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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9職等廉政專員跟8職等廉政官開始招考
發表人 87  

發表日期

7/10/2018 9:48:17 PM
發表內容 本署辦理肅貪業務職缺徵才公告
資料發布日期:107/07/10
性質:政風人員內部陞遷
壹、公告職缺如下:
本署辦理肅貪業務廉政專員2名(預估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廉政官3名(預估缺,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科員6名(預估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工作地點:本署肅貪組、北部地區調查組、中部地區調查組或南部地區調查組(實際出缺地點確定後將儘速公告)。
貳、所需資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基本資格:
應徵人員需為現在職政風人員,屬陞任現職者,再行陞任應任滿1年以上。
二、注意事項:
(一)本案業以本署107年7月10日廉綜字第10704018030號函發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轉知所屬。
(二)報名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須具下列條件:
1.未曾任本署肅貪職務者
(1)無考試限制不得調任情形。
(2)屬外補人員其服務年限業已屆滿。
(3)須通過本署(含前法務部政風司時期)辦理之下列肅貪專業訓練之一
者:
甲、為期5週以上之講習訓練。
乙、為期1週之講習訓練達3班(次)以上且為不同課程專題。
丙、政風班第28期以後期別(含28期)結訓人員(受訓課程已規劃有肅貪專業訓練課程)。
2.   曾任本署肅貪職務者,即具備前開報名資格。
(三)本案須辦理筆試及面試測驗,筆試考試科目為「刑法(含貪污治罪條例)及刑事訴訟法」,應試時間為120分鐘,題型採申論或實例題,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惟達標準者始得參加面試。自調離本署肅貪職務日起至報名截止日止任政風機構職務滿2年,且曾任本署肅貪職務滿3年,又報名職缺與現職屬同一陞遷序列者,免參加筆試。面試成績依「政風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占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四)北部地區職缺工作地點為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中部地區職缺工作地點為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11號,南部地區職缺工作地點為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
(五)依行政院100年8月29日院臺法字第1000045662號函規定,本案職缺人員應申報財產。
(六)本案筆試暫定於107年8月4日(星期六)舉行,為符業務需求及職責程度,筆試科目將依職務分別命題,於同一時間地點,但不同試場應試。相關作業訊息或其他補充事項,請隨時注意本署網站之公告。
參、報名方式:
欲報名之政風同仁,請依附件「報名表」及「自傳」格式填妥資料後,於107年7月16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收,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法務部廉政署辦理肅貪業務職缺甄選」,如欲查詢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本案承辦人:江明峰;聯絡電話:02-23141000轉2036;傳真:02-23816035)。
附件
報名表(下載次數:174次)
自傳(下載次數:155次)
最後更新日期:107/07/10   點閱次數:639

https://www.aac.moj.gov.tw/ct.asp?xItem=521407&ctNode=36460&mp=289
回覆 XD 在7/10/2018 9:52:15 PM的回覆:
本案筆試暫定於107年8月4日(星期六)

知道意思了吧??????


要放棄考司律一試!!!!!!!!!!!!!!!!!!!!!!!!!!!XD
回覆 122222 在7/10/2018 9:56:53 PM的回覆:
好像都是領司法加給

9職等廉政專員
月薪8-9萬
相當於資深司法事務官或檢察事務官

8職等廉政官
月薪7-8萬
相當於初任司法事務官或檢察事務官

回覆 123 在7/10/2018 10:05:52 PM的回覆:
我猜


有把握上司法官的政風人員
那天會去考一試

沒把握上司法官的政風人員
那天會去考廉政官或廉政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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