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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中央機關政風機構薦任第九職等非主管職缺徵才7名
發表人 中央  

發表日期

6/5/2018 10:54:14 PM
發表內容 中央機關政風機構薦任第九職等非主管職缺徵才案
資料發布日期:107/06/04
性質:政風人員內部陞遷
壹、 公告徵才職缺如下:
一、 中央機關政風機構薦任第九職等非主管5名(預估缺,最高職務列等為薦任第九職等),工作地點:臺北市。
二、 中央機關政風機構薦任第九職等非主管2名(預估缺,最高職務列等為薦任第九職等),工作地點:新北市。
貳、所需資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 基本資格:
應徵人員需為現在職政風人員,屬陞任現職者,再行陞任應任滿1年以上,身體健康、考評優良、具服務熱忱。
二、 注意事項:
(一) 案列職缺係配合地方政府職等調整預為辦理陞遷意願調查作業,如報名後未出缺,則不予辦理後續甄審作業,且不另行通知;如報名後確定出缺,將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選填職缺,並據以辦理後續甄審作業。
(二) 具有下列資經歷者得優先考量:
1、 政風年資滿8年6月或外補人員任政風職務滿5年6月並合併其他(非政風職務)銓敘有案薦任公務人員資歷合計滿8年6月(年資計算係以正式派代日起,至本公告報名截止當月為止)。
2、 其他有具體重大功績者。
(三) 本案必要時得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通知而未到場者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四) 本案應徵人員經派任後不得放棄或拒絕,除陞任高一陞遷序列職務者外,3年內不得再以應徵公開上網職缺方式遷調職務;如係法務部廉政署基於業務需要及其他因素考量予以遴薦遷調者,服務年限尚未屆滿之餘數,應與新職之服務年限併計。
(五) 同一序列遷調者須服務期限屆滿。
(六) 本案依序由同一序列人員遷調或次一序列人員陞任為原則,逐級辦理陞遷。
(七) 甄審作業將參考整體應徵人員填列之職缺志願,實際派任職缺以「政風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或「政風人員人事案件作業審查小組」審議及奉核定為準。
參、「服務年資與年限」計算基準:
一、 服務年資與年限:
完成當月即視為條件達成,得參與相關人事遷調(平調)案件。如現職為經公告上網徵才於106年10月到職,服務年限為3年,則109年9月即得報名本署公告徵才職缺(平調);政風年資計算方式亦同。
二、 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
限制轉調服務年限屆滿前1個月即得辦理或報名相關人事案件。如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至106年11月20日,則106年10月即得辦理或報名相關人事案件,惟實際令派及到職日期仍應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相關規定。
肆、報名方式:
欲參加甄選之政風同仁,請將申請表填妥,並請註明欲參加甄選之職缺志願順序後,於107年6月6日18時前傳真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彙辦,毋須將申請表循政風體系陳報。傳真後請以電話聯繫,如欲查詢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本案承辦人:鄒繼磊;聯絡電話:02-23141000轉2038;傳真:02-23816035)。
附件
報名表(下載次數:219次)
最後更新日期:107/06/04   點閱次數:2641
回覆 XD 在6/5/2018 11:19:18 PM的回覆:
政風年資滿8年6月可升九職等

今年107年
99年高考廉政的
輪到今年可以升九職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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