女方娘家人要錢,什麼理由都有,白富美受不了,覺得很丟臉,男方只淡淡的說:「他家自小就是這樣過來的,什麼都靠大家支持……」

最後不到二年就離婚了,現在男方還是一直不停的找對象,甚至還開出條件,只要作媒成功,就給媒人禮一百萬,(這種錢我不敢賺,他的想法再不改,將來一定會上社會版頭條,連這個朋友我都不太敢交了)

至於女方,現在已經走出來了,因為這個婚姻,反而我跟女方交上朋友,看到不錯的男生還會介紹給她,但她已有戒心,就我看來,她真的錯過不少好男人。

我身邊有另個朋友,學歷不錯,工作也好,因為車禍受重傷至殘,無法上班,太太為也照顧他及多名小孩,也把工作辭了,領了三年社福維生,
這段期間,他們學習了幾項不需體力過度勞動的工作,並且每星期抽空作志工幫助獨居老人,而我跟他們就是在這段期間認識,
因為我私下固定有助貧的預算,所以想每個月固定給他們一些乾糧,卻被他們拒絕,並轉介給更需要幫助的家庭,
現在,不只他們有能力自力更生,連上國中的小孩也帶著作社區服務,他們預計高中、大學的學費應該只能辦助學貸款及打工才能念下去,但從他們身上,我看到的是台灣的希望……

回覆 懷抱希望 在4/7/2018 1:34:21 PM的回覆:
怎麼會和這種男生認識快20年?親戚?同學?
而且你知道得好清楚了喔!
那個女生苦主現在還好嗎?
希望她好好的

那麼,認識這些人這些事
會影響你對婚姻的期待或信任嗎?
回覆 是啊 在4/7/2018 2:22:42 PM的回覆:
回樓上大大:
因為我們家傳不知多少代,都養成每月固定行善的習慣,
那位認識多年的「友人」原本是我家附近鄰居,直到上大學前,
都是我家及認識的長輩自組行善團的援助對象之一,
所以對他們領社福、大學找沒勞健保的零工(也有家教)、後來考上公務員、女朋友都交不長久等事情略知一、二,
但他們一家生活真的很不容易,還是靠他們自身努力才得改善家境,我們其實沒幫到什麼忙。

至於女方,已經是出社會後的朋友了,賠上全家二年的時間,來證明自己眼光不好,這個教訓夠記很久,目前全心拚事業,不排除以後生子不婚。

如果是我,看了這麼多,覺得女方打算生子不婚,而且不讓男方出一絲養育費(如果將來分手的話),這講的過去,
但如果男生本就打算生子不婚,等小孩生下就搶走,這就不好了!

真愛像鬼一樣,聽過的人比比皆是,但真正見過的,少之又少,所以才有人結了婚沒幾年就不愛了,能相處就再忍忍,不能相處就吵離婚,
至於別有心機,相信結婚像讀書一樣可以改變身分改變階級的,那跟「真愛」更是扯不上關係,分手遲早,
再不然就是講好各取所需,各過各的,那同居不登記不是更好!
回覆 懷抱希望 在4/7/2018 2:36:59 PM的回覆:
我支持同居不結婚也是方式
但「真愛怎麼會像鬼」呢
只是還沒遇到而已
或者有沒有可能
你曾經遇到但自己不知道
回覆 混蛋 在4/7/2018 3:47:59 PM的回覆:
    呃   在2018/4/7   下午   12:27:44的回覆:
那……剩餘財產分配制度……
^^^^^^^^^^^^^^^^^^^^^^^^^^^^^^^^^^^^^^^^^^
要改革時就說是年金
要離婚時就變成財產?

既然是個人的財產
憑甚麼溯及既往減額?
憑甚麼設定替代率?

爛政府
爛民進黨
去他的性別正義
狗國才有的正義
回覆 在4/7/2018 4:21:56 PM的回覆:
年金是社會保險制度,夫妻婚後財產分配是婚姻制度,兩個立法目的不一樣吧。不要那麼氣啦,最壞就這樣而已,不然還能怎樣
回覆 慈愛祥和 在4/7/2018 8:50:18 PM的回覆:
是啊前輩,您所言我是我是年逾不惑才慢慢的體會到。貧困環境長大的,蠻多是對窮困環境有更大的恐懼,他們更需要攀龍附鳳,而且更勢利。但人生不是只有財富,如果已經能夠自立照顧家人,就要開始付出,畢竟無常何時要來,誰也不知道。人可能攀龍附鳳了,卻生到病子女來討債,甚至自己也可能突然罹癌得病,屆時後悔沒行善珍惜感恩都遲矣。當然,因果是非常複雜而不僅僅是如此簡化的,但是真的要自我節制,珍愛我們身處的環境~
回覆 呼叫台大雙榜法官 在4/7/2018 9:57:39 PM的回覆:
臺大雙榜法官,我真的真的很喜歡你
請和我結婚吧
就算以後離婚絕對不會分你退休金半毛錢
回覆 考生 在4/8/2018 9:22:31 AM的回覆:
選票大增幫民進黨鬥爭惡搞公務員

看2018大家有沒有醒悟
回覆 呼叫台大雙榜法官 在4/8/2018 9:38:49 AM的回覆:
我是認真的            我很想你
回覆 中肯 在4/9/2018 10:08:52 AM的回覆:
   混蛋   在2018/4/7   下午   03:47:59的回覆:
            呃         在2018/4/7         下午         12:27:44的回覆:
   那……剩餘財產分配制度……
^^^^^^^^^^^^^^^^^^^^^^^^^^^^^^^^^^^^^^^^^^
要改革時就說是年金
   要離婚時就變成財產?

既然是個人的財產
   憑甚麼溯及既往減額?
   憑甚麼設定替代率?   
*****************************************************
連前法務部長羅瑩雪都投書平面媒體評論反對
回覆 網址咧? 在4/9/2018 10:16:06 AM的回覆:
哪裡有寫?
回覆 中國時報 在4/9/2018 2:17:42 PM的回覆:
中國時報
A14版   時論廣場

名家觀點
年改亂修   民法亂套
作者:前法務部部長羅瑩雪
回覆 中時電子報 在4/9/2018 2:24:49 PM的回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09000629-260109
回覆 在4/9/2018 6:30:08 PM的回覆:
上文寫的真好:「……離婚……已經恩斷義絕了……還得為退休金藕斷絲連……」

有沒有可能趁還沒施行前,把這條拿掉?
回覆 在4/9/2018 6:40:35 PM的回覆:
離婚,為了小孩還不是得藕斷絲連
不然一些家事事件怎麼來的
只要扯到感情的,就是最麻煩的事
回覆 考生 在4/9/2018 10:47:13 PM的回覆:
找砲友`_不要結婚
回覆 髒髒包 在4/10/2018 7:02:12 AM的回覆:
噁心死了,病一堆
回覆 555 在4/10/2018 8:11:01 AM的回覆:
誰說離婚一定會有小孩
修的什麼爛法
公私法都不懂的屁蛋亂修法
那國民年金,老農年金,要不要也列入離婚請求?
回覆 哈哈哈哈 在4/10/2018 8:19:49 AM的回覆:
因為傳統保守派認為「繁衍後代」就是婚姻本質的意義啊!(揪咪)
回覆 自打臉很好玩嗎 在4/10/2018 9:43:44 AM的回覆:
依樓上輕率的意見
所以沒繁衍後代的婚姻跟已完成繁衍後代的婚姻何必保障
那應該不同意分配退休金才能鼓勵離婚

更進一步要鼓勵資深男公務員離婚拋棄資深女人
以方便找年輕有生殖能力的女性來繁衍後代
更不應分配退休金

啪啪啪
回覆 哈哈哈哈 在4/10/2018 9:51:32 AM的回覆:
是看不出來我在反諷傳統保守派的白痴見解膩?
繁衍後代?才怪
婚姻就是相愛的人才需要結婚
不愛的通通離婚才符合人性
回覆 經濟學系出乃玩 在4/10/2018 12:47:52 PM的回覆:
認為「分配公務員退休金」與「離婚率」有正相關,而且會「增加離婚率」的人,麻煩先去讀一下普及白話文版的經濟學好嗎?讀不懂沒關係,至少先去goigle一下什麼叫做「機會成本」。

《流程示意圖》:有結婚對象   -->   兩人都有意願結婚   -->   大小訂,拍婚紗,宴客,登記結婚      -->      至少2年婚姻關係存續(沒有劈腿婚變,沒有一方死亡)   -->      【離婚】   -->   掉身價   -->   10,20,30年後   -->   前配偶一直維持公務員身分   -->   前配偶安然退休   -->   台灣政府存續   -->   公務員退休金制度仍存在      -->   【請求分配退休金】。

投入一場婚姻2年,付出的時間成本、機會成本,以及離婚後要付出的代價,折損的身價,甚至是小孩撫養問題造成的三分損傷,絕對遠遠超過公務員退休金的一半。
回覆 經濟學系出乃玩 在4/10/2018 12:51:27 PM的回覆:
認為區區一個公務員退休金「一半以下」的金額,就會增加結婚率,或增加離婚率的,也太瞧不起人性了吧!如果說是總統退休金一半,以及所有優惠待遇的一半,那還比較有應然性可言吧!
回覆 在4/10/2018 1:35:33 PM的回覆:
樓上兩層樓
是不知道什麼叫停損膩
當然要早點離
才避免另一伴分得多
這政策鼓勵愈早分愈好
回覆 你才笨笨 在4/10/2018 1:40:40 PM的回覆:
兩個人相愛就不會離婚
感情出現破綻會離婚的
就算要他傾家蕩產,死也要離的

停損?又不是玩股票
這是感情耶,感情耶,感情耶!

啊,你一定沒談過戀愛   
回覆 在4/10/2018 4:01:48 PM的回覆:
請問你10年前瘋吃蛋塔
到現在還會瘋吃蛋塔?

請問你今天愛吃牛排
你就得吃一輩子牛排?

還相愛兩人不會離婚哩
豈不知啥叫七年之癢?

不懂婚姻就算了
懷疑
你倒底談過戀愛嗎

爛政策只會鼓勵大家不要死拖等回心5轉意
要大家快點離一離
減少將來損失
回覆 你才笨笨 在4/10/2018 4:09:54 PM的回覆:
「談戀愛」跟「吃蛋塔」差很多好嗎!

我昨天吃蛋塔,今天就不想再吃了。
我1年前喜歡一個人,今天還是喜歡,
可以想見10年後還會喜歡,就算不再激情,
但已經變成家人了,難道不喜歡嗎?

你每天看你爸媽,每天生活在一起,
難道等你50歲就不愛你爸媽了嗎?
不可能!不會的!親情是切不斷的!

你到底有沒有真心喜歡過一個人啊?
還婚姻咧!要戰來戰啊!哼


回覆 實務 在4/10/2018 4:35:38 PM的回覆:
發現很多人平時都很會講似的
一堆大道理!
真的考試的時候,就屁不出來了
回覆 學術 在4/10/2018 4:49:48 PM的回覆:
誒,這是就事論事,怎麼又扯到考試?
這整串到底跟考試有什麼關係啊?
你如果真的喜歡過一個人、深愛過一個人,
幾年真的不是重點!
回覆 實務 在4/10/2018 5:33:52 PM的回覆:
樓上.我不是說你
你講的沒錯!
回覆 笨的人數也數不完 在4/10/2018 6:48:28 PM的回覆:
經濟學系出乃玩   在2018/4/10   下午   12:47:52的回覆:
……投入一場婚姻2年,付出的時間成本、機會成本,以及離婚後要付出的代價,折損的身價,甚至是小孩撫養問題造成的三分損傷,絕對遠遠超過公務員退休金的一半。
^^^^^^^^^^^^^^^^^^^^^^^^^^^^^^^^^
這樓把婚姻導入機會成本的計算?
========================================

你才笨笨   在2018/4/10   下午   01:40:40的回覆:
……
停損?又不是玩股票
這是感情耶,感情耶,感情耶!
^^^^^^^^^^^^^^^^^^^^^^^^^^^^^^^^^^
這樓又不計成本,只談感情?

======================================

請問啊,現在離婚可請求分配退休金的法條
前提是甚麼?
是離婚啊
那談「這是感情耶,感情耶,感情耶!」,有個鳥用?
不會離婚的,就用不到這請求權

那麼甚麼樣的人會用到?
一是本來感情就不好的夫妻
二是本來感情好,後來感情破裂的夫妻!

一,本來感情就不好的夫妻,會怎麼想?
原本=>為了小孩為了面子,吵吵鬧鬧過一生,
之後:考慮退休金損失,為何要讓冤家將來分我的錢?
提早離一離比較好!

二,本來感情好,後來感情破裂的夫妻,會怎麼想?
原本:莫忘初衷,等待浪子回頭,忍到回心轉意
現在:考量萬一拖得愈久,將來退休金被分得愈多
不如壯士段晚馬上離一離!

至於你講的:

你才笨笨   在2018/4/10   下午   04:09:54的回覆:
我1年前喜歡一個人,今天還是喜歡
^^^^^^^^^^^^^^^^^^^^^^^^^^^^^^^^^^^^^^
挖糙,未免太嫩!!!!!!!!!!!!!!!!!!!!!!!!!!!!!!!!!!
科學研究激情平均七年消失
你一年而已,也來說嘴
我都結婚十幾年了
也不保證不會離婚
你等七年後你還愛,再來說吧你!!!!!!!!!!!

你每天看你爸媽,每天生活在一起,
難道等你50歲就不愛你爸媽了嗎?
不可能!不會的!親情是切不斷的!
^^^^^^^^^^^^^^^^^^^^^^^^^^^^^^^^^^^
對啊親情切不斷
可惜你和你的另一半,不是親情,懂嗎?


最後重申
我不曉得你講不會離婚的想法
對討論「離婚可請求分配退休金」
有何助益?
這是離婚才會用到的
你最好能保證你一輩子不會經歷離婚!
回覆 經濟學出乃玩 在4/10/2018 10:44:09 PM的回覆:
婚姻&機會成本
-->   不好意思,這是諾貝爾獎得主論點,法律人不懂沒關係。

停損&感情
   -->   我懂你要表達婚姻終止的概念,但婚姻關係在法律上能終止,可是感情並不像股票說賣就賣,說停就停,否則世上不會有失戀這件事。

結婚10幾年的你不敢保證會不會離婚
-->   你連自己會不會離婚都不敢保證了,反過來,你能保證別人一定會離婚嗎?更甚者,你能保證別人一定會因為這次「公務員退休金分配修法」而真的離婚嗎?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欸,你是否犯了「從自己看世界」的謬論?

關於我會不會離婚
->   那也要我先結婚,才有婚可離啊!我喜歡的人又不跟我結婚,我怎麼離婚?我不敢保證我不會離婚,也不敢保證兩人之間感情不會生變,但我保證我不會貪圖別人錢財而結婚或離婚。

回覆 333333 在4/11/2018 1:08:29 PM的回覆:
婚姻&機會成本
-->         不好意思,這是諾貝爾獎得主論點,法律人不懂沒關係。
   停損&感情
         -->         我懂你要表達婚姻終止的概念,但婚姻關係在法律上能終止,可是感情並不像股票說賣就賣,說停就停,否則世上不會有失戀這件事。
^^^^^^^^^^^^^^^^^^^^^^^^^^^^^^^^^^^^^^^^^^^^^^^^^^^^^^^
你看出自己的矛盾了嗎?
一下說婚姻導入機會成本=>既然有成本概念,怎麼不停損?
一下說婚姻是感情不能說賣就賣=>那你提機會成本是提心酸的?

停損是減少損失的概念,並不是只有股票能停損這麼狹隘
請問你一對感情破裂的夫妻,在猶豫該不該離婚時
現在加入了退休金分配請求權的因素
拖得愈久,將來退休金被分配愈多
那正常公務員為了減少退休金損失
當然愈果斷離婚愈好
這就是停損!


   你連自己會不會離婚都不敢保證了,反過來,你能保證別人一定會離婚嗎?更甚者,你能保證別人一定會因為這次「公務員退休金分配修法」而真的離婚嗎?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欸,你是否犯了「從自己看世界」的謬論?
^^^^^^^^^^^^^^^^^^^^^^^^^^^^^^^^^^^^^^^^^^^^^
請問我何時保證別人一定會離婚?
你摘出來給我看!
倒是你保證兩人相愛不會離
你不是在自打嘴嗎
以下這段話不是你說的嗎
『你才笨笨   在2018/4/10   下午   01:40:40的回覆:
   兩個人相愛就不會離婚
   …….
   這是感情耶,感情耶,感情耶!』


那也要我先結婚,才有婚可離啊!我喜歡的人又不跟我結婚,我怎麼離婚?我不敢保證我不會離婚,也不敢保證兩人之間感情不會生變,但我保證我不會貪圖別人錢財而結婚或離婚。
^^^^^^^^^^^^^^^^^^^^^^^^^^^^^^^^^^
你將來會不會經歷離婚
是你家的事
我指出在這種惡法之下
你最好保證將來你不會經歷離婚

正常薦七頂退休金替代率60%不到五萬
最差的情況下
你老了退休金被前配偶分走二分之一
他/她   可以跟姘頭消遙
他/她   國民年金老農年金不用給你
而你剩二分之一      只有兩萬五
差不多等於基本工資         能做什麼
請外勞要2~3萬
連住呼吸照護病房一個月都要四萬五
這樣你是否恐怕老景淒涼
等你到時經歷時
才後悔沒反對惡法         就太晚了
回覆 再也不見 在4/11/2018 2:13:25 PM的回覆:
隨便你啦,人類不應該有情感
不管愛的不愛的,通通全部離婚啦
取消婚姻制度,消滅一夫一妻制度

科學應該研究讓人類變成沒有情感的高等人種
只看學歷經歷家事背景而指定交配
基於優生學考量,專門由優等人種而專職繁衍後代
次等人種終其一生只能從事低階勞動工作,不得交配繁衍
更次等人種專門做為實驗品、奴隸、提供優等人種器官
多麼美好的「美麗新世界」
回覆 法實證主義 在4/11/2018 2:32:42 PM的回覆:
惡法亦法      趕快遊行抗議找立委算帳      不然你喊破喉嚨也沒用
回覆 333 在4/11/2018 4:27:32 PM的回覆:
再也不見   在2018/4/11   下午   02:13:25的回覆:
   隨便你啦,人類不應該有情感
   ^^^^^^^^^^^^^^^^^^^^^^^^^^^^^^^
真是情緒化
只不過告訴你社會現實面跟將來的惡害
就承受不住了?
回覆 對惡法不背書 在4/11/2018 4:29:26 PM的回覆:
   法實證主義   在2018/4/11   下午   02:32:42的回覆:
   惡法亦法                  趕快遊行抗議找立委算帳                  不然你喊破喉嚨也沒用      
^^^^^^^^^^^^^^^^^^^^^^^^^^^^^^^^^^^^^
發聲表達反對意見
就對得起自己了
起碼比傻傻的任人擺布
後知後覺不知不覺
或被賣還幫忙數鈔票的好多了
回覆 經濟學出乃玩 在4/11/2018 5:16:16 PM的回覆:
所以你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如果我是立法委員我肯定會審慎思考你的訴求
可惜我又不是立法者,又無法幫你什麼!
我也不是什麼有權決定者、政要高官,只是一介平民罷了。
頂多就是哪天有公務員發起連署抗議時
我一定會寫上學歷、姓名,具名連署支持,如此而已!

我不太明白公務員一堆很會講很會罵
但是為什麼不具體寫信、打電話去跟立法委員抗議?
至少有一些人站出來做些什麼改變現狀吧!

我現在不是公務員,但撇開經濟學角度不談,
我對我國當代公務員的處境深感同情,
很抱歉我只是一個人言微輕在社會上沒有什麼影響力的人,
很抱歉我幫不了你!你們必須站出來,幫幫你們自己!

很多傳說中的萬年考生會支持你們,因為將來可能立場互換!
很多民眾也會支持你們,因為家人也有人在當公務員。
但前提是,現在身為公務員的你們,趕快、站出來、幫幫你們自己!

團結就是力量,一盤散沙只有被打的份!
祝   好運!
回覆 ... 在4/12/2018 6:46:40 PM的回覆:
    經濟學出乃玩   在2018/4/11   下午   05:16:16的回覆:
所以你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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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你解決啊
又不是在跟你陳情抗議
你以為你誰啊

純粹不滿這法條
把這法條可能的惡害做個告知
表達反對的立場
點醒那些不明究裡支持這法條的人
唾棄亂修法      連公司法分際都搞不懂的那群人   
不行嗎?


我現在不是公務員,但撇開經濟學角度不談,
我對我國當代公務員的處境深感同情,
很抱歉我只是一個人言微輕在社會上沒有什麼影響力的人,
很抱歉我幫不了你!你們必須站出來,幫幫你們自己!
^^^^^^^^^^^^^^^^^^^^^^^^^^^^^^^^^^^^^^^^
自以為是到這種程度
哪裡有人要你幫?
我還以為是看到蔡英文上線      
在悄悄的接近我哩

不要把自己想得太偉大
就像你自己講的...你連公務員都還沒考上哩
乖乖去念書吧
回覆 :) 在4/12/2018 8:58:06 PM的回覆:
:)      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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